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第2/3页)
3.价值理念视域:制度优势是一个价值范畴概念。从价值理念视域来看,制度优势是一个价值范畴概念。价值范畴,即指制度的理念问题或价值问题,也可以说是制度的正当性问题。当我们说中国制度具有优势时,实际上涵盖了"人民至上"价值取向,其初衷在于保障"人民权利、人民权力与人的发展"的实现。首先,"人民至上"价值体现为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将"人民权利"放在首位,致力于使全体中国人民真正享有作为人的尊严和权利。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人民为中心"价值理念的指导下,人民权利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障,这体现了我国制度在应对硬任务、硬骨头中的显著优势。其次,"人民至上"价值体现为保障"人民权力"的实现。在我国,人民权力体现为:人民是权力主体且人民权力至上,人民是价值主体且人民利益至上,人民是实践主体且依靠人民至上,人民是评判主体且人民标准至上。再次,"人民至上"价值体现为保障"人的发展"的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取向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人是目的"上是高度一致的,都以无产阶级的最终解放和人民的幸福为根本目的。可以说,我们所追求的现代化最终是为了实现人的现代化,这是我国制度建设始终秉持的核心价值与逻辑主线。
4.内在认同视域:制度优势是一个精神范畴概念。从内在认同视域来看,制度优势是一个精神范畴概念。"制度精神"虽不是学界高频率使用的术语,但却是一个历来被关注的问题,事实上,制度的设计与运行始终离不开精神的支撑。一方面,制度精神是制度优势凸显的内在支撑。如果说,中国古代的制度精神在于道德观念,那么,现代的制度精神则在于民主、公平、正义观念。即是说,制度的运行依赖于制度精神,而人们对制度精神的认识程度直接决定着制度的实践效果。当我们说中国制度具有优势时,实际上已经肯定了制度精神的存在。另一方面,制度精神是制度优势更好转化的内在前提。由于制度精神以推进制度的良好运行为目的,其价值功能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其一,制度精神有助于凝聚人民群众力量。究其原因在于制度精神中的"精神"所蕴含的制度理念、民族精神、人民立场是符合人的需要的价值体系,是能够将个体意识凝聚为集体意识的精神力量。其二,制度精神有助于为实践活动指明方向。由于人除了有普遍利益需求外,还有个人特殊的利益需求,这就需要发挥制度精神的作用,对符合人民普遍利益的行为从精神获得感上给予激励和支持,而对于不符合人民普遍利益的行为,则需要制度精神给予暗示和引导。其三,制度精神有助于促使人的行为常态化。有什么样的制度实践决定了有什么样的制度精神与之相适应,而初步形成的制度观念会在实践中被不断重复和强化,从而形成一种稳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使人们在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第2/3页)的特征
1.生成过程:渐进性和稳定性相统一。制度优势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制度的完善发展中逐步凸显出来的,所以"渐进性"和"稳定性"是其首要特征。一方面,制度优势具有渐进性。"渐进",即循序渐进之意。用"渐进"一词来概括制度优势的生成过程,可以说极为贴切。这就需要用一个"过程"视域而非"结果"视域来认识制度优势问题。从整体上看,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大致经历了"从不成熟到成熟、从不自觉到自觉"的发展过程,与之相适应,制度优势也经历了"从主义优势到效能优势、从潜在优势到显性优势、从应然优势到实然优势"的发展转变。可以说,每一个优势维度的转变都体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式发展,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革命性变迁,而且后一个阶段的优势必定比前一个阶段的优势更加明显。另一方面,制度优势具有稳定性。"稳定",即指事物的状态。由于制度本身具有稳定性,而"优势"是"制度"的内在延伸,所以说,制度优势的稳定性取决于制度的稳定性。具体而言,制度优势的稳定性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制度优势的生成具有稳定性。其中"生成"二字,不是指生成的过程,而指生成的结果,可以说,当我们说制度具有优势时,其中的"优势"指已经被实践确证的且十分稳定的制度优势。二是制度优势的运行具有稳定性。其中"运行"二字,指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而"运行稳定",指制度优势所释放的治理效能是稳定的。简言之,"渐进性"与"稳定性"看似是一对矛盾体,实际上二者是内在统一的。
2.生成方式:内生性和建构性相统一。制度优势的生成虽然是一种自然的历史过程,却离不开作为主体的人对制度的设计和建构,这就决定了其"内生性"和"建构性"特征。一方面,制度优势具有内生性。"内生",即靠自身发展之意。其一,历史传承是制度优势生成的内在根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虽不是对中国传统体制的继承发展,但却有中国传统体制的底色。其二,传统文化是制度优势生成的内在基因。即是说,传统文化是中国制度创造中国奇迹的密码。其三,经济社会发展是制度优势生成的内在基础。根据唯物史观,经济社会发展与制度优势存在相互作用关系,即制度优势保证经济高质量发展,而经济发展又能进一步论证制度优势。另一方面,制度优势具有建构性。"建构",即靠主体自觉设计、创造之意。其一,选择社会主义制度是制度优势凸显的前提条件。国家的发展方向取决于选择什么样的制度,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制度的选择,为中国崛起奠定了制度基础。其二,吸收借鉴优势元素是制度优势凸显的必要条件。吸收借鉴体现了我们党兼容并蓄的优良品质,以及发挥各种元素叠加优势的能力。其三,改革是制度优势凸显的必备条件。改革的动力源于制度机制的弊端,改革的目的在于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简言之,中国制度优势的生成,离不开党的认知能力。
3.运行状态:独立性和结构性相统一。制度优势是由各领域、各层级、各类型制度机制构成的系统优势,这就意味着每一个制度机制不仅是一个独立系统,而且还是从属于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这个大系统的子系统,由此决定了制度优势的"独立性"和"结构性"特征。一方面,制度优势具有独立性。所谓独立性,意味着具体的制度机制在制度体系这个大系统中能够各就其位、各司其职以及独立运行,换句话说,由于各个制度机制的规范内容、规范对象、规范手段等有很大不同,所以每一个具体的制度机制都具有不可替代性以及不可或缺性,而立足于具体的制度机制,也常常被视为理解和分析制度整体的重要方法。另一方面,制度优势具有结构性。如果说分析制度优势的独立性,是为了突出每一个具体制度机制的功能与效用,那么强调结构性,则是为了揭示制度机制之间的内在贯通性。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制度体系,所以,其必然是一个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的结构体系,进一步说,只有各个独立的制度机制具有优势,制度的整体优势才能凸显,当各个独立制度机制不具备优势时,整体制度优势的效果也就无从谈起,而且如果某一制度机制优势没有与其相配套制度机制优势的协同,也必然不可能有效发挥其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