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组长202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纪检监察组组长202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在2024年,本人紧密围绕各级全会工作部署,切实把握派驻监督的性质和特点,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核心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前哨"和"探头"作用,依托"贴身式""嵌入式"监督,使监督工作达到更高精确度和有效性,显著提升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过去一年的政治理论学习、岗位职责履行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理论学习成效
过去一年里,本人严格按照委机关关于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巩固的部署要求,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置于首位。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为主线,把巩固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作为抓手,加深了对政治忠诚的认识。认真钻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紧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与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中,进一步增强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党纪学习教育,明确掌握"六项纪律"的核心要义,悉心领会《条例》的最新要求,将《条例》作为自我检视的衡量标尺。共查摆问题12条,制定整改措施15项,撰写党性分析报告5篇。重视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结合学习,在积极参加全员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支部"三会一课"学习之外,带领全组干部严格执行每周例会学习制度。通过细化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方向,深入全面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学习。积极提高纪法意识和素养,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有效夯实了派驻监督工作的基础。
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监督,确保落地生根。一是建立精准化清单管理。依据委机关《2024年政治监督任务清单》,结合本组实际,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我革命的要点思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制定出15项政治监督清单。采用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推进、专项化督导,确保监督项目事事落实并取得成效。二是细化责任落实,推动监督扎实推进。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定期与被监督单位"一把手"进行沟通会商,已开展谈话交流20人次,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发函督办、会议督促、专项检查等手段强化监督过程,跟踪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促使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完成2024年度政治生态分析,完成对8个被监督部门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25份,回复廉政意见18人次,提出暂缓意见2人次,参加民主生活会6次,约谈16人次。三是全面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带队监察,督促被监督单位落实12项整改事项。积极参与县委巡察,完善巡察整改督导机制,加大对十二届县委第四、五轮巡察反馈的3方面、10个问题的整改力度,显著提高被巡察单位整改的有效性。
(二)做实日常监督,保持常态长效。一是紧扣时间节点,确保关键时节监管无疏漏。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推行"提醒+检查+通报"模式实施抵近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运用"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开展节日提醒30人次,组织"四不两直"监督检查15次,发现并立案处理问题线索10件,落实处理8人,批评教育6人。二是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对核心岗位的有效监督。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按《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任务责任清单》的要求,结合被监督单位实际,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实行嵌入式监督。通过走访座谈、检查资料、谈心谈话、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全年提醒谈话12次,压实工作责任。参与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10次,列席"三重一大"会议8次,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三是聚焦重点事务,确保监督全面覆盖。组织5个被监督单位梳理30项风险隐患清单、20项责任清单和40项权力清单,督促制定50项防控措施。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督导检查,对财务凭证、"三公"经费、党费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制定6个方面的谈话提纲,对8名班子成员及10名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心谈话,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反馈意见12份,并向单位负责人面示反馈,要求限期整改,确保监督不留死角。
(三)精准专项监督,有效推进重点任务。一是深化基层减负监督。从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依托委机关《2024年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行动方案》和《关于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将基层减负纳入2024年度派驻监督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台账。集中监督6个方面,查处问题12项,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加重基层负担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查处并处分相关责任人14人。二是有序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基础上,抽查涉及乡村振兴的10个单位和15个项目,督促整改问题8个,查处腐败问题1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4人,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推动完善制度6项。三是稳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利用"室组地"工作机制,设立专项工作专班,召开推进会并制定监督方案,明确4个重点任务和8项具体内容,督促职能部门细化责任分工,印发工作提示单5份,召开分析研判会3次,解决具体问题5个。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监督。重点关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以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锁定核心商品与关键区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展开监督检查5次,识别出12项安全风险隐患。
(四)强化案件查办,注重"三不腐"的相互促进。一是实施贴身监督,深入挖掘线索。组织治理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和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严抓违规经商、民间借贷、违反兼职等行为,围绕被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和重大项目,排查出10个廉政风险点,修订制度8项,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二是处置问题线索,增强震慑强度。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问题线索处置,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确保实现"双零"目标和"双安全"保障。2024年处置问题线索25件,其中初核10件,立案15件,给予党纪处分12人,通过严管强化"不敢腐"的威慑力。严格落实案件安全"生命线",不断学习案件安全知识,积极开展案件评查,纠正问题防止偏颇,确保办案安全与程序规范。三是以案促改,推动教育警示。督促被监督单位以实效为导向,针对5起党纪处分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协助指导单位开展6次学习教育活动,为其讲授专题党课2场,常态化开展8场廉政警示教育,参与人数达300余人,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的"不想腐"自觉性。
三、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一是坚定做到严于律己。始终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原则,带头强化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主动接受严密的约束和监督。行使权力时慎之又慎,自我约束时严之又严,力求做到自身净、自身廉、自身硬。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在政治标准、执纪执法、日常言行、道德操守等各方面主动接受严格监督。严格依照制度履责用权,注重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加强亲属及周围人员的教育管理,牢牢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和红线。二是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管理教育的责任,始终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派驻干部队伍为重要目标,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组内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在推进业务的同时,严抓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齐安排、齐部署,并在上级部门有新任务和新要求时,带头学习领会,督促同志们加强学习、贯彻落实。三是严格秉公用权。坚持"打铁需自身硬"的要求,以身作则、公正无私。在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权、选择执纪和利益输送。秉持实事求是、谦虚谨慎、公道正派,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立足派驻监督实际,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树立个人的良好形象。一年来,我本人及组内同志未发生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收送礼品礼金、经商办企业、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或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个人重大事项均如实报告。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尽管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不足。具体而言,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上不够主动、经常和系统,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有待提升,对法律知识和新党纪条规的理解需进一步加强;在派驻监督措施手段方面,尚显单一,缺乏创新性,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将依托县纪委常委会的正确领导,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XX大精神学习贯彻为主线,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准确把握派驻监督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探头""前哨"作用,在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中贴紧身、融进去、沉到底,借助"放大镜"查出问题,用"显微镜"找出隐患,扩大监督范围,激活监督末梢,推动政治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和常态化,日常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