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类理论文稿-22篇(第23/28页)
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贴近人民诉求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反映人民关切、回应人民诉求、尊重人民创造,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科学理论。
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源泉。人民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基于人民实践经验、实践智慧的理论创造。人民的创造性实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实践基础和不竭源泉。尊重人民实践智慧、回应人民理论关切、贴近人民理论诉求,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支持。
理论创新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改变现实,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要发挥改造世界的作用,有赖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一方面,人民实践需要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只能是盲目的实践,难以实现预期目标。另一方面,人民实践是检验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真理性的重要尺度,人民实践的效果诠释了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真理性。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根本价值立场,因而能够有效指导人民实践,通过人民实践诠释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魅力和实践伟力。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解答人民之问的科学理论,系统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最关切的问题。例如,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如何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如何满足,全过程人民民主如何完善和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如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如何成为现实,等等。对这些问题的系统思考、科学回答,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最贴近人民诉求的理论,成为指导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
总之,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贴近国情、贴近时代、贴近人民,回答了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这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的缘由所在。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用鲜活丰富的当代中国实践来推动马克思主义发展,用宽广视野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坚持在改革中守正出新、在开放中博采众长,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
把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紧而又紧
2022-12-20
安全生产"一失万无",须臾不可放松,唯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保障"万无一失"
进一步发挥技术的作用,实现从"人防"向"技防"转变,将安全隐患筛查网越织越密,努力实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岁末年初,往往是安全生产关键期和事故多发期。不久前,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从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到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修改安全生产法,到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相关制度逐步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日趋稳定。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今年上半年实现事故总量、重大事故起数、较大事故起数"三个下降"。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我们仍须保持清醒认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不懈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安全生产事故看似事发突然,让人防不胜防、难以避免,但实则有迹可循。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及时注意到并解决好苗头问题,才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明者防祸于未萌。今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山西要求全省煤矿在重要作业场所增设完善视频监控,山东将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当地各级各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江苏全面推进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各地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有效排查整治各领域风险隐患。事实证明,坚持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把安全隐患发现在前、解决在先,方能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一失万无",须臾不可放松,唯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保障"万无一失"。安全生产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监管要求高、难度大,必须善于向技术借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目前,我国已实现全国高危行业企业联网监测,构建了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模式,建成并在全国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智能执法辅助工具可以自动识别危化、工贸等30余类重点工艺、关键设备问题隐患。应进一步发挥技术的作用,实现从"人防"向"技防"转变,将安全隐患筛查网越织越密,努力实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监管有力,更要生产自觉。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导发现,个别企业还存在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履行、不落实,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甚至违法违规、冒险蛮干的现象。针对类似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多地出台规定,明确不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包括从内部惩戒到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实施联合惩戒等追责措施,对相关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以严密制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才能让规定落到实处,督促企业第一责任人担负起应尽的责任,自觉守好法律底线。
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但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就能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