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XXXXX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XXXX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XX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学习质量和效果,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党内法规、文件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中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旗舰"作用。
第三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深入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XXXX重点工作,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所属党支部可参照本制度要求组织学习。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XX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党委对本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指导和检查中心组学习。书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党委副书记代行职责。
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同时负责指导分管基层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推动形成层层抓学习的良好局面。
第七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党建工作部牵头指定专人负责。学习秘书的主要职责是草拟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准备学习资料、印发学习通知、协调学习事务、负责学习考勤和记录、撰写情况报告、管理学习档案等。
第三章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八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
(十)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天津时的重要指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十一)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十二)X、X委、XXX党委重要会议精神。
第九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可以通过四个结合,开展切实有效地学习活动:
(一)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中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在开展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强化学习的自觉,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落实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撰写读书心得,年终交组长审阅。
(二)专题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三)学习党的理论与研究探讨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习要以理论为主,要从理论的高度对党的现行方针政策进行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要用理论去指导工作实践,要在学习理论过程中注意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联系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联系成员分管的工作和思想实际,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学习方法的基础上,针对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学习的需求和特点,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学习政策法规与中心业务相结合。要把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作为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素质的重要途径,从思想上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意义的认识,促使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以理论指导业务学习和工作,以自身的业务实践进一步加深每名成员自身对理论的认识与理解,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第十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党委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的有效举措。学习理论贵在精、贵在管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大兴学习之风。
第十一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时间和质量。每年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或者调研报告。
第十二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带动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不定期深入联系支部了解学习情况,并将学习成果拓展覆盖到支部,向支部讲授党课或进行学习指导。
第四章学习管理和考核制度
第十三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订学习计划。学习计划经党委审定后施行。
第十四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学习。集体学习一般不得请假,确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要向党委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补学。
第十五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成果、考勤记录等内容。
第十六条党委应当将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向党委会或干部会议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个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是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阵地。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展不力或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问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则由XXXX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