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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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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信息发布行为,确保信息安全,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省市主管部门对校园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

1.本制度所指校园网信息包括学院及各部门因工作和对内对外沟通及宣传需要,在校园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

2.学院总体信息:包括介绍学院概况、上级和学院领导讲话以及学院重大决议、校园文化、招生就业、学院新闻信息等。

3.部门信息:包括部门通知、工作职责、教学教研工作、教务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录取、后勤保卫等内容,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上网公开的信息。

二、校园网页信息管理权限

1.校园网站实行归口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

2.信息中心是学院网站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学院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负责组织网站技术培训工作,为各部门网页、栏目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保障学院网站信息的正常运行,构建网络技术防控体系。

3.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主网页栏目的管理和更新。

4.组宣部负责对各部门子网页的内容进行监管。

5.各部门子网的管理与更新由各部门负责。

三、信息发布的方法和要求

(一)校园网主页新闻、通知通告发布要求

1.“学院新闻”栏目采编按照“重大活动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撰写新闻稿件,其它由活动主办方撰写新闻稿件”的原则。主要发布学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教育教学成果,开展的重大活动,有特色或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活动以及其他需要社会或全院师生员工知晓的新闻事件。其他的新闻在各自部门的网页中发布。

2.“通知通告”栏目主要发布学院党委、行政或其他部门重要的公告通知,举办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的学术讲座,重要的招生、招聘、招标工作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全院师生员工知晓的通知。

3.拟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稿,必须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报送党政办秘书科;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在院外发生的新闻除外),超时不再发布。

(二)信息审核、报送程序

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稿件审核制度,各部门报送的稿件要及时、准确,报送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党政办根据稿件内容决定是否采用来稿,视情况对稿件的观点性内容进行修改、删减或增补等工作,最终以校园网主页发布信息为准,不另行通知。

2.对有关重大内容的新闻、通知通告需填写《学院校园网主页新闻、通知公告审核表》,经主要院领导签字后,方可发布。

(三)信息稿件上传格式要求

1.各部门来稿文字统一为word文档格式,新闻图片必须采用原始照片。

2所有来稿必须在稿件标题下依次注明相关内容:(文:作者姓名;图:拍摄者姓名;责任审核人:姓名)。对无署名、无责任审核人的稿件一律不予发布。

四、信息发布工作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分管本部门信息发布工作,并指定固定人员担任信息发布员,信息发布员负责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发布。

2.各部门必须经常检查并完善各自的网页内容,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并避免重复和交叉现象。

3.各部门需发布的信息若在栏目中没有设置的,由本部门申请,由学院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信息中心负责增加。

4.上网信息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学院的客观情况和取得的成就,内容要准确、健康,符合法律规定。对发布内容有反动、有损国格、淫秽色情、破坏团结、攻击他人、虚假不实信息的要严肃查处,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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