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双公示”工作2023年5月情况的通报
XX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市"双公示"工作2023年5月情况的通报
按照国家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及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解决数据错报、迟报、瞒报等问题,提升城市信用状况水平,现向各县(市、区)、各单位通报"双公示"数据报送和城市信用状况指标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通报"双公示"数据报送情况口径以各单位通过"信用XX"平台报送情况进行统计,本月各单位"双公示"数据报送合规率为100%(环比持平)。X月国家开放双公示补报窗口期,国家、省不考核数据及时率,我市本月所有部门的双公示及时率按100%计算。各单位对待"双公示"工作仍需长期保持高度重视,确保下月各项指标满分。
一、数据报送总体情况
根据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收的数据统计,2023年X月,我市各单位共报送"双公示"数据总量32XX1条,其中合规总数32XX1条,合规率为100%。新增数据及时数1XXX7条,新增数据合规数1XXX7条,及时率为100%。
二、市直单位数据报送情况
本月37个市直单位中,共有2X个单位报送数据,12个单位确认"零数据上报"。
(一)总体达标率
本月有上报数据的2X个市直单位总体达标率均为100%。
(二)数据合规率
本月市直单位共报送数据XXX3条,合规数XXX3条,合规率为100%(详见附件2),市直部门合规率曲线图详见附表1。
(三)数据及时率(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数据)
本月共有2X个市直单位有合规数据报送,新增合规数据3XXX条,新增及时数据3XXX条,及时率为100%。(详见附件2),市直部门及时率曲线图详见附表2。
(四)数据及时率(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数据)
本月共有2X个市直单位有合规数据报送,新增合规数据3XXX条,新增及时数据3X21条,及时率为XX.2X%。及时率未达到100%的单位分别为:市农业农村局(XX.X2%)、市烟草专卖局(XX.3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21%)(详见附件2)。
(五)数据整改、确认率
本月有1X个市直单位累计报送非标数据XX06条,均已完成整改,整改率100%。有6个市直单位共报疑问数据1X条,已完成确认,确认率为100%。(详见附件2)。
(六)X月补报情况
本月为国家补报窗口期,共有16个部门合计补报1X3X1条数据(详见附件2)
三、县(市、区)报送数据情况
11个县(市、区)3X7个单位中,共有233个单位报送数据,132个单位确认"零数据上报",22个单位未报送数据且未确认"零数据上报"。
(一)总体达标率
综合各县(市、区)合规率、及时率、瞒报率、整改确认率完成情况对总体达标率进行排名,本月总体达标率均达到100%。
(二)数据合规率
本月各县(市、区)共报送数据270XX条,合规数270XX条,合规率为100%(详见附件3),县(市、区)合规率曲线图详见附表3。
(三)数据及时率(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数据)
本月各县(市、区)共新增数据合规数1603X条,新增数据及时数1603X条,及时率100%(详见附件3),县(市、区)及时率曲线图详见附表X。
(四)数据及时率(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数据)
本月各县(市、区)共新增数据合规数1603X条,新增数据及时数1X7X7条,及时率XX.2X%,本月有10个县(市、区)及时率均未达到100%,分别为:XX区(XX.XX%)、经开区(XX.73%)、XX区(XX.XX%)、XX县(XX.2X%)、XX市(XX.22%)、XX县(XX.1X%)、XX区(XX.X6%)、XX市(XX.17%)、XX区(XX.30%)、XX市(XX.1X%)(详见附件3)。
(五)未报送数据且未确认"零数据上报"情况
本月未报送数据且未确认"零数据上报"的县(市、区)单位共22个,具体为:XX市(7个)、XX县(X个)、XX市(X个)、XX区(3个)、XX区(2个)、XX县(1个)(详见附件3)。
"零数据上报"是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的规范要求也是及时率的重要保障,所有具有双公示职能的单位都应该认真执行,确保在报送周期内没有数据遗漏。本月未确认"零数据上报"的单位约占全市单位的X.1X%,占比依然较高,这些单位需要特别重视双公示报送的工作要求。
(六)数据整改、确认率
本月有11个县(市、区)单位共报送非标数据1X230条,整改率均达到100%。有10个县(市、区)单位共报送疑问数据13XX条,已完成确认,确认率100%(详见附件3)。
(七)X月补报情况
本月为国家补报窗口期,各县(市、区)合计补报72702条数据(详见附件3)。
四、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情况
根据最新一期简报《2023年X月XX市信用状况简报》,我市2023年X月得分7X.X2分(满分100分),在全国排名1XX名,在全省1X个参与地级市考核的城市中排16名,较X月得分7X.X1分提升了0.11分,全国排名较X月的第1X2名下降了6名,全省排名较X月下降了2名。
我市X月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共提升0.2分,涉及到X个三级指标,分别为: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X."双公示"信息上报率;6."双公示"信息及时率;22.A级纳税人企业占当地注册企业的比例;2X.近12个月严重失信名单主体退出比例。此几项指标较X月有微幅上升,但距离满分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仍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继续加强信用工作管理能效,提升指标分数。
我市X月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共减少0.0X分,涉及到1个三级指标:1X.向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规范化、机制化共享融资授信相关信息。由于缺少本地信用融资服务平台,该项指标得分主要依赖省人行"粤信融"平台提供的XX融资授信信息,该项指标每月随业务情况微幅升降。
城市信用状况(县级市)最新监测排名:(共3X3个县级城市)XX市(排名:第27X名)、XX市(排名:第2X1名)、XX市(排名:第2XX名),在我省20个参与排名的县级市中排名分别为:XX市(排名:第17名)、XX市(排名:第1X名)、XX市(排名:第20名)。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双公示"工作要求
信用数据归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首要基础工作,是全国信用排名监测评定指标之一,已列入国家、省、市三级考核、监测、通报,省将各地市每月"双公示"及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
名的通报情况纳入全省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市域社会现代化试点等相关考核中。市发展和改革局已持续开展一系列工作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心是实现"双公示"数据报送考核指标全满分的关键。请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各数据报送单位保持高度工作责任心。各单位要加强数据报送质量监管,确保数据100%准确、及时,无瞒报。如更换分管领导、报送人员,应及时进行培训、交接,并及时将调整情况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是加强数据核查减少瞒报风险。四月份市发改局向部门发现的漏报自查通知已在本月收到各部门的反馈,发现存在漏报数据的部门也积极在补报期内完成数据补报工作。我市的"双公示"数据漏报检查在本次补报窗口期取得明显的成效。"双公示"漏报对我市的信用工作考核成绩有很大影响,各部门需要对漏报数据进行持续的关注与重视。
三是"双公示"数据报送情况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已列入今年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的"四个全面"考核。"双公示"考核指标总分20分,"双公示"数据报送情况占1X分,合规率、及时率达100%的为满分,不足XX.X%的不得分;漏报、瞒报数据每条扣3分直至扣完;"双公示"数据质量管理X分,对信用平台反馈的信用修复核查、信用异议核查、非标数据、疑问数据超期办理的,每条扣2.X分;因数据报送质量问题被信用主体通过国家、省平台发起异议的,每核实一条数据扣2.X分直至扣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考核指标10分,根据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在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指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考核时段为2023年1月-12月,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加以重视。请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双公示"信息报送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原因,抓紧整改提升,做好我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
(二)城市信用监测工作要求
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成绩在全省处于中下游,需各部门提高重视,加强实施任务报送信息责任心,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2年版)〉报送工作的通知》中的分工任务,积极主动实施,确保实施范围准确,信息报送及时、规范。加强信用工作人员力量,加强培训,提升信用工作责任心和水平。
在保持已得分工作成绩的同时,我市城市信用状况监测仍有X个三级指标有较大得分提升空间,需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重点攻坚短板弱项,尽快实现城市排名进入前100的工作目标。
一是指标13.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情况开展。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和市财政局配合新建本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等主要部门按各区域注册企业数量进行有效分工,落实平台运营推广工作任务,推动企业开展注册、实名认证、授权查询协议签订等工作事项开展。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平台注册、金融产品发布,为有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协调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签订金融机构数据与企业信用信息的联合建模协议,探索开发基于联合建模的全流程放款金融产品。
二是指标1X."守信激励主体占比提升。市税务局牵头落实《湛江市提高纳税信用为A级纳税人数量的工作方案》,持续开展扶持指导,提高本地A级纳税人数量,进一步提升占比,强化守信激励,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力争在下一年度评审中将A级纳税人企业数量占存续企业总量提升至12%以上。
三是指标1X.严重失信主体情况治理。各严重失信主体认定部门,落实治理监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安排相关部门对辖内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走访核实,督促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积极履约修复。严重失信企业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发挥职能部门优势,联合出具失信整改告知书,指导失信主体精准整改,帮助尽早退出失信名单。每月23日前报送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治理情况台账,及时反馈治理成效。
四是指标20.地方信用建设创新做法。各部门、县(市、区),积极开展地方信用建设创新,积极参与申报信用县、接榜挂帅等创新示范工作;关注总结行业、领域信用建设成效亮点,主动发布上报宣传文章;收集本行业领域创新经验、荣誉获得信息主动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获得省、国家相关部门认可。
以上情况,请向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将领导批示页反馈市发展和改革局(通过粤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