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正常组织经营活动,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制定本章。本章所指全面预算为企业对一定期间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财务活动等做出的预算安排。本章阐明了制定全面预算内部控制的目的和依据,全面预算中应关注的主要风险及各种风险的管控措施
等问题。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执行。
第二章全面预算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为加强和规范全面预算的管理,制定了《全面
预算管理制度》,对全面预算工作开展进行管控。
第四条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界定全面预算
的部门职能分工,明确全面预算相关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资本中心编制、修订、作废全面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财务总监对已经编制、修订、提出作废的全面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对已经编制、修订、提出作废的全面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审议。党委会对已经编制、修订、提
出作废的全面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前置审议。董事会对已经编
制、修订、提出作废的全面预算管理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协助财务资本中心编制、上报、执行、控制等预算工作,按照财务资本中心的要求报送相关资料,配合财务资本中心做好公司财务全面预算的综合平衡、控制、分
析、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全面预算编制原则、内容和程序
第七条财务全面预算编制按照公司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
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原则。
(二)坚持成本费用适度从紧原则。
(三)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原则。
(四)确保经营目标实现原则。
第八条财务全面预算是指由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现金预算共同构成公司的全面预算。财务全面预算是公司对各部门、子公司制定、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采取分级归
口方式进行管理。
(一)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公司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
预算等,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具体编制。
(二)资本预算是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活动的预算,主要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证券投资预算。
(三)筹资预算是公司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入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
依据公司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等编制。
(四)现金预算是定期编制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涉及现金收付的预算,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为基础编制,
主要作为公司资金调控的依据。
第九条全面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
筹资预算、现金预算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分年度、半年度编制。
第十条财务全面预算编制的基础表格按公司统一要求和公司实际设置,主要以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利润表和预计现金流
量表等各种报表形式反映,并统一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
第十一条公司全面预算编制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
集中汇总"的程序进行。
各部门、子公司根据下一年度经营目标编制财务全面预算方案,上报财务资本中心进行初步审查、汇总,财务资本中心提出综合平衡建议和初步调整意见,经充分协调和沟通后,反馈给各
部门、子公司进一步修正、调整。
第四章全面预算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各部门、子公司将分管领导审核后的预算草案,
报送至财务资本中心进行复核、平衡,汇总形成公司年度预算草
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依次报全面预算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财务资本中心根据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正调整,各部门、子公司应积极配合财务资本中心的修正调整工作,预算调整修正后编制形成公司年度预算报告,依次报财务总监审核,全面预算委员会审议、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前置审议、董事
会审批通过后按要求报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十三条子公司审议财务全面预算时,其中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主要财务全面预算指标不能低于公司董事会审定的财务指标,期间费用原则上不能高于公司董事会审定的财务指
标。
第五章全面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年度财务全面预算经公司董事会审定后,下达给各部门、子公司执行。各部门、子公司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财务全面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
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全面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十五条各部门、子公司应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在日常控制中,应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完善各项管理
制度,严格执行成本费用定额、标准,加强适时监控。
第十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应定期(按季)报告财务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全面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
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财务资本中心应当责成涉及部门、
子公司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第十七条财务资本中心应监控财务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公司提供财务全面预算执行进度等相关信息,促进公司完成
财务全面预算目标。
第十八条公司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全面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公司财务全面预算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全面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导致财务全面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全
面预算。
第十九条调整财务全面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各部门、子公司逐级向财务资本中心、总经理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全面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
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全面预算指标的调整幅度。
第二十条财务资本中心负责对全面预算执行各部门、子公司的财务全面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公司年度财
务全面预算调整方案。
第二十一条发生预算追加、调整时,各部门、子公司将审
批通过后的预算调整申请及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至财务资本中心,
由财务资本中心调整年度预算报告。
第七章全面预算的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公司按季对各部门、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
分析,全面掌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落实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纠正财务预算的执
行偏差。
第二十三条每季度开展财务全面预算执行分析,财务资本中心牵头,各部门、子公司负责收集有关财务、业务、市场、技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平衡分析等方法,从定量与定
性两个层面反映公司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存在的潜力。
第二十四条全面预算年度结束,财务资本中心负责向经营管理层报告财务全面预算执行情况,经营管理层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
第二十五条财务资本中心收集预算执行信息,做好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的基础工作,负责提供报告数据,预算执行各部门、子公司在预算编制、预算报送、预算执行偏差等方面的相关资料,
作为考核依据。
第二十六条财务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是公司效绩评价的主要内容,与公司负责人的奖惩挂钩,应当结合年度经营目标进
行考核,并作为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参考。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财务资本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及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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