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议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交流研讨发言(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议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交流研讨发言(生态文明建设)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7月15日至18日,举世瞩目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通过对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的深入学习,我深受启发,也倍感振奋。下面我就本次会议的一些新提法、新论断和新观点,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谈一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全会公报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面对国际国内的复杂形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我们必须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全会强调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进一步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推动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升级,持续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而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是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的重要驱动力。
全会提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这一论断,为我们在生态文明领域的改革提供了重要指导。我们要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在环保产业中,可以通过市场机制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推动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同时,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引导企业主动减排,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我们要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进一步落实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强化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责任监督,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对碳排放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这就意味着我们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时,必须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特点和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同时,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推动生态旅游、绿色金融等服务业的发展,并且加大对清洁能源的研发和应用投入,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动从高碳向低碳、零碳的转变,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多的支撑。
全会强调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这其中就包含了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要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在文化建设中,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在社会建设中,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而生态文明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加强生态安全的风险防控,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防控措施,有效应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对国家安全的挑战。特别是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积极推进碳中和碳达峰工作,降低气候灾害风险。
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以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举措,鲜明的指向性,奔着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去,确保改革味浓、成色足,齐心协力抓好《决定》贯彻落实,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