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班管理办法
领导带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基础与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
第二章办法制定
第三条安全部负责制定《领导带班管理办法》,并对各子公司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四条各子公司负责本办法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第三章带班职责
第五条带头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办法,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负责带班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异常情况作业、监督作业方案执行;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考核;情节严重者,可要求作业人员停工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第九条对带班期间发生的事故要立即响应,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组织或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参加事故的调查、原因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第四章带班情形
第十条特殊时期(如两会期间、社会重大活动)各单位各级领导轮流带班。
第十一条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事故单位各级领导24小时轮流带班,带班时间1周以上。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特殊规定的其他须实施领导带班的情形,按照国家、政府部门具体要求执行。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由综合部办公室制定值班安排、明确带班领导及相关要求,带班领导应落实值班要求的各项工作,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值班记录(附件),值班记录应在本单位综合部办公室门存放备查。
第十四条各子公司可依据上述要求细化本单位的领导带班要求。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公司值班记录表
值班人员
所属单位(部门)
带班领导
值班时间
年月日时分
值班地点
值班电话
值班情况
交班人
交班时间
年月日时分
接班人
接班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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