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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制度7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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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制度

目录

1.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2

2.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6

3.机关党建工作督查制度 8

4.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9

5.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组学习制度 11

6.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2

7.校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制度 14

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我校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保证学习质量和效果,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做好党校工作的能力,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分工

1.机关党委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和落实全校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全校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对各党总支、支部的学习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与考核,提供与学习有关的相关服务。

2.各党总支、支部职责:组织本支部落实校和机关党委规定的学习教育任务、计划,根据机关党委的计划制定并组织落实本支部学习教育计划,组织本支部学习教育活动,对本支部学习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检查与考核。

3.机关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履行机关党委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方面的职责。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的落实

4.各党总支、支部书记是部室党员干部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履行部室支部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方面的职责。

二、学习时间

1.各党总支、支部每周至少安排xx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时间。可根据自身情况组织集中学习或安排自学。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得少于xx天。因特殊情况没有组织学习的,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2.机关党委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搞好党员培训轮训,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xx学时,党总支、支部成员不少于xx学时。

3.党员每天自学时间不少于x小时,参加"xx干部学习平台"的学习时间,处级以上干部不少于xx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少于xx学时。

三、学习内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工作要求和校委工作部署、指示要求等。

4.中央、省委关于党校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

5.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科技、管理、历史、军事等方面的知识。

6.其他与党校工作和党员干部有关的内容。

四、学习方法和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轮训是指参加机关党委或者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教育培训;集中学习主要包括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全校性学习教育活动和以部室支部为单位组织的集体学习,采取举办培训班、报告会、专题讲座、读书会、交流研讨、看录像、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自学由各党总支、支部和党员根据机关党委及党总支、支部的学习计划进行。

线上线下学习教育相结合。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学习教育网和干部学习网进行网上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和自学。

五、学习要求

l.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结合党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学习,增强学习的思想性、针对性、实效性,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目的。

2.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严格遵守学习时间的规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挤占;严格考勤,每次集中学习的出勤率不得低于80%,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向责任人请假;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讨论内容、撰写读书笔记等学习任务。

3.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党总支、支部宣传委员(副书记)负责集中学习情况的纪录,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出勤情况、发言情况、学习表现、学习讨论中提出的问题等。

4.个人自学要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争取每月通读x本书,每季度至少写一篇心得体会,每年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不少于x万字。

六、检查考核

1.机关党委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一般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平时视情况进行抽查。

2.检查考核的内容:党总支、支部制定学习计划情况,学习制度和计划落实情况,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等情况,参加理论学习考试、测评情况。

3.每年年终对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做好考核结果的反馈工作,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4.各党总支、支部和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情况,列为党总支、支部年度考核和评优选先的重要内容。党总支、支部和个人没有完成学习任务的,不得评为先进。

5.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党总支、支部和党员干部学习档案的管理,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整理归档。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工思想觉悟,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根据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团结和联系群众的重要环节,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基本任务。校委会、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支部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省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党校工作任务,针对教职工思想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2.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任务和国情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更好地完成中心工作提供思想动力和组织保证。

3.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校领导要关心党员、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每年帮助党员、群众办一件以上实事、好事。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与广大教职工开展经常性、广泛性的谈心活动,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认识问题。

4.各党总支、支部要经常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动向,每季度向机关党委报告思想状况分析情况。机关党委每半年分析教职工思想状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热点问题,向校委会汇报一次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要求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每半年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呈报x次思想状况分析报告。

5.强化校委会抓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管理。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支部切实担负起思想政治工作重要职责。发挥好政治和服务两大功能,主动关心关爱党员,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心理情绪,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办法,切实予以落实。

6.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推动工青妇组织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列入各自的工作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

机关党建工作督查制度

为确保顺利完成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现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党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作机制:机关党建督查工作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校委会领导下进行,由机关党委牵头成立督查小组,抽调相关部室人员参加。

第二条督查内容:各党总支、党支部对全年党建工作任务量化分解情况;机关党的工作要点中所列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情况;执行机关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情况;组织参加全校集体活动情况;"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等等。

第三条督查方式:采取备案、公示、列席会议、现场督导、巡回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条督查形式:对于全校集体活动,严格执行考勤,一次一登记;对于理论学习情况,通过抽查学习笔记的形式,重点检查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报备登记,每季度检查一次;对于党总支、党支部日常活动,通过检查活动记录,在年底随机抽查。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列席党支部的学习研讨会、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按照校委的部署要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台账资料,走访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形式,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第五条督查要求:督查小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为完善决策和解决问题提供依据。督查小组对于在检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落实;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有关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计划制度。每年初,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重大部署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由学习秘书拟订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经组长审定后,发至中心组成员,并按要求报送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二、集中学习研讨制度。集体学习研讨是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中心组成员要提前做好发言和研讨准备,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成员要提前向组长请假,事后及时补课或提交学习心得。作主题发言的成员应形成书面发言材料,并交给学习秘书存档。中心组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xx天,每月不少于x次。中心组设立学习考勤簿,每次集体学习,由学习秘书做好考勤记录。

三、个人自学制度。中心组成员应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以指定书目和相关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为主进行自学,并在统一印制的《学习笔记》上记录学习体会。学习秘书在年底前将《学习笔记》收齐,报组长审阅。

四、调查研究制度。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立足学习专题和本职工作,深入市县(区)党校、分管部室和先进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每年撰写x至x篇调研报告。学习秘书在年底前收齐调研报告,报组长审阅,按照要求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报送。

五、讲党课和作报告制度。中心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结合工作部署,常务副校长每半年至少为全校党员上x次党课,其他成员每半年至少给分管部室的党员干部上党课或作报告x次,党课课件或报告文稿交学习秘书保存。

六、学习报告和通报制度。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要提前x天报告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由工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人列席。学习秘书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每次学习后,及时整理学习情况,经中心组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后,及时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报送;每年第一季度报送本年度学习计划;每年x月底前,报送上年度中心组学习情况总结和优秀调研报告。中心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通报学习情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七、学习档案制度。建立健全学习档案,分年度做好归档立卷工作。档案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考勤、读书笔记、学习成果、年终考核、年度总结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组学习制度

为发挥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辐射带动作用,根据中央、省委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组学习制度。

1.根据校领导工作分工划分学习小组,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室的处级干部为成员。

2.学习小组根据校委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按照校委会的部署要求,抓好相关内容的学习研讨。

3.学习小组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相结合,根据学习内容和目标要求,每月至少组织开展x次集体学习。

4.小组成员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要求参加学习活动,如因紧急公务、病假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必须在事前向组长请假,事后通过自学等形式补课。

5.学习小组指定学习秘书,负责沟通联系、材料发放、活动记录、成果报送等工作。

6.办公室负责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7.机关党委负责提供学习材料,汇总各小组学习情况,收集学习成果,按规定报送有关情况。

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为增强校领导干部自身党性修养,加强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活力,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制度。

1.校委班子成员必须编入相关部室党支部,并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积极发表意见,进行思想交流,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

2.党支部每次组织生活,均要提前通知所在本支部的校领导,以便其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3.校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支部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指导所在党总支、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开好组织生活会,抓好过硬支部建设,建成示范支部。

5.校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全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不能少于该支部组织生活总数的三分之二。

6.校领导干部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支部要予以提醒;x次无故不参加的,要予以告诫和进行批评教育;连续x个月无故不参加的,要在支部大会上做检讨;连续x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要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

7.党支部要如实记录校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x年将校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报机关党委。

8.校领导干部按民主生活制度参加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每年对校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向全校党员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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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制度

为严格落实校委会党建主体责任,特制定校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

把机关党建的工作列入校委会工作议程,以校委会形式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由常务副校长主持。

二、会议内容

研究党建工作规划,审定党建工作要点,听取党建工作汇报,提出党建工作意见,解决党建工作问题。

三、召开时间

1.每年年初,研究审定年度机关和系统党建工作要点。

2.每年年中、年底各听取1次机关党委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党建工作规划、党建工作重要问题以及意见交流等专题讨论会可随时安排召开,也可结合年中、年底的党建工作专题汇报会一并召开。

四、会议组织

1.会议召开前,由机关党委拟定会议方案,准备相关材料,报机关党委书记审定。需要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确定的,先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同意。

2.会议方案审定后,报常务副校长审批。

3.按照审批意见,协商办公室组织召开校委会。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材料事先送各校领导审阅。

4.做好会议规范记录。

五、确定事项落实

1.按照常务副校长负总责、机关党委书记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具体抓、部室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抓好确定事项的落实。

2.机关党委负责汇总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

3.落实情况在一定时间内反馈校委会成员,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4.校委会研究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纳入年终部室各党总支、支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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