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章学习心得、理论文章、研讨发言-35篇(第20/31页)
(五)充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的内容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重大成果,对总纲相关自然段进行了充实。在总纲原第十六自然段中,增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容;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修改为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修改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将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修改为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在总纲原第十八自然段中,增写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内容。充实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六)修改完善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党章修正案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工作的重要思想观点,对总纲相关自然段作了修改。一是在总纲原第二十自然段中,将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修改为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增写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的内容。二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二自然段中,将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修改为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增写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的内容。三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三自然段中,增写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内容;将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修改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作这些修改,有利于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有利于推动新时代"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推进祖国统一,有利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人类进步潮流。
(七)调整充实党的建设总体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大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新成果,对总纲原第二十四至第二十九自然段进行了适当修改。一是增写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等内容。二是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第一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增写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内容。三是在基本要求第二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中,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修改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四是在第二项基本要求后增写一项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基本要求,将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从五项扩展为六项。把第一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等内容纳入这项基本要求中。具体表述为:第三,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党必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五是在原第五项基本要求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中,增写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内容;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修改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充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内容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章修正案在总纲原第二十四自然段中增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在原第三十自然段中增写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内容。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九)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提出新要求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在党员一章,党章修正案对党员义务进行了完善,增写学习党的历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对于引导广大党员经常对照党章规定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积极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党的干部一章,充实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在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中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
(十)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组作出新规定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组织建设及相关制度建设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成果,重点对党的基层组织、党组两章部分条文进行了充实完善。
在党的基层组织一章,着眼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医院明确列入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基层单位类型。充实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中增写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进一步明确街道、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相关内容表述为: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同时,在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充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职责任务,增写领导统一战线工作和妇女组织的内容。
在党组一章,把第四十八条中党组的职责定位调整表述为: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根据党组设置的实际,充实第五十条相关内容,明确建立党组性质党委的范围,表述为: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可以建立党委。
(十一)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进行新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