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局长2025年度述法工作报告(书面版)
〔*〕区林业局局长2025年度述法工作报告(书面版)
2025年以来,我作为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动林业系统法治建设走深走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成效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内容8次,我带头讲授法治专题党课3次,将《宪法》《民法典》《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纳入必学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专题培训5期,培训覆盖率达100%,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明确必学法律法规15部,定期开展学习效果测评,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压实依法履职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十四五"规划,制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8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专题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规范化、林地审批合法性审查等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法治建设进展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年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聘请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1名,全年审查林地征占用审批、林木采伐许可等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18份,提出法律意见32条,采纳率达100%。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2份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过时文件3份。
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林业资源安全。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12台,实现执法活动全程留痕。聚焦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绿卫2025"等专项执法行动6次,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37起,处理违法采伐林木案件24起。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定《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18类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1起,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林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356条,公开率达100%。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成立执法监督小组,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卷61件,发现并纠正程序瑕疵8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整改问题6项。
五是积极履行普法责任,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普法内容和责任主体。结合"3·12"植树节、"爱鸟周"、《森林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3万份,受教育群众达1.8万人次。深入镇村、林场、企业开展"送法下乡"活动8次,重点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二、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执法能力存在短板。全局持证执法人员18人中,仅有2人具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占比仅11%,多数执法人员是林业技术专业出身,法律知识储备不够系统全面。今年5月办理的一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执法人员对《土地管理法》与《森林法》的适用界限把握不准,导致案件调查取证方向出现偏差,后经法制审核人员指正才予以纠正,延误办案时间近10天。在8月份的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有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事实认定表述不够准确、法律适用条款引用不完整等问题。2024年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后,虽组织了集中学习,但培训深度不够,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增条款、修改内容掌握不到位,在今年3月处理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时,对新法规定的从重处罚情形理解不深,险些适用法律不当。
二是依法决策机制运行不够顺畅,程序执行存在偏差。虽然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重大决策事项送审时间仓促,留给法律顾问审查的时间不足。今年4月,一项涉及200亩林地征占用的审批事项,因项目建设单位催促紧急,我局在法律顾问仅用1天时间审查的情况下就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虽未出现法律问题,但审查深度明显不够,存在合规风险。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中,虽然履行了公示程序,但公示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政府网站发布,实际参与度不高。今年6月制定的《〔*〕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公示期间仅收到2条意见建议,反映出公众参与的广泛性不够。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决策事项,风险评估流于形式,评估报告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具体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性需要加强。虽然开展了两次执法案卷评查,但仅覆盖行政处罚案件,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其他执法行为缺乏常态化监督,监督存在盲区。今年在上级开展的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我局3起林木采伐许可审批中存在现场勘验记录不够详细、审批要件审查不够严格等问题,暴露出日常监督不到位。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记录仪使用不够熟练,存在忘记开启、中途关闭等现象,导致执法过程记录不完整。在9月份的一次执法检查中,执法记录仪因操作不当未能完整记录现场勘验过程,给案件办理带来被动。虽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但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多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为主,未形成有效震慑,导致类似问题反复出现。
四是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普法效果有待提升。现有普法宣传多采用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传统方式,内容偏重法律条文宣讲,对群众关心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采伐许可申请、森林资源保护等实际问题解答不够,导致普法"供需脱节"。今年7月在某镇开展普法宣传时,群众反映"听了很多法律条文,但不知道自家林地能不能采伐、怎么申请采伐证",说明我们的普法工作脱离群众实际需求。主要依靠现场宣传和纸质资料,对新媒体、短视频等新型传播方式运用不够,特别是对年轻群体的普法覆盖不足。我局微信公众号虽然开设了普法专栏,但更新频率低、阅读量少,影响力有限。8个镇级林业站承担着一线普法任务,但人员配备有限、专业能力不足,部分林业站反映,群众咨询林地确权、林木采伐等法律问题时,工作人员常常解答不清、指导不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制定《2026-2027年林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重点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和林业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力争2年内所有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建立执法业务导师制度,选拔3名法律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骨干担任导师,采取"一对一"帮带方式,加强对年轻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重点提升案件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实务能力。组织编印《林业行政执法文书范本》,明确各类执法文书制作标准和要求,每季度开展执法文书质量评比,对存在问题的执法人员进行一对一辅导。
二是完善依法决策程序机制,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预审制度,规定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必须在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前15个工作日送法律顾问审查,确保审查时间充足、质量过硬,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事项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拓宽公众参与决策渠道,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众参与机制,除政府网
开通会员或付费后下载完整纯净原版文档,支持自由下载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