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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媛媛:忠诚执着守初心 无私奉献担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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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媛媛:忠诚执着守初心无私奉献担使命

戴媛媛,女,中共党员,2016年通过江西省法检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安义县检察院工作,现任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先后从事办公室、检委办、侦监科、刑事检察、扫黑办内勤等工作。自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对党忠诚、廉洁自律,较为优秀地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任务,得到了组织和领导、同事们的认可。因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连续三年被院党组评为检察人员绩效考核"优",又先后被评为院"先进个人"、南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

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跟党走

戴媛媛同志在入党志愿书写到入党初心就是"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她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主动参加融入党史教育活动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研读理论资料,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主动、诚恳征求意见和批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本岗勇担当

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她时刻秉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向每一位检察官学习各类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及释法说理工作。为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办案水平,从不错过上级院及本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及法律规范文件解读的培训,在学习中充电,在办案中成长。不枉不纵严把"三关"办铁案。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着力提升自己的调查核实、证据审查水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对疑难问题刨根问底,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近两年,协助多位检察官办理公诉、批捕、立案监督等各类案件150余件,无一错诉,所诉案件均得到法院的有罪判决。

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要求,依法慎重处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在办理一起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中,发现本案暴露出相关企业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较大隐患。为用司法"温度"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审查确定犯罪嫌疑人符合相对不起诉标准的前提下,协助承办检察官召开听证会,邀请公安、信访、应急管理、县工业园、案发企业员工代表参加,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后,依法对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切实做好了检察环节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坚守法治,抓实扫黑工作强根基

"扫黑除恶"三年拼搏惩恶扬善守平安。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始后,戴媛媛同志担任院扫黑办内勤及联络员,专门负责扫黑除恶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制作案件登记、信息宣传等各类台账,与公安、法院日常沟通协调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了3块展板、2份纸质宣传资料及4项制度,作为我院参加安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活动、"法律服务者下乡""一号大调研"等宣传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宣传资料,充分提高群众扫黑除恶的知悉度。协助检察官办理宋某某涉黑系列案件及施某某为首的套路贷案件等多起黑涉恶案件,因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在案件初期就前往公安机关及时跟进了解案件办理情况,通过开展提前介入工作、查阅卷宗等方式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就下一步固定证据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案件的诉判打下坚实的基础。在3次配合县、市院扫黑办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督导中,专项工作获得督导组的肯定;撰写的2篇扫黑除恶信息宣传在新法制报、南昌检察网等多个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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