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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尚未远去,大考仍在继续。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需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防疫的信心和耐心。这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性的过程,必须加强包括人力、药物、疫苗等各方面的资源储备,统筹好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之间的关系。未雨绸缪、做足准备,强化责任、守土有责,必定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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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秋粮收购,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经过大半年的辛勤忙碌,丰收的时节终于到来。丰收粮能不能卖上好价钱?这是种粮农民最关心的事。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维护农民种粮收益增添了一层重要保障。

今年是党的XX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粮食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且秋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的大头,涉及的品种多、范围广、数量大,更需要以有力举措和务实行动抓紧抓好。《通知》要求,各地要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认真做好收购仓容、资金、运力等保障工作,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激发市场购销活力。这些都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的现实之需,也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端牢中国饭碗的必要之举。

农民是种粮的主体,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国家的"米袋子"才会更有保障。政策性粮食收购必须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最低收购价政策能够有效帮助种粮农户抵御市场风险,避免"谷贱伤农"。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将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置于重要位置。《通知》提出,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关于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也是助农增收的重要一环。截至去年底,我国已建成5400多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覆盖1000多个产粮大县。秋粮收购期间,各地应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管理、服务、运营,及时为农户提供粮食清理、干燥、收储等服务,协力减少粮食损失浪费、促进粮食提档升级。同时,粮食企业可以加强与种粮大户、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预约收购、订单收购、上门收购、绿色通道等个性化服务,切实解决卖粮难题;定期发布秋粮生产、质量、收购、价格等相关信息,主动对接农民售粮需求,创新优化服务方式,为农民少排队、快售粮,卖"明白粮""舒心粮"提供便利。

还要看到,每到粮食收购季,总有一些不法粮贩和诈骗团伙蠢蠢欲动,将黑手伸向农民的辛苦钱。对于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虚假收购、"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务须严肃查处、雷霆出击,强化震慑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是营造秋粮收购良好环境的重要一环。《通知》强调,要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坚决打击侵犯农民权益、侵蚀粮食安全的蛀虫,决不会手软。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我们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轻言放松。切实帮助种粮人解决问题,让农民能获利、多得利,千方百计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我们粮食安全的基础定能越发牢固。

做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大文章"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短板,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区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式快速发展,焚烧发电相关产业不断壮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明显上升。也应看到,由于县域经济发展落后,各项基础设施相对陈旧,技术设备能力有限等因素,大量县级地区生活垃圾清运量小,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条件,生活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存在较大隐患。因此,加强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县级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是农村发展的宝贵财富。《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农村地区推行符合农村特点和生活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方式,厨余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努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需要综合考虑自然条件、气候特征、经济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及特点等因素,以垃圾就近无害化、减量化处理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质升级,保障城镇化建设高质量推进。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是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意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的原则,提出了6方面19项重点任务,从强化设施规划布局,到加快健全收运和回收利用体系;从分类施策加快提升焚烧处理能力,到积极开展小型焚烧试点;从加强设施建设运行监管,到探索提升设施可持续运营能力......系统谋划、聚焦短板,通过一系列举措,为推进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到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目标已经确定,今后的重点是把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一方面,各地要围绕"时间表""路线图"抓紧进行摸底和评估,对上马项目进行严谨科学的论证,切实做好各项规划并且落实好相关工作。另一方面,健全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真正做到让生活垃圾全处理、能利用、变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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