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文稿-33篇(第36/42页)
总体来看,在一系列推动改革创新的措施中,有的聚焦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关键问题与重点领域,有的着眼全局、立足长远,共同形成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稳中求进、行稳致远的经济发展全景图。持续推进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有利于不断突破供给约束堵点,为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动力源泉与保障,助力我国经济迈上新台阶。
聚焦民生保障工作,巩固高质量发展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2022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国进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如何有效规划并探索路径,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关键课题,也是"两会"接续讨论的重要问题,"粮食""社会保障""安全"等热议话题都突出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强调,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两条底线任务,指出了包括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这三方面重点工作,要求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延续中央一号文件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部署,包括"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切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新建1亿亩高标准农田"等内容,彰显了我国端稳饭碗、兜牢民生底线的定力与恒心。在社会保障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则强调,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安全稳定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先决条件,在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的背景下,要更加重视发展的不确定性,加大发展的安全风险防范。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就内蒙古地区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作出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内蒙古是边疆民族地区,在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上担负着重大责任。要见微知著,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战略思维,有效防范民族工作领域的各种风险隐患,切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聚焦当前重要的民生保障工作,强调通过集中力量打好经济政策组合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开新的空间,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一系列民生举措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两会"所聚焦的社会热点问题、所传递的群众的声音、所凝聚和反映出的信心和决心,都将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现实力量,锻造成为承上启下的关键纽带,续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崭新篇章。我国将在统筹研究部署、协同推进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做好理念政策的"加法"、实现好能力水平的"加法",不断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增动力,在新征程上创造"十四五"的新辉煌,以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守好不返贫底线,推动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2022-03-16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踏上"十四五"新征程,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并促进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真扶贫扶真贫"到"真脱贫不返贫",新征程上我们更需要通过创新观念、激活动力、稳定收入来源、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等方式,降低脱贫群体的脆弱性,增强其发展能力,不断改善其生活水平。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具体安排措施有:完善监测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通过贯彻落实"摘帽不减政策"的工作要求,在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之后,不减投入、不减政策,能够确保扶贫政策和扶贫模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我们看到,实际上在外部政策支持力度如此之大的前提下,深度贫困人口虽已脱贫,仍可能返贫。为什么会发生返贫?这需要从深度贫困人口为什么陷入贫困陷阱找原因。致贫原因主要有如下四个层次:一是没有劳动能力,导致"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如因病致贫。二是有劳动能力但没有脱贫意愿,或者有脱贫意愿但缺乏脱贫的勇气和行动。三是有劳动能力,有脱贫愿望,但缺乏谋生技能,属于能力制约型贫困。由于受教育程度低,缺乏知识更新和获取的能力,或者没有接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贫困人群缺乏专门知识、没有专有性人力资本,无法在竞争性的经济活动中获取收益。四是有劳动能力、意愿和技能,但深受环境条件制约。这属于资源匮乏型贫困。由于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环境资源匮乏的地区,形成了从属于连片贫困区、贫困县和贫困村的大规模贫困人群。
所以,针对以上四类原因致贫的脱贫户,要防止他们返贫,就需要实施有针对性的办法。
对于第一类脱贫户,仍需要加强对这类群众持续监测和救济,社会政策要托底,托底要托实。在资源短缺,脱贫全靠"托底"的地区,可以尝试探索发展权赎买、社会分红等制度性贫困的解决之道,从而保障脱贫人口不发生大规模返贫。办法至少有如下两个:一是进行发展权赎买。将资源保有和维护者纳入转移支付的保障体系,对不开发地区进行发展权赎买,使得深度贫困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能够不开发或低度开发,保住一片绿水青山。
二是推动社会分红。按照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米德的理论,社会分红是公民经济权利的重要来源,理论基础是公共资源的所有者是公民。公共资源作为投资所获得的利润应该一部分作为积累基金,一部分作为红利分给公民。随着积累基金的增加,公民分得的红利也逐渐增加。此法兼顾公平与效率,对"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深度贫困地区,更为适用。在具体做法上,结合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科技扶贫,推动以就地就近就业为主的转移就业增收,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同时,提供更多生态公益岗位,通过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在易返贫的脆弱群众中选择一批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为其提供生态护林员、草管员、护渔员、护堤员等岗位。在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从事森林管护、防火和服务。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发挥和提升制度效能,对于保障易返贫群众的生活和提高其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守好不发生大规模返贫底线的重要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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