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
基层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
最近,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贯彻执行。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深感学习《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实际,谈谈我的体会。
一是《办法》出台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们党正经受着长期执政与改革开放的双重挑战。这要求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必须不断提升执政能力,优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同时,我们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问题,并努力克服党的自身存在的问题,以适应新时代伟大斗争的需求。在我看来,《办法》的颁布正是对我们党提出的一项重大且紧迫的任务,它丰富和发展了加强党的建设的理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探索和有力措施。
二是《办法》是实现对不合格党员及时处置的利器。《办法》明确指出,根据党的总章程规定,若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或未完成党分配的工作,将被视为自行脱党。此时,支部大会应决定将此情况上报给上级党组织以获得批准。《办法》进一步阐明,对于慢性病患者长期未就医的情况,尽管他们可能被视为异类,但只要他们能够提供合理解释、作出承诺,并且确实能在未来生活中改正,可以考虑不予除名。对于失联党员,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如党员寻找、群策群力、共产党人寻亲活动等,努力找回,并对找回的党员进行教育和处理,这些措施充分展现了对不合格党员教育的包容性和关怀。
三、《办法》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有效手段。《办法》依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将党员划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一般、较轻四个等级。第二条所提及的"定期检查",主要针对以下四种情况:有合理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参与党的组织生活;长期不参与组织生活,不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未履行党员义务,未按时缴纳党费;以及未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这四项标准既全面又具体,不仅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而且有助于遏制不合格现象的扩散和滋生。第三条所述的"动态管理",主要涉及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察、预备党员考察、正式党员考察等环节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这种方法有利于及时发现并适时纠正不合格党员的不当行为,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党员队伍中的不合格成员。
四、《办法》是教育引导党员树立正确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在当今时代,党的纪律与规矩是维系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石。《办法》的出台,正是基于这一重要认识,通过采用负面清单的创新形式,为全体党员绘制了一幅清晰的"红线图谱"。这份清单不仅详尽列举了党员不得涉足的禁区,更通过其权威性和明确性,为党员们树立了崇高的道德标杆和行为典范。《办法》不仅仅是一份简单的禁止性规定,更是对党员身份的一种深刻诠释。每一条"红线"背后,都蕴含着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以及对职责的坚守。这种以负面清单明确界限的方式,让党员们能够清晰地认识到,哪些行为是与党的宗旨相悖的,哪些选择是可能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从而,在内心深处树立起一道不可逾越的底线。《办法》的出台它不仅为党员们树立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杆,更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激发了他们学习党纪国法的热情和动力。
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试行)》后,我深刻地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作为基层共产党员,我必须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xxx的重要系列讲话精神。我将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要求,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懈怠、不退缩、不松懈、不落后。在工作中,我将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日常生活中,我将严守党纪国法,言行谨慎;在思想上,我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政治意识。我将积极投身于脱贫攻坚事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勇于承担责任,确保坚守初心、履行使命;在本职工作中,我将勤奋努力、勇于面对挑战。我将积极改进工作作风,追求真实、务实,脚踏实地;坚持原则,公正无私地处理事务。我将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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