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争做“爱岗敬业标兵”和“红旗股室”活动评选办法
关于开展争做"爱岗敬业标兵"和"红旗股室"活动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各部门行政效能,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起,开展"爱岗敬业标兵"和"红旗股室"评比活动,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开创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评比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和机关股室(含XX站和监察XX大队)。
二、评比原则
评比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体现能力与态度并举、激励与约束并行。每月开展一次评比活动,每次评比"爱岗敬业标兵"9人(机关股室、XX站、XX大队各1人),"红旗股室"1个。
三、评比内容
对干部职工和股室均实行百分制评比。
1、"爱岗敬业标兵"的评比内容主要分为技能业绩30分、出勤执勤25分、廉洁形象25分、学习成绩10分、其它工作10分等。
2、"红旗股室"内容主要分为业务办理(30分)、工作纪律(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20分)、经济目标(10分)、信息报送(10分)、卫生安保(10分)等。
四、评比标准和方法
(一)"爱岗敬业标兵"评比标准
1、技能业绩(30分)。对干部职工专业技术能力(10分)、业务办理熟练程度(10分)、工作业绩完成量(10分)进行考量。
2、出勤执勤(25分)。对干部职工按时上下班、节假日值班、重要会议执勤和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结合指纹签到情况进行考量,无故迟到、早退1次扣5分,旷工1天扣15分,重要会议或节假日值班离岗1次扣15分。
3、廉洁形象(25分)。严格把关,严于律己,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岗位职责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商业招待。无上述情况25分,若接受他人举报,调查属实,该项评比0分。
4、学习成绩(10分)。检查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专业技能学习心得、笔记(6分),结合每周一下午学习会议到岗情况考量(4分)。
5、其它工作(10)。局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6分),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4分)完成情况考量。
(二)"红旗股室"评比方法
1、股室得分(占60%)、股室负责人评比得分(20%)与股室工作人员评比得分(占20%)之和为该股室评比最后得分,按评比得分高低,取前3名列为本月"红旗股室"候选股室,然后由评比领导小组确定1个股室作为本月流动"红旗股室"。
2、股室工作人员本月内、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请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2次以上的、在督查中发现有2次以上无故脱岗现象的不得评为本月流动"红旗股室"。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1、评比活动获得"爱岗敬业标兵"的个人,由评比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作为年度系统先进个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2、评比活动获得"红旗股室"的窗口,授予流动红旗,并给予该股室一定物质奖励,同时,作为年度先进股室评选重要依据;
(二)惩戒办法。
1、评比分数不足80分的干部职工,由评比领导小组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三次考核分数不足80分,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考评方案中对应的岗位津贴;
2、评比分数不足80分的股室,由评比领导小组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三次考核分数不足80分的股室,由局办公室给予全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股室负责人的本月岗位津贴;
3、被省、市、县通报批评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股室、个人,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次评先资格,并扣除相关股室负责人或干部职工个人的本月岗位津贴。
六、组织领导
成立"爱岗敬业标兵"和"红旗股室"评比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机关各股室股长、部门负责人
评比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邱剑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掌握情况,严格把握标准,严肃工作纪律,公平、廉洁考核,确保"爱岗敬业标兵"和"红旗股室"评比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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