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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2023年度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汇编 3篇(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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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

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过去的一年来,在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局的大力指导下,个人紧紧围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现将2023度个人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读原文、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紧跟核心、维护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是严守纪律规矩不放松。个人把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突出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怒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决服务组织决定。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班子集中学习讨论,积极参加主题教育读书班,确保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做到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凝心聚力抓好医疗保障各项民生工作,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筑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坚持把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手、扛在肩上,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同考核,坚持每季度研究分析待遇保障政策、基金监督管理、经办服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集中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明确科室责任,两次向党组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推动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医保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上专题党课2次,聚焦"门诊共济"、基金监管、两病政策专题调研4次,廉政谈话9人次,全面压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发挥好带头作用。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分管医疗保障工作全过程,强化日常监督,每月2次到政务服务窗口检查督查,定期听取3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开展2次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重点工作组织研判分析。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三)加强规范制度建设。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主动把思想凝聚到推进怒江医疗保障事业谋划发展上,认真梳理分管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漏洞和盲区,在深入调研完善和规范监督管理措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资金划拨管理的通知》《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做到制度管人管事。

(四)筑牢民生底线,履行主体责任。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紧扣医疗保障分管领域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全民参保任务。坚持高位推动,班子成员分县市督办,形成四级联动的参保组织体系。全州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实现54.49万人,实现省局下达目标任务101.32%;参保率实现怒江常住总人口54.6万人的99.80%的实效。二是强化基金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医保领域"小切口"整治专项行动和打击欺诈骗保,开展全覆盖的检查和重点领域的专项督促检查,全年对39家两定医疗机构专项检查,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的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规使用使用基金的两定机构。追回违规使用基金795.44万元,行政处罚18家医疗机构,处罚金额345.46万元,责令医疗机构主动向患者清退违规收费286.29万元,有效维护患者权益,确保基金管理运行安全。三是不断完善待遇保障政策。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待遇制度改革,有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针对待遇政策开展3次调研,制度出台了贯彻落实《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意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关于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告知事项》《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待遇保障措施,确保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四是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坚决扛牢扛实责任,精准实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和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医疗保障待遇长效机制。确保一般脱贫人口243908人,脱贫不稳定户9460人,边缘易致贫户941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3331人,全部实现资助参保缴费,应保尽保,精准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五是优化经办服务,提供更加多元渠道服务。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推行医保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通办"改革,制定出台了《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保业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柜台+自助""线上+线下""现场+远程""本地+异地"等形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优化完善"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医保电子凭证参保缴费待遇报销等措施。全州共有274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25家公立医疗机构先后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定点零售药店203家,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服务网点有105家;3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窗口,为群众提供高效的便民服务。

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全面学习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讲话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分管领域日常工作中,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抓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4次谈话;定期不定期深入科室、中心和各县市了解各项工作推进中的社会舆情,全年深入基层5次,排查基金监管、待遇保障政策、经办服务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的赌点、难点,重点领域亲自抓、亲自督,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常态化深入分管领域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

(二)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高度重视分管领域意识形态管理监督工作,认真排查梳理分管领域风险隐患和防控点,做到早布置、早安排,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监管。制定完善《医疗保障局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突出抓好门户网站、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的监管,守护好阵地、管好队伍。把政治要求贯穿到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类信息公开6次,严格把关审核分管领域信息公开,不经审核严禁公开任何信息。始终聚焦基金监管、经办服务,公开14起医疗机构典型案例,始终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廉政风险意识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持续开展"五进活动",抓好各项待遇保障政策的解读宣传。

四、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情况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一)从严从实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紧盯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加强督促指导。对基金监管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在关键节点和关键环节加强提醒,整改过程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源头治理。始终坚持到一线调研指导,研判分析存在问题,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全年开展3次待遇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指导,对全州41家两定机构开展使用医疗基金专项检查,行政处罚18家定点医疗机构,下达督办文书4份,压实分管领域监督责任。

(二)严格执行廉洁纪律。个人始终坚持用高标准要求自己,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带头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不触"红线"、不越"雷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党章《准则》《条例》规定约束自己,始终紧绷廉洁纪律这根弦。谨言慎行,主动抵制不正之风,管好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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