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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信访工作制度32项汇编合集(群友分享)(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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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集团公司信访处应当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适当、处理意见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的要求,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的,逐级呈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机关重新办理。

第十条需要向集团公司领导报送的督查情况报告,应当及时上报。

第十一条督查事项办结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第十二条在督查工作中,发现有关单位、部门未按有关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的,应当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

有关建议提出后,集团公司信访处应当及时了解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并向有关领导和机关报告和反馈。

第十三条督查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集团公司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制度

为确保集团公司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确保信访事项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联席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

1、听取时间:一般每月听取一次,遇有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随时召开。集团公司大接访活动期间每半月召开一次。

2、听取内容:

(1)听取各有关部门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2)上级联席会议交办信访事项办理和跟踪督办情况:

(3)需要集团公司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信访工作事项;

(4)阶段性信访案件的办理结案情况等。

3、听取准备:

(1)汇报单位由集团公司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通知;

(2)需要书面汇报材料由汇报单位提前提供。

二、根据重要时期信访工作的需要,实行集团公司领导每周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制度

1、听取时间:一般每周听取一次,紧急情况下可随时会议听取汇报。

2、听取内容:

(1)集团公司信访处等有关部门、单位汇报上周信访工作开展情况;

(2)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事关政策性、体制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重大突出问题;

(3)研究加强信访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3、听取准备:

(1)汇报单位由集团公司信访处办公室负责通知。

(2)汇报材料由汇报单位提前送交集团公司信访处办公室审核。

三、集团公司委领导听取信访工作汇报

1、听取时间:

(1)1、集团公司领导大接访期间、重要时期每三天听取一次;

(2)遇有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随时召开会议听取汇报。

2、听取内容:

(1)集团公司信访联席会议各专项小组组长、相关包案领导汇报各组包案信访案件的办理结案情况;

(2)汇报需要集团公司研究处理的重大信访事项和信访问题;

(3)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听取准备:

(1)包案领导由集团公司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通知;

(2)所需书面汇报材料由相关包案领导安排相关责任单位提供。

集团公司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依据《信访条例》、《党内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三条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对象:在信访工作中对该信访问题负有责任的单位、部门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形式:通报批评、告诫谈话、一票否决和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要承办单位或责任人做出通报批评:

1、群众到集团公司机关和有关部门上访,责任单位不出面接待、不及时协调处理的;

2、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未按规定及时登记、转送、交办、协调,或者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的;

3、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收到信访事项交办(转办)单后,在规定时限内未作出受理决定或出具体答复意见,或本应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受理的信访事项,却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导致群众越级上访的;

4、应由责任单位领导接待的上访群众或亲自包案处理的信访案件,不及时认真接待处理,导致群众越级上访的;

5、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深入调查了解,敷衍塞责,不及时化解矛盾,导致群众越级上访的;

6、群众到集团公司机关上访,反映问题涉及多个部门,信访处协调相关部门受理,相关部门责任领导不配合、不支持,推诿扯皮,导致群众重复或越级上访的;

7、部门或单位未按时限办结信访事项,且未申请延期,被信访部门发督办函催办的;

8、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排查不及时,或者压报、迟报、谎报、瞒报信访信息,导致群众上访的;

9、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正当理由搁置、拖延、贻误时机,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应当解决而不解决的,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实行告诫谈话:

1、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错误,导致矛盾激化,冲击会场或妨碍重要活动行为的;

2、责任单位将群众劝返后,不按时受理或答复,导致群众重复越级上访的;

3、群众集体上访后,责任单位领导不按信访部门通知的时限赶赴现场做劝导工作,导致群众冲击、围堵公司机关,堵塞交通,干扰、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4、发生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责任单位不按信访部门通知的时限赶赴现场劝返的;

5、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或未采纳改进建议的;

6、处理信访事项时,办人情案,作风粗暴,激化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

7、对上级领导批示交办、转办查处要求上报结果的案件,不认真查处,造成上报的材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8、违反规定,透露信访人的隐私,将信访内容泄露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单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9、违反有关规定,授意他人压报、隐报、缓报信访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年内责任单位领导被通报批评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主要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1、信访工作网络、制度不健全,未按照信访预警机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排查、及时上报,贻误最佳处理时机,引发群众到集团公司机关或越级大规模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有两次(含两次)以上群众信访件被省级以上信访机关立案查处,且属实的;

3、对已交办或各单位已排查出的信访隐患,未能及时处理而引发30人以上大规模越级集体访,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明确的处理意见,经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交办后不及时落实,造成两次以上(含两次)到市、省上访的;

5、年内责任单位领导被告诫谈话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主要和重要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由相关机关依法处理。

1、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应当且有条件解决而不予解决,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机关立案交办的信访案件拒不查处,或拒不执行上级机关对重要信访问题处理决定的;

3、上级机关立案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经查实,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予处理而未作处理,袒护包庇、姑息迁就的;

4、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信访人贿赂的;

5、打击报复或者非法拘禁、迫害信访人的;

6、扣压、隐匿、擅自销毁信访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7、篡改信访材料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领导机关的;

8、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九条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权限:

1、给予责任人或主要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的,由集团公司信访处提出建议,报请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2、给予责任人实行告诫谈话的,由集团公司信访处提出建议,报请集团公司同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集团公司相关主管领导负责告诫谈话。

3、给予"一票否决"的单位或责任人,由集团公司信访处充分调查核实后,向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建议。经集团公司信访领导小组研究后,在半个月内将否决决定书送交被否决对象及其主管部门。如被否决对象对否决决定不服,可向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部门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和先进集体,并取消主要领导年终评先选优资格。

第十条需追究领导干部党纪、政纪责任的,由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处分党员干部的批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集团公司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商纪检、组织部门,负责对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信访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确保群众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度是指信访人(法人)或其他办事人,向我处来信或到我处来访反映信访问题或其他问题时,对第一个(第一次)接待受理的工作人员的有关责任要求。

第三条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文明服务,对首位接受服务对象的来函、来电、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

第四条首问人应熟悉本处的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

1、对属职责范围内的首问,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受理,认真应答。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首问,应该主动协调,负责联系并引领到有关职能部门受理。对不能及时办理的首问,应该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作出解释,并告知办理要求。对属不合理的首问,也应该以诚相待,耐心解释,做好说服工作。

2、对不属其职责范围,但是属于本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应先予受理,并记下诉求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按规定办理。

3、对属举报投诉的诉求,应将反映的事项、诉求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簿,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答复,积极办理,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推诿扯皮,不置之不理,不说不知道。

2、对反映的信访问题必须在服务承诺规范内做出答复。

3、接待信访人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机关工作人员落实本制度情况与年度考评挂钩,做到奖惩分明。对本制度的考评工作由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六条首问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

1、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

2、未及时将信访人反映问题移交给有关责任人的;

3、对不能及时移交的问题不报告、不请示,置之不理的;

4、对信访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或冷漠对待信访人,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5、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给信访人明确答复,又不说明原因,信访人举报的;

6、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害的。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制度

1、凡群众来信要在专册上编号登记,以保证信访工作的连续性。

2、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人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信访反映主要问题以及处理结果。

3、登记内容力求完整、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群众来访接待记录制度

1、接待群众来访是机关领导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体察民情的好机会,因此必须热情接待,积极宣传党的政策。

2、详细记录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3、当面能给予答复的问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答清楚,不能当面答复的,应说明情况,讲清政策。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说话和气,不能激化矛盾。

4、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信访员要及时报告领导,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擅自答复。

来信来访报批制度

1、来信来访报请领导批阅,目的是为了让领导了解群众呼声,掌握信访情况,使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得到重视和及时解决。

2、收到或其他单位转来的信件,经登记后及时送主管处长批阅。

3、领导批阅后的信访件由处办公室送承办单位,承办单位签字,并预报处理结果时间。来自【藏经阁】,更多资料请联系QQ215425891,海量优质文字材料和PPT课件

来信来访承办、转办制度

1、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承办是信访工作的关键,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2、领导批阅后的一般信件在15天内处理完毕,急件7天内处理完毕,写出处理结果,并有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处信访办公室。

3、不属于本单位承办范围的信件送办公室在3天内转交有关单位,紧急事项及时转交。

信访统计分类和档案管理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信访统计分类、整理归档,掌握有价值的信息,为上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各单位要根据信访内容统计分类,并建立信访档案。按存档要求,无论信件规格大小一律剪裁为A4统一规格后,统一装订存档。

3、信访工作的各种文件和工作计划、总结等,年底归档一次,由各单位档案室统一管理。

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切实把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处理在未然。

2、建立工作台账,把排查的信访矛盾纠纷,登记造册,经梳理、分类,从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3、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形势分析会,进行矛盾纠纷研判,把握工作主动权。

4、对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稳控、早化解。

信访信息报送和重大信访事项报告制度

各单位指定一名部门信访信息员,负责在本部门所辖收集、排查、上报信访工作信息。处信访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处级信访信息员,负责收集公司内各部门上报信访信息,并上报上级信访部门。

一、信访工作信息收集途径

1、定期排查。各单位的信访信息员坚持每周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收集信访信息,建立台帐;

2、实地走访。信息员必须深入群众、深入相关单位、社区走访,多与职工群众沟通,了解情况,及时化解矛盾,把有可能上访的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3、及时掌握所属人员的突出思想动态等。

二、信访信息报送

1、各信访信息员定期向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访工作情况;

2、各信访信息员每月书面上报信访信息排查调处情况;

3、凡发现有可能发生集体上访、非法集会及其它影响极坏的突发性事件各部门必须立即上报;

4、处信访信息员在收集到公司所属各单位信访信息后,登记分类送主管领导批阅,送承办部门办理,并把办理结果备案上报上级信访部门;

5、重大信访事项随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来信来访复查、复核制度

1、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负责集团公司复查、复核范围的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交办、审理等工作;

2、信访人请求集团公司对信访处理、复查意见进行复查、复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请求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属于集团公司受理范围的;

②请求复查、复核应在收到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

③提供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意见书。

3、信访人的复查、复核请求及相关资料经集团公司复查复核办公室审查,符合第2条规定的,应在收到复查、复核请求10日内,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复查受理告知单》或《信访事项复核受理告知单》;不符合第2条规定的,告知信访人、受理或复查信访事项的责任单位;

4、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信访人请求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由领导小组进行复查、复核;

②涉及两个单位以上的信访事项,由处信访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复查、复核;

③涉及本单位之外的信访事项,由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单位协调办理;

④复查复核应当自决定受理复查、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复核答复意见;

⑤复查、复核答复意见书加盖集团公司信访领导小组公章,以直接告知、邮寄、公告三种方式送达信访人,并抄送市信访局。

5、信访人对集团公司信访领导小组复查复核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向市信访局提出复核请求。

来信来访督查、督办制度

1、信访主要领导对承办信访件单位督查、督办,加快办案进程,掌握办案情况,提高办事效率;

2、各部门、各单位应认真落实领导督查、督办信访件的工作;

3、一般信访案件处理不得超过15天,急件不得超过7天;

4、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结的要及时报告,督查、督办过程中发现困难或其他影响进度的问题,要及时向有上级领导报告。

来信来访审查结果制度

1、审查承办结果,为的是检查承办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报结材料是否清楚、完整、无误;

2、报结材料需送主管领导(谁批示谁阅)签字;

3、各部门要将报结材料按规定登记留档;

4、由市信访局等上级部门转来的信件处理完毕后要写出处理报告上报;

5、各部门要将承办结果交主管领导批阅签字后,再报信访办公室留存,由信访办公室统一对外答复。

信访工作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主要领导应做到"四个亲自"(亲自主持会议、亲自问案询查、亲自拍板定案、亲自抓好落实);

2、会议由信访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

3、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上级信访文件精神;

4、听取各单位信访工作的总体情况,尤其是重大问题研究、处理、确定责任单位和处理时限;

5、交流各单位、办理当前排查信息、动态;

6、积极探讨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

7、研究、部署下月信访工作。真正做到胸中有数,防范有招,处置有力,及时把大量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集团公司社会安定;

8、每次会议要由专人做出会议记录,并制定"两卡一表"(会前报告卡、会后汇报卡、会议签到表),在会上集中解决疑难信访问题。

信访处处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情耐心地做好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工作。

2、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信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集团公司内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主持信访处工作,负责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工作及行政管理工作。

4、调查了解掌握职工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重大信访案件。

5、对集团公司的信访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信访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6、总结信访工作经验,综合分析集团公司内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改进推动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意见。

7、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来自【藏经阁】,更多资料请联系QQ215425891,海量优质文字材料和PPT课件

信访处副处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情耐心地做好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信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分管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分管科室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工作及行政管理工作。

4、调查了解掌握分管单位的职工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重大信访案件。

5、对集团公司的信访工作负责,协助处长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信访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6、协助处长总结信访工作经验,综合分析公司内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改进推动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意见。

7、积极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信访处接待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情耐心地做好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工作。

2、要认真解决好初访。针对来访情况宣传党和公司的有关政策,做好上访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来访职工群众的正当要求,要予以支持,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要设法帮助解决。超越政策的过高要求,要宣传政策,进行解释,耐心说服;对无理要求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无理取闹的请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进行转化教育。

3、根据工作要求,分别情况对来访职工群众要建立登记、建档、统计和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等制度。在接待工作中,力争做到答复有依据,表态有分寸,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做好日登记、月统计、保管好上访档案,注意积累资料。

4、对上访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转有权处理的单位进行查处。

5、掌握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分析上访动态。对带有政策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领导汇报并与有关部门或人员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6、积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信访处督查复查室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情耐心地做好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工作。

2、承办上级单位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和其他事项,并按要求上报。

3、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向有关部门督办信访案件。

4、向处领导提供重要信访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带有全局性或重要的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公司内信访信访案件的受理、办理和落实。

6、积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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