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副职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发言材料
〔*〕县民政局副职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非常荣幸能在此次读书班上,与大家一同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重大课题进行学习和交流。这次学习教育正当其时,意义深远,为我们深入思考"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性问题提供了重要契机。作为民政系统的干部,我们的工作直接联系着千家万户,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最朴素的期盼。结合工作实际,我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不当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民政内涵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在于思想认识的到位。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性质决定了我们的政绩观必须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对民政干部而言,正确政绩观的内涵具体而深刻。
一是政绩为民,核心是站稳"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其核心要义就是"以人民为中心"。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这并非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求我们在制定每一项政策、推进每一项工作时,都要叩问初心,看是否真正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是否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困难群众。我们创造的政绩,最终要让群众可感可及,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是政绩求实,关键是树立"长远眼光"。民政领域的许多工作具有基础性、长期性的特点,难以在短期内产生轰动效应。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一些领导干部容易陷入"重显绩不重潜绩"的误区,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重视不够。例如,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养老服务中心是"显绩",但构建一个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可持续运营的养老服务体系,培育专业的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则是更重要的"潜绩"。"潜绩"是"显绩"的基础,是决定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我们必须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和境界,甘做铺垫性的工作,甘抓未成之事,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坚决摒弃急功近利的思想和行为。
三是政绩在心,根本是强化"宗旨意识"。正确的政绩观源于坚定的党性修养和深厚的为民情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终身课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锤炼党性,筑牢信仰之基。要坚持刀刃向内,对照党章党规、群众期待、先进典型,时常检视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看看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牢固,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只有内心深处真正将自己视为人民的公仆,才能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政绩观的侵蚀,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检视政绩观的实践偏差
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按照学习教育"带头查在细处"的要求,结合分管工作,我感到仍有一些政绩观上的偏差需要警醒和纠治。
一是检视是否存在"重形轻效"的思维惯性。在工作推进中,有时会不自觉地将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做了多少"而不是"做好了多少"。比如,在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时,是否过于关注站点的数量和覆盖率这些硬性指标,而对建成后的运营质量、服务内容、老年人的实际体验和满意度跟踪问效不够。又如,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中,是否将完成改造户数作为主要目标,而对改造方案的个性化、实用性和后续维护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考虑不周。这种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根源在于政绩观的偏差,容易导致工作陷入形式主义,浪费了资源,也辜负了群众的期望。
二是检视是否存在"重物轻人"的服务偏差。民政工作,特别是社会救助工作,核心是"人"。在实践中,有时容易将工作简化为资金和物资的发放。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全县发放的各类救助补助资金数额巨大,例如2025年全年发放救助资金约2.5亿元这无疑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关键作用。但我们必须反思,在发放资金之外,对于服务对象精神层面的需求、能力提升的帮扶、社会融入的支持是否给予了同等重视。从"物质保障"到"物质+服务"的转型,要求我们不仅要解他们的"囊中之困",更要纾他们的"心中之忧",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通过就业实现自立,这才是更有深度和温度的政绩。
三是检视是否存在"重上轻下"的责任错位。作为一名副职干部,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是天职。但在执行过程中,有时可能存在为了完成考核指标而工作的现象,对上负责多,对下负责少。工作的出发点有时是"如何向上级交代",而不是"如何向群众交代"。这种错位导致我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未能真正"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多坐坐老百姓的板凳"。只有真正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方向不偏、靶心不移,创造出真正让人民群众认可的政绩。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为民服务中践行正确政绩观
学习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推动工作的实践中。民政部门是重要的民生保障部门,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牢牢把握主责主业,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聚焦兜底线,在精准救助中彰显"民政温度"。社会救助是民政工作的基石,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将这张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牢。要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如何平衡"兜底"与"激励"的关系,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就业成本扣减、就业渐退等措施,鼓励他们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避免"政策养懒"现象的发生。要大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访关爱、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让救助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二是聚焦固根基,在体系建设中体现"民政远见"。民生工作非一日之功,必须着眼长远,加强体系化建设。养老服务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一环。我们要以长远的眼光,持续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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