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12篇)(第4/16页)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时代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举旗定向、总揽全局、气势恢宏、思想深邃,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通过近期的学习,特别是参加这次培训班,我深切感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全面回顾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深入总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系统阐述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芒,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具有重大深远的里程碑意义,必将极大促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面系统总结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意义重大而深远。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近年来,全市法院民事审判部门,按照中院党组确定的"XXXXX"总体思路和"三大工程"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提升审判质效、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民事审判同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一是诉源治理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与市域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结合不够紧、融入不够深,治理成效不够明显,民事案件数量依然在高位运行,工作任务艰巨繁重。二是有的法官办案理念陈旧、办案思维僵化,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导致有的案件未能实现"三效"统一。三是办案质效还有短板,有的案件因裁判质量不高被发回重审、改判,增加了当事人诉累,影响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有的案件审限管理不严,或者受鉴定、审计等因素影响,办案周期较长,长期未结案仍大量存在。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基层人民法庭服务人民群众、融入基层治理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五是对审判权的监督管理仍需加强,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在全市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六是上下级法院协调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按照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我国已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我市也正处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的关键阶段,民事审判在服务和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做好全市民事审判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法院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强化思想引领,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民事审判各领域各环节,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全面推进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是树立正确理念,始终确保民事审判的正确方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要加强对《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的学习研究。注意辩证理解并准确把握契约自由、平等保护、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民事审判基本原则;注意树立请求权基础思维、逻辑和价值相一致思维、同案同判思维,通过检索类案、参考指导案例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有效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注意处理好民事审判与行政监管的关系,通过穿透式审判思维,查明当事人真实意思,探求真实的法律关系,依法依情依理平稳好协调好各方利益。
二是主动服务大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六稳""六保",针对我市民事案件中涉房纠纷和涉民间借贷案件较多的实际,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保障创新发展,服务区域发展大局,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完善服务保障举措,依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充分运用调解、非诉讼等程序,合理平衡利益,引导当事人共担风险。巩固拓展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成果,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等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要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要切实担负起法治化环境建设排头兵、主力军的责任,切实增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通过健全完善民事审判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的体系机制,加快办案节奏,综合办案用时,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通过司法裁判提升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司法为民是法院的鲜亮底色。我们在办案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强化定纷止争意识,既重视办案效率,更追求办案质量,注重用"小案件"讲好"大道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更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做好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要坚持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结合起来,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学习掌握好民法典的创新之处,要将民法典新理念、新原则、新概念、新条款贯彻到民事审判工作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妥善审理涉及人民权益的各类案件。依法纠正就业歧视,妥善审理农民工欠薪纠纷案件,保障劳动者公平就业和获得劳动报酬等民事权利。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依法规制各类滥用诉讼权利行为。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服务乡村振兴,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