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_0
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第一条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的安全管理。
第二条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
报学院后勤事务管理中心备案。
第三条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第四条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
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第五条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院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
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第六条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
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