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办法(第2/2页)
2.负责组织实施本院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教育、顶岗实习、就业推荐、招聘洽谈、就业协议签收、离校上岗、跟踪服务等工作。
3.负责做好本院就业指导队伍、就业与创业课程建设和创新创业工作。
4.负责实施本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
5.负责招生、就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统计和档案工作。
第二十七条对外交流与合作
1.负责落实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规划和制度。
2.负责组织开展师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做好因公出国(境)师生推荐选派工作。
3.负责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二十八条国资后勤工作
1.负责执行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实施院部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落实管理责任到人。
2.负责拟提本院部资产采购计划,报学校审批和组织实施。
3.负责协助学校对新购资产进行验收,对本院部使用资产提出调配建议。
4.负责本院部使用资产的维护与管理,编制资产维修计划,报学校审批和维护维修。
5.负责管理本院部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二十九条除本章各条所作规定外,因工作需要,院部还需完成学校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条院部必须院务公开,实行自我监督、民主监督。院部的岗位聘任、进修培训、职称评定、津贴发放、财务预算及执行、考核与奖惩等方面的办法、措施、程序、结果等均须向本院部教职工公开,实行提前公示征求意见。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二级院部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院部的行政监察、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院部教学、科研、学科、人事、学生、财务等方面制度实施的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二级院部管理考核机制。学校成立年度目标质量绩效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院部年度目标质量绩效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并不断完善目标质量绩效考核办法和量化考核目标指标体系,坚持注重实绩实效,坚持管办评分离,对院部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共XX职院委员会XX职院关于深化院系(部)两级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咸职院党发〔2012〕2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院党委负责解释。
上一篇:县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下一篇:学院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