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
XXX学校"名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探索优秀教师成长机制,创造优秀教师成长环境,培养一批理念先进、业务精湛、锐意改革的职业教育名师,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我校优质资源共享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学校决定实施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一、名师工作室内涵
名师工作室是以教学名师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业务组织。"教学名师"工作室由职业教育教学名师牵头,同一专业领域的骨干教师、青年教师、行业专家组成,具有人才培养、应用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职能。
二、名师工作室主要任务
(一)培养优秀教师。通过名师引领,制订科学的培养规划,开展一系列产、学、研、用、培活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二)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双主体"育人模式,加强专业、课程改革与建设,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三)加强教育教学和应用技术研究。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结合行业企业生产服务实际问题开展应用技术研发,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和行业企业生产实践。
(四)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根据专业领域特点,整合学校和行业企业的优质教学资源,建立工作动态发布、资源生成整合和成果辐射推广等方面的专题网站,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五)开展社会咨询与服务。面向同类职业院校推广教育教学成果,面向行业企业开展咨询服务和员工培训。
三、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及选拔条件
"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1人,职教专家1人,行业企业专家1人,校内外骨干教师、青年教师5~7人。
(一)主持人选拔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先进的教育理念、较为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和教学改革业绩,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专业带头人。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工作室成员选拔条件
1.职教专家选拔条件。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具有较高建树,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能积极参与我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并自愿承担相关工作的职业教育专家。
2.行业企业专家选拔条件。精通行业技术标准,在行业技术标准制定、推动行业企业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建树,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并自愿承担相关工作的行业企业专家。
3.骨干教师选拔条件。以主持人所在系骨干教师为主,可吸收2-3名校外骨干兼职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②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③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技能水平,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
④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名师工作室立项与管理
(一)立项
实行个人自荐和所在系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填写学校《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撰写建设方案,经所在系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名师工作室立项名单。
(二)管理
1.组织管理。学校人事处负责统筹管理名师工作室建设与运行,定期督促检查名师工作室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学校为名师工作室设置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支持主持人和成员开展工作。
2.考核管理。名师工作室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考核和一个管理周期的终结性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名师工作室项目,合格的自动进入下一年度的工作室建设,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3.经费管理。经费实行学校承担机制,学校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不少于3万元的经费支持。经费由工作室主持人提出使用计划,实行单独列支、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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