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务虚会发言: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助力高质量发展
检察长务虚会发言: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
2025年,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聚焦中心任务,努力以检察履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觉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守护者。现将其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治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以实际行动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全面对标县委、县政府战略决策部署,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重要工作及情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尽锐出战,在保障大局上更加自觉担当。
二是坚持法治自觉。检察履职要将党的初心使命、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落脚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为人民司法理念,以能动司法、积极履职、高质量法治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丰富更高水平的需求。
三是坚持检察自觉。深刻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做到严管厚爱,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二、具体工作
(一)服务平安法治〔...〕建设,聚焦"四大检察业务",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抓好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突破掣肘法律监督的难点,以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刑事检察监督求极致。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持续震慑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群众深恶痛绝,反应强烈的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检察公开听证制度。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又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对立面;坚持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规范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及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防范冤假错案和信访问题发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
二是民事检察监督求精准。做好虚假诉讼监督。重点是在民间借贷、离婚纠纷、在建工程方面积极挖掘案件线索,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和抗诉手段,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深入推进审判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实行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单个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相结合,支持和监督并重,推动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尤其是对弱势群体(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的支持起诉,让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三是行政监督工作求实效。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把有效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加强类案监督,确保行政监督案件实效;开展非诉执行监督常态化。与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建立案件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克服案件来源的局限性,满足常态化监督工作需要。
(二)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聚焦非公企业,发挥检察机关"保驾护航"作用
〔...〕县检察院始终强化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力度,审慎办理企业涉罪案件。三年来,据不完全统计:我院办理了〔...〕件〔...〕人涉企案件,其中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件〔...〕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件〔...〕人,侵犯财产类案件〔...〕件〔...〕人。对其中〔...〕件〔...〕人涉企案件作出不起诉,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对涉企案件,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企业经营不合规,部分企业一味追求产业经济利润的实现,往往忽视了现代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企业法律人才严重短缺,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健全;法律服务和保障还不到位,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虽然在逐年改善,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年〔...〕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于此,检察机关应立足检察职能,呼应改革要求,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实体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创建平台提升检察服务能力。由于人力的不足,机制不健全,原有的非公经济维权办公室的服务流于表面形式。如何克服自身短板,搭建好检察机关与体量较大的〔...〕经济实体联系的平台?一直以来也是我们检察机关思考的课题。四川营山检察的"掌上检察院"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兄弟县院的先进经验,我们愿从中作出尝试,借助智慧办公力量,为服务经济插上科技的翅膀,建立服务企业掌上APP。该"掌上检察院"可以整合检察机关全部业务,也可以创建专门的检企服务板块,建立法律咨询服务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机制、共同调研常态化机制、案件警示机制、内外部联动机制,构建检察机关、企业、行业协会、工商联及相关职能部门有效链接,开启新的"点线面"的互动模式。
二是建言献策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积极应用检察建议的有效手段,引导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监管机制、防控机制、廉洁制度,建立完善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保障企业优质高效运转;建立专项年度报告机制。围绕办案中发现的重点情况及问题,开展专项调研,结合企业、行业特点和办案情况,形成综合调研报告及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及时通报相关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督促经营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企业及时整改;建立警示预防机制。围绕办案中发现的重点情况及问题,用具体案例做警示,有针对性的引导企业引进相关专业人才、法律人才解决在企业合规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规避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防患于未然。
三、服务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聚焦生态文明发展,发挥检察机关"指导监督"作用
〔...〕年〔...〕月〔...〕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再次指出,要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今年〔...〕月,中央强调: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关键是要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彻底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是新课题,也对检察机关提出新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同时,需要再把维护生态环境的目标任务具体化、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协作机制,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维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一是仔细分解目标任务做到有的放矢。要明确目标范围。检察机关应与区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会商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的领域及责任,避免盲目监督;开展联合执法检察监督,重点在污染水环境、非法侵占河湖、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诉讼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二是是创新方式方法做到事半功倍。要改变监督模式。把强化专业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要推进"两法衔接"。与法院、政府法制办、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司法、执法部门沟通、联络,实现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和案件移送机制;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严格监督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怠于履职致使我县的绿水青山遭受损害的行为,以检察建议为主要手段,以督促修复为最终目标,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深化"河长(湖长林长)制+检察长制"协作机制。首先是加强统筹规划。检察机关、区河长办及各乡镇、街道办要在立足于《关于健全"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河长(湖长、林长)办和检察机关同步建立信息共享、法律监督、联席会议、工作联络员、调查取证协作、生态修复、专项整治及联合办案七项工作机制落实,重点在污染水环境、非法侵占河湖、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诉讼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以及专项整治、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宣传等方面积极部署。其次定期协调联动。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目标,推动检察机关与河长(湖长、林长)办及河长(湖长、林长)制成员单位定期联动,依法充分履行好管山护水职能,助力破解河湖山林生态治理难题,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再次促进依法行政。利用检察建议、圆桌会议、诉前磋商等机制督促河长办及河长制成员单位依法履职。检察机关将坚持有限介入和最后救济的原则,依法推动河长办及河长制成员单位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涉河涉湖诉讼监督、公益诉讼,运用检察手段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救济。最后强化舆论引导。立足职能开展以案说法、涉生态案件公开听审、现场办案庭审等活动,宣传生态资源保护知识和法律规范,宣传河道、湖泊、山林管理保护条例,努力打造服务保障生态〔...〕建设的"检察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