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汇编15篇(第4/6页)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XX总河长、XX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担当担责的态度、从严从实的作风,坚决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的责任河(湖)是景谷河振太镇段及振太镇文板水库,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切实以"河长制"的落实,推动"河长治"的实现,河流水质得到一定的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以共治共享的思想认同抓好大保护
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以河湖水质提升为核心,坚持系统治理、因河施策,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意义重大,先后到振太镇文平、兴隆、塘坊等村开展调研,摸排河湖"四乱"重点问题和排污重点区域,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抓好责任河、责任水库的治污和清理工作,召开会议3次,加强水域周边群众思想宣传,号召群众主动参与治污减排。
(二)以见责见效的工作态度抓好定期巡查
按照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巡河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开展巡河工作,检查河道整治情况,对河道情况、污染现状、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抓好问题交办、督办、会办。景谷河源于振太镇,有流域较长、汇入支流较多、干流治理难度较大的特点,2023年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共开展巡河工作6次,发现问题及处理1件,协调资金投入1万元,开展河(湖)保护宣传5场次。坚持源头治理,对文平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污染风险较大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新选址建设垃圾池,坚决杜绝垃圾流入河流造成污染的问题。
(三)以联防联治的工作措施落实齐抓共管
进一步抓细XX县与景谷县签订的《景谷河联动联防协议》落实,紧盯景谷河振太镇段治理工程项目推进情况,加强项目投入产生的治污效益,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态度确保景谷河水库注入水源清洁。组织振太镇召开景谷河干流治理协调会,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共同治理和区域联合行动,压实支流河湖长工作责任。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督促振太镇合理规划河岸农业产业布局,加强种植指导科学使用农药化肥,避免农业污水流入河流。实地指导各村、学校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活动,通过张贴节水宣传海报、发放河湖长制宣传品、组织学生和儿童开展暑期防范溺水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的重要意义,普及野泳危害和相关救护知识,共筑防溺水安全网。
二、存在的问题
景谷河、文板水库的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上级的严格要求,对照群众的殷切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保护意识不强,随意丢弃垃圾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治污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巡河开展较少时间较短,治理效果未完全显现。四是产业发展与防污治污矛盾日益凸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河湖污染治理和"清四乱"措施,从管得住到管得好转变,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河湖新格局,还河湖以美丽健康。
一是充分协调调动工作力量提升爱河护河思想建设。督促振太镇及县级联系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单、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等新媒体,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全镇上下广泛了解河长制,增强群众保护河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营造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河道动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督查考核促进问题整改销号。把巡河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振太镇河长办和村级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与县河长办和振太镇对接,加强对镇、村河长的考核,形成以问题为导向抓好责任落实。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效长期保持。要求振太镇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办、定期巡河工作机制,及时交办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构建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探索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科学耕作和管理,降低农业对河流的污染。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XX总河长、XX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河长相关职责,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
一、担任河(湖)长基本情况
根据《XX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总河长、副总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县级河(湖)长和河(湖)长联系部门调整方案的通知》(镇河长组发〔2022〕1号),目前我担任3条河流、1座水库的河库长,均属红河水系,分别为玻烈河、马拉村河(文旧河)、蛮糯河、黄草坝水库。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保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助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及时跟进学习上级最新河长制工作精神和要求,将上级有关安排部署落细落实,确保河(湖)长工作取得成效。二是以维护好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为根本,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抓好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重点工作,统筹推动任务落实
紧紧围绕《2023年XX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XX县总河长令第8号)文件要求,明确任务,强化统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召开河长会议4次,听取恩乐镇、古城镇及县级联系单位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研究解决"一河一策"滚动修编、清河行动、"清四乱"行动、水库垃圾围坝清理、督办问题整改销号等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开展"清河"行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
牵头组织县级联系单位、乡镇、村组等对侵占河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等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周边群众自觉进行联防联控,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河道"清四乱"环境整治2次,清理焚烧垃圾8吨,完成2023年县级河(湖)长问题清单销号3个。三是开展巡河护河工作,深入到恩乐镇、古城镇开展巡河9次,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河流管护(9号令)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共组织开展渔政巡查98次,拆除禁渔区非生产用竹筏53张、迷魂阵59个,收缴刺网43张、钓具46套,立案查处3起、教育警告32人,制作禁渔期及禁渔区管理告示牌23块,向群众、餐饮业主等印发告知书5362份。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回收农膜量506吨,召开科学施肥培训5次,完成测土配方施肥2万亩、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1.5万亩,减少农药施用量。加快推进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着力解决野外坑洞、河边、山沟、公路边随意丢弃畜禽的情况。
(三)强化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督查巡查制度。督促县级联系部门、乡镇及村级河长严格落实巡河工作职责,认真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压实镇、村两级河长工作责任。二是全面加强监督检查,聚焦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督察7次,针对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和销号5个清单一体化推进,定期调度,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一是督促指导县、乡、村三级做好宣传工作。以村民小组为抓手,结合利用开展省级文明城市2023年度测评督查、推进爱国卫"7个专项行动"、林长制等重点工作,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在河道沿岸居民密集区及主要通道处设立"禁止倾倒垃圾"标识牌共8块,河长制公示牌4块。二是以示范引领,培育"党建+河(湖)长制"市级示范点1个(玻烈河),实行党支部包片责任制和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将河湖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三是提升全民治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重视群众的举报问题、及时调查逐一解决。督促更新河(湖)长公示牌,公开基本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群众参与度不高,保护意识不强;二是宣传不力,部门联动不强;三是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与其他工作方面还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将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扎实开展好相关工作,确保自己所担任河长的3条河流和1座水库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一)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常态化组织开展河湖问题整治行动,推动各级河湖长规范化巡河,切实做好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各级河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长制、《XX县"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工作内容,坚决不折不扣地落实"总河长令"提出的各项工作,开展严谨巡河、查河,严格摸排问题,严厉治理问题,及时交办问题,问题整改到位,持续营造山清水秀自然生态。
(二)主动履职,进一步落实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镇、村、巡河员培训,确保河长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到位,避免流于形式。二是积极开展巡河、管河、护河、治河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各级河长的执行监督,构建河库治理长效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总结,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全面参与,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河库保护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形成保护河库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风尚。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XX总河长、XX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市、县河(湖)长制工作要求,认真对照2022年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反馈问题,认真研究,真抓实干、马上就办,落实落细XX镇圈田河、南涧河等主要河流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着力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县级河湖长职责,科学施策,系统整治,切实扛起县级河(湖)长保护河(湖)责任,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组织领导,统筹河长制工作全面见效
县公安局成立了以我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乡镇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将河(湖)长制工作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制定下发了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明确6个方面工作要点,让下级河长、河湖警长抓有方向、做有方法,并强化考评问责,对河长制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2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多次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河(湖)长制政策精神进行了学习,提高了民警、职工的思想认识,确保了河湖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责任落实,推动河长制工作纵向开展
为全面深化"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县公安局坚决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公安执法于河(湖)长制监管作用。由我担任县河湖总警长,各乡(镇)级河湖警长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属地派出所所长担任,明确警长在河道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从制度层面强化工作执行力,并于2021年10月与县河长办联发《XX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XX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的通知》,制定并印发了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压实了工作责任、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协作机制。今年以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2次,其中"河长办+检察长+警长"专题会议1次,县级河长、河湖警长共巡河101次,针对生猪养殖污染、小流域水质污染等河湖突出问题,巡河过程中先后召开了7次现场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有关单位发挥合力,力促问题落实。
(三)抓整改落实,深化河长制难点问题解决
把落实河流巡查和问题派单整改作为推进河流问题解决,保障水质稳定提升的重要抓手,牵头细化分解河长制工作考核存在主要问题,明确整改期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并以上率下,示范和督促各级河长现场办公,现场协调,现场解决。强化压力传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定时间、不定地点地对XX镇河流开展随机暗访,特别是针对河湖"四乱"问题紧盯不放。2023年3月、6月、9月对XX镇河(湖)长办及相关河流联系部门开展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工作6次,发现问题10余处,现场督导进行整改,认真按照"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小问题及时整改,疑难复杂问题重点推进"的整改要求,全力推动各类"四乱"问题整改到位。
(四)抓工作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综合治理。一是持续按照县级河湖"清四乱"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进一步摸清XX镇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二是加强环境巡查和执法查处,安排部署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与水务局联合执法2次,对涉水非法捕鱼案件查处1起,对涉矿非法采矿案件查处4起。三是主动将党建工作与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有机融合起来,使各党员同志深刻认识到开展河(湖)长制的重要性,以及参与河(湖)长制工作,建立人人参与护河、巡河,实施"一河一策"的必要性。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本人严格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要求,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一是对科学有效的考核体系建设不够重视,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部分河长及河道管护人员工作有所松懈。二是河湖"四乱"问题尚未得到根治,特别是河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污水直排、占用滩涂种菜等问题仍然存在,且呈规模小、分布散等特点,根治难度大。三是专项行动开展频次低、调动群众管河护水积极性的办法措施不多,群众保护河流的意识还较为缺乏,仍存在部分沿河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弃在河岸边的现象,社会工作合力尚未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