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第2/2页)
(五)不能履行网上办公承诺或未能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对外发布信息的;
(七)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不能履行网上办公承诺或未能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对外发布信息的;
(七)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