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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招聘与调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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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聘与调配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选拔优秀人才,规范人员招聘流 程和 健全人才选用机制 。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 控制 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通过岗位招聘,建立精干、高效的 员工队伍,树立竞争意识,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 使之适 应公司发展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

3 相关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2 关于建设公司员工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司发[2009]20 号文)

3.3 关于员工招聘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司发[2010]107 号文)

3.4 XX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司发[2011]49 号文)

4 职责

4.1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 。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5 程序

5.1 招聘录用原则

5.1.1 广开才路,多种渠道。

5.1.2 公司现有职工具有岗位竞争的优先权 。立足于在公司现有员工中发 现、使用、培养人才,招聘人才首先面向内部。

5.1.3 相同条件下,具有本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5.1.4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招聘,或委托用人单位进行招聘,用人单位招 聘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2 招聘计划

5.2.1 招聘计划,由各用人单位(部门) 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经单位(部门) 负责人签署后,报建设公司人力资源部。(见附件一)

5.2.2 建设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将计划审核、汇总,报请总经理审批。

5.2.3 用人单位(部门) 临时出现岗位空缺后,经用人单位(部门) 提出人 员需求计划,将计划报建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依据各单位(部门) 用 人报告,编制人员需求计划后报请总经理(见附件三)。

5.2.4 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及标准,并负 责方案实施。

5.2.5 所有招聘计划,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实施招聘,接收、管理应聘人员的 自荐材料,根据各单位用人计划及建设公司用人标准,确定应聘人员考察对 象。根据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证件的核对、调查、教育程度与经历评估, 确定并提交聘用结果。

5.2.6 人力资源部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招聘手 续。

5.2.7 人力资源部在招聘时,优先从公司内部选择调配人才。

5.2.8 社会招聘时应有明确的职位、岗位职责和学历、经历、技能、年龄等 要求等。

5.3 招聘渠道

5.3.1 内部招聘:人力资源部将空缺的职位信息进行公布,公司员工可以自 我推荐或相互推荐,由人力资源部汇总相关人员信息后,采取公开竞聘的方 式,选拔该岗位人才。

5.3.2 校园招聘: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到大中专院校张贴海报,召开宣讲 会,吸引即将毕业的学生前来应聘,对于部优秀的学生,可以由学校推荐, 对于一些较为特殊的职位也可通过学校委托培养后,公司可直接录用。

5.3.3 社会招聘:针对各单位特殊岗位需要进行社会招聘的,由人力资源部 通过公司网站对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对接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审查各类资 质证书,确定面试人员,应聘人员通过面试或笔试后进入试用期。

5.4 筛选与录用的程序

5.4.1 简历筛选 。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四), 由人力资源 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简历材料进行筛选和整理,确认符合公司岗位任职 资 格的人员。

5.4.2 面试通知。人力资源部将符合公司拟招聘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的材料 提供给用人部门主管参考,给应聘者发正式面试通知(电话或书面形式)。

5.4.3 正式面试 。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主持,各事业部、专业公司人 力资源部业务管领导、业务部门主管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并填写面试 记录表(见附表)。

5.4.4 试用。经过面试小组成员正式面试后,对可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 部与应聘者约定试用期,并办理相关手续。

5.4.5 正式录用。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各单位对应聘者提出录用意见,报 送人力资源部审批,审批通过者,方可录用,办理入职手续。

5.5 入职手续办理

5.5.1 凡被批准正式录用的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 以下材料:

--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原件各一份;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四份;

--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两份;

--从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复印件一份

--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照八张;

5.5.2 填写《XX有限公司员工登记表》 及相关人事信息 资料 (见附表八);

5.5.3 填写员工承诺书(见附表九);

5.5.4 劳动合同、档案、户口管理:招聘员工与建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由 用人单位报送。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转用人单位统一保管,户口均落户 湖北宜昌。

5.6 薪酬管理

5.6.1 凡学历、资质、工作经历等条件均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经面试合格的

应聘人员试用期待遇按本岗位对应的最低岗级待遇计发工资;试用期结束经 考核合格并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应聘人员按项目部薪酬管理办法相同 岗位 的薪酬标准计发工资。

5.6.2 凡学历、资质、工作经历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但没有从事过本专业工作的应聘人员,按照应届毕业生相对应的待遇计发工资。

5.7 人员调配原则

5.7.1 因事择人原则。根据胜任工作的类别与等级,挑选具有担任该种工作 学识才能的员工来担任。

5.7.2 人职匹配原则。员工所具备的能力、知识必须与其履行职务的工作任 务所需的能力、知识相适应。

5.7.3 用人之长原则。被调配的员工在新工作岗位后,能充发挥自身的业 务专长。

5.7.4 事先沟通原则。人员调配前,人力资源部应与员工个人、新旧单位进 行沟通和协商。

5.8 人员调配的基本内容

5.8.1 为适应公司的需要或满足自己的专业特长,员工在公司内部出现流动 (平级调动、晋升和降职)。平级调动是一种平行的岗位变动,晋升和降 职 是一种纵向流动形式。

5.8.2 平级调配工作中要做到用人所长、因事设人、协商一致、照顾差异。

5.8.3 晋升是将员工由原来的岗位上升到另一个较高的岗位。管理人员年度 内连续九个月绩效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的,按公司薪酬制度,从次年元月起可 晋升同岗级上一档的岗位绩效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能力突出,符合公司专家评选办法条件且被评选为各类专家的,按各类专家岗位晋升工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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