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吉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加强和改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组织与组成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提升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途径。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扩大人员范围。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现职务变动或增减,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充实。
局属事业单位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二、学习内容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十)事关xx经济社会发展及能源工作领域的内容。
三、学习形式
局党组理论学习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四、学习要求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切实做好"五个坚持",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一是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养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二是坚持联系实际学,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突出吉林特色、体现吉林实际,用科学理论指导振兴发展实践,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政策举措,让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能源局落地生根。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学,把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能力素质问题结合起来,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是坚持领导示范带头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局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
五是坚持创新方式方法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实际,注重体验式、调研式学习,倡导互动式、研讨式学习,增强和放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辐射作用,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研讨交流,每名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作1次重点发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年不少于1篇。
五、学习管理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应由机关党委指派专人负责。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由局党组审定后施行,并报送省直机关工委备案。
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前应当做好学习策划,拟定学习方案,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审定后执行。有关处室和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落实"五个制度"。
一是实行考勤制度,各成员应当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当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并及时补学。
二是实行学习督查制度。局直属机关党委会同人事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对局直属事业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督查可以采取自查、抽查或者普查等方式。考核可以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
三是实行报送学习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组织学习一次,都应当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报送学习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学习成果等。有关材料需经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后上报。
四是实行年度述学制度。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应当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和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在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学习情况。
五是实行问责制度。对邀请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报告的人员要把好政治关,决不允许宣扬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