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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含制度、图表)(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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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室内配备电脑、投影仪、话筒、遥控等设施设备。

4.室内配备各类书籍、法律法规、相关报刊,并及时更新。

5.室内配备档案资料柜,柜内资料盒标识统一,分类齐全;党建文献书籍摆放规范。

6.室内配备党员学习专栏,提供党员学习资料、展示党员学习活动图片。

7.党员活动室由支部管理,并有活动室管理制度。

8.室内配有廉政学习专栏,内含廉政小故事、廉政标语、廉政书籍等,图文并茂。

二、支部宣传阵地建设标准

1.党支部因地制宜设置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内容一般应包括党建重点工作、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群众监督、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信息、活动通知等专栏。

2.宣传栏应设有单位党政组织机构、党员风采、公示栏、党务公开等内容,宜主题鲜明、图文并茂。

3.宣传栏由专人负责更新维护。

4.建立通讯员队伍,明确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第六章党支部制度台帐标准

一、基础资料类

(一)党建基本资料

党员花名册;积极分子花名册;支部组织机构图;支部委员分工;支部工作计划、学习计划、活动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发展党员资料。

(二)"三会一课"资料

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完整规范);各类学习资料、各级党组织文件((包括领导重要讲话、有关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各类报表。

(三)民主评议党员资料

民主评议党员资料;评先评优资料。

(四)主题活动资料

各类主题活动资料(包括文件通知、报表、活动记录、图片和简报等);固定党日活动资料(通知、活动记录、图片、简报等)。

(五)精神文明建设资料

精神文明活动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党员志愿活动活动资料;简报及相关征文。

(六)廉政建设资料

关心关爱谈话资料;廉政谈心谈话资料。

(七)党费收缴资料

每月收缴党费明细;党办收费回执;公示资料。

(八)其他

党员医师X使用资料;支部服务临床或科室资料;考核、分析资料(三会一课考核资料、党员e家考核等资料、各类学习分析资料等)。

二、制度类

1.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附件1);

2."三会一课"制度(附件2);

3.民主监督制度(附件3);

4.民主生活会制度(附件4);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附件5);

6.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附件6);

7.党费收缴制度(附件7);

8.党务公开制度(附件8);

9.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附件9);

10.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附件10);

11.党委议事规则(附件11)

12.中心组学习制度(附件12)

13.固定党日活动制度(附件13)

14.党内关怀帮扶制度(附件14)

15.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附件15)

三、图表类

1.党支部会议一览表(附件A)

2.党支部其他日常工作一览表(附件B)

3.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图(附件C)

4.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附件D)

5.处置不合格党员流程图(附件E)

6.缴纳党费流程图(附件F)

7.支部党员大会流程图(附件G)

8.支部支委会流程图(附件H)

9.支部党小组会流程图(附件I)

10.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流程图(附件J)

11.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图(附件K)

12.上党课流程图(附件L)

13.台账管理(资料整理)三要素(附件M)

14.党支部考核实施细则(附件N)

制度类附件

附件1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推进党员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培训;二是党章、党内法规制度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三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四是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五是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六是其他相关学习教育。

二、教育培训方式

(一)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实际情况,要包括学习内容、参训党员范围、时间安排、教育形式等。

(二)经常性学习教育。主要包括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专题报告会、学习经验交流等。支部书记和党委班子成员每年不少于96学时(线上40学时,线下56学时),支部普通党员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2学时(线上20学时,线下32学时)。

(三)党员自学和自我教育。

(四)集中教育培训。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固定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党委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讲一次党课。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学习要求,学习要有规范记录。

(五)拓展教育培训形式。综合运用专题辅导、报告会、案例分析、实地观摩、典型教育、交流研讨、结对帮学等方法开展教育培训。定期利用教育设施、党员微信群QQ群、学习强国、蓉城先锋等学习平台,组织学习讨论交流活动。举办图片展览、参观考察、网络课堂、知识竞赛和各类文体活动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

(三)加强检查指导。

(四)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附件2"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大会的主要内容: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吸收新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增补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要指定组织委员或其他委员做好规范记录。会议记录归档保管。

二、支部委员会

每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决议,研究提出本支部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分析本支部党员和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部署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组织发展工作,制定培养计划。讨论党建工作安排、总结及党员管理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奖惩问题。其它需要支部会讨论决定的重要内容。

召开支部委员会时,提前通知支部委员会议有关内容,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会议讨论决定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可吸收党小组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列席,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三、党小组会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支部安排,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有针对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支部汇报。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党风、党纪问题,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协助支部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工作,接收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鉴定和收缴党费等工作。改选党小组,酝酿支部委员候选人,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工作。

四、党课

每半年安排一次。党课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

附件3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使党员和党组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员、党支部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党内外群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认真处理好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

三、定期开展与群众对话活动。

四、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五、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4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日期和方案,须提前10天报上级党组,提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整理报送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支部)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由党委(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请上级党组领导指导会议;根据民主生活会确定的主题,要组织全体成员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文件和文章。全体成员要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结合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附件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评议时间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终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附件6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做到忠于职守、勤政廉洁、秉公办事、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当好人民的公仆。

二、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自觉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各单位要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三、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企业、或者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准参加有关单位、个人赞助和支付费用的健身活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的规定。

四、不得滥用职权敲诈勒索、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借办证或检定、检验之机,向对方索要钱物、捞取好处。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徇私情或刁难行政相对人。

五、领导干部不准在主管的业务中搞有碍于公正的有偿服务活动;不准在职责范围内搞兼职并领取报酬。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个人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要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申报个人收入、收受礼品登记和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

七、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八、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搞私人宴请,发现违规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九、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附件7党费收缴制度

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1.严格按照党费标准交纳党费。

2.党费按月以现金形式收缴,每年1月重新核算党费。

二、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党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三、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党费公示

党费收缴情况必须每月公示。

附件8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促进工作人员尽职尽责,提高办事效率,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四)党的制度落实情况。

(五)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情况。

(六)联系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八)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内网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党务公开时间

(一)固定项目工作一年一公布;

(二)一般项目工作半年一公布,一季一公布或一月一公布;

(三)阶段性工作分阶段公布;

(四)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布,以保证党务政务公开的经常性、持久性。

四、公开项目分类

(一)固定公开内容:党支部结构设置和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党内学习、党员结对帮扶等方面的制度;党员照片、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要求。

(二)一般公开内容:党支部开展的有关服务性、群众性等需要公开的活动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情况;新党员发展工作,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党员发展前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和发展工作程序等有关内容;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三)即时公开内容: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支部出台的有关文件,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以及进展落实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党员、党支部年度评议情况和年度内受表彰、批评情况;党支部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五、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二)切实规范公开程序。

(三)强化监督考核。

附件9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由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书籍报刊杂志借阅,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活动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附件10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支部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党支部和党小组在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要提前通知班子成员,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做好会议准备。

三、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时,应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会后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把生活会情况及时向其通报。

四、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确保会议取得预期效果需要民主表决的事项,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与普通党员一样发表意见。对于重大事项,也可形成个人书面意见,上交到党支部。

五、党支部和党小组要认真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

六、上级党组织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委会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附件11党委议事规则

为规范党委会决策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特制定院党委会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一)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有关决定、指示,并研究决定贯彻实施意见。

(二)研究决定党委工作计划、总结,讨论审定需呈报上级党委的重要请示、报告和需要下发的重要工作安排。

(三)研究X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医德医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X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及维稳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中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每年不少于2次。

(四)审议X"三重一大"事项及行政提请党委上会的事项。

(五)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讨论决定党员的发展、转正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违纪党员的处理等问题。

(六)讨论工会、团委及民主党派有关的重大事项。

(七)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议题的确定

(一)党委书记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党委会议议题。

(二)除临时召集外,党委会的议题及有关材料,应提前一、二天送党委委员,以便会前作好议事准备。

(三)凡行政提交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处理相关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的工作思路和建议方案,供党委会讨论决定时参考。

(四)凡未按程序提出或临时动议的事项,党委会原则上不讨论决定。

三、会议的召开

(一)党委会根据需要可随时举行。

(二)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委员参加,院长、副院长可列席党委会议。列席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三)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出席才能举行。党委委员必须出席党委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在会议之前提出对会议所列议题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四)召开党委会时,对议题涉及到有关部门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通知该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在讨论到相关内容时进会场,讨论完毕即退场。

四、会议的决策

(一)会议议事实行一事一议。

(二)与会人员围绕会议议题,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三)会议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形成结论性意见,并作出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两种不同意见的人数接近,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或做出决定。

(四)党委会作出的决定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进行变更,必须进行复议,再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执行与督办

(一)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抓紧落实。党办协助党委书记、副书记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协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党委委员对党委会所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党委提出。在上级党委或院党委未改变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委会复议。

(三)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根据需要由党办采用文件、纪要等形式,印发给各相关科室及各支部。

六、会议纪律

(一)党委委员如不能参会,须事先向党委书记请假并获批准。

(二)党委会议讨论或决定的问题,与会人员应严守秘密,除经同意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通报或公布的内容外,不得向外泄露。

(三)会议应安排专人记录,重要内容需编发《会议纪要》的,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四)凡涉及委员本人直系亲属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问题,委员本人要回避。

附件12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

一、组织与职责

(一)中心组主要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院党委对X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二、学习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时间及要求

(一)中心组学习在自学和调研基础上保证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研讨。

(二)实行严格考勤。中心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书面向党办请假,并提交个人学习心得1篇。院党委定期通报学习考勤情况,并将学习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每个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和学习情况,每年至少完成一篇有价值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

附件13固定党日活动制度

固定党日活动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坚持固定党日活动制度,对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生机活力,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一、活动时间

原则上每月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活动一次,时间定为每月28日,遇有特殊情况可自行调整。

二、活动内容

主题活动,以服务群众、推动X中心工作、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等方面为主要内容。包括党支部和党员所进行的各项党的活动,召开党的会议,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活动,处理党务工作等。

三、活动方式

可通过召开座谈会、知识竞赛、义务劳动、观看廉政电教片、为困难户送温暖、义诊、志愿活动等方式开展活动,使"固定党日"活动成为全体党员接受教育、履行义务、行使权力、提升境界的重要载体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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