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似观山不喜平 — — 观山文库◆记住我,来上我~

市纪委监委干部请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

admin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共计1669个字,预计阅读时长6分钟

X市纪委监委干部请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请休假及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纪委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市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在编在职干部,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一般干部。

第三条请休假及考勤管理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从严管理、保障权益的原则,旨在促进干部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请休假管理

第四条请休假类型

(一)年休假:干部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的,经组织批准后,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二)病假:干部因病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可申请病假。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三)事假:干部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可申请事假。事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经严格审批。

(四)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及哺乳假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五条请假程序

(一)申请:干部请假需提前填写《X市纪委监委干部请假申请表》,说明请假事由、起止时间、联系方式等,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审批: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及哺乳假等,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并报机关党委(人事部门)备案。

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按上述程序审批。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办手续。

事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5个工作日的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并报机关党委(人事部门)备案。

(三)销假:请假结束后,干部应及时到机关党委(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并视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一)干部请假期间,其工作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管或调整,确保工作连续性和效率。

(二)对于重要、紧急任务,请假干部需提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任务不中断、不延误。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考勤范围

考勤管理包括干部上下班签到签退、会议及培训出勤、值班备勤等情况的记录与考核。

第八条考勤方式

(一)采用电子签到签退系统为主,辅以人工记录的方式进行考勤。干部应按时在指定设备上进行签到签退。

(二)会议及培训出勤由组织部门负责记录,包括签到、中途离场及会议结束时间等。

(三)值班备勤按照值班表执行,值班人员需按时到岗,并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值班情况。

第九条考勤结果应用

(一)考勤结果作为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纪律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三)对长期保持良好考勤记录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第四章请休假与考勤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监督检查机构

机关党委(人事部门)负责请休假与考勤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内容

(一)请休假审批程序的合规性;

(二)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请假期间工作交接及任务完成情况;

(四)对违反请休假与考勤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情况。

第十二条问题处理

(一)对发现的违规问题,机关党委(人事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及领导反馈,并督促整改。

(二)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全机关。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处理

(一)因公出差、参加培训或执行其他工作任务需离开工作岗位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报机关党委(人事部门)备案。

(二)干部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请休假或考勤手续的,应在事后及时补办,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解释权与修订

本办法由X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第十五条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