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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的主要做法及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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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的主要做法及相关建议

近年来,国家粮食局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我局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主要做法

(一)认真组织学习《信访条例》,积极宣传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相关政策。为推进粮食部门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我局加大在本部门、本行业的宣传力度,及时将宣传提纲和指导要点等学习文件在局办公网上刊登,要求局内各单位认真学习,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同时,将有关学习文件和具体要求及时印发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各地结合粮食企业改革和粮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召开部分省市信访工作座谈会,学习讨论《信访条例》,交流经验,研究落实措施。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正确引导上访群众依法行使信访权利,加大就地解决问题力度,不上缴矛盾,不推卸责任,较好地处理了涉及本地区的集体进京访和越级访问题。

(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落实领导干部接访、机关干部下访制度。局领导和各单位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始终把处理和接待人民来信来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从讲政治、稳大局的高度,切实抓好《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2013年初,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正晓在国家信访局有关文件上批示:"请局办(信访办)认真学习领会马凯同志关于'明确定位、事要解决、完善制度、加强领导'的重要指示和王学军副秘书长关于'五个深入推进'的工作要求,结合粮食部门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措施,把我局的信访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近年来,局党组坚持推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工作,促进粮食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局领导以身作则,亲自过问信访工作,对群众来信和局政府网站上"局长信箱"反映的事项,坚持亲自阅批、督促解决。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正晓2013年亲自批示的群众来信19件,占群众来信总数的18.5%,推动一批信访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亲自督促指导信访工作,指导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经常就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提出指导意见。有关司、室负责同志在处置涉及本单位职能相关问题的集体访中,全程参与,并就有关问题认真解释政策,协助做好来访群众的疏导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信访条例》,重新修订《国家粮食局信访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司室关于信访工作的职责,规范办理、查复信访事项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及《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印发《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创新信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我局信访工作,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推动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推动"事要解决"。《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989批次、2634人次(含集体访120批次、1279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242件。2013年,结合全局开展的"走基层、察实情、听民意、解难题"专题调研活动,办公室负责同志率队,先后赴河南、吉林、四川等地对基层粮食部门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场了解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与基层群众座谈交流,倾听基层意见诉求,指导基层开展信访工作。

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项。对群体上访事项,接访后,认真听取上访人员诉求,协调安排有关业务司现场解答相关政策,劝返上访人员,并按照局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将群众来访情况及反映的问题反馈有关企业。同时,请涉访省份粮食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企业,妥善解决群体性上访反映的问题。

(五)重点加强信访督办工作,推动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近年来,我们将信访事项的督办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认真开展"信访个案化解年"活动,以重信重访为重点,着力推动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等疑难信访事项,重点对各省(区、市)粮食系统人员到我局群体上访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与上访人员所在地粮食部门的沟通协调,从源头推动信访突出问题和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使部分久访重访人员息访。

二、今年以来信访事项分类梳理情况

2014年1~8月,我局处置来信来访事项共计84项,其中:接待来访27批次、48人次,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8批次、60人次;处理信件57件,较上年同期减少6件。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16项,占总量的19%);工资福利待遇受损(17项,占总量的20%);房产拆迁纠纷(6项,占总量的7%);揭发检举违规违纪问题(15项,占总量的18%);储存管理、质量管理、食品养生等建议(9项,占总量的11%);其他(21项,占总量的25%)。

按照国家信访局有关工作要求,经认真梳理,在84项信访事项中,应按照"法律途径优先"原则解决的事项共计49项,主要包括:

(一)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26项。其中:法院已裁决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办结的11项。

(二)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程序解决的23项。其中法院已裁决3项,有关行政部门已答复处理18项,劝返当地仲裁2项。

针对上述2类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我们正在研究拟订相应的处置措施,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引导上访人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渠道提出合理诉求,以利于相关事项的解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建议

(一)完善配套措施,着力解决信访工作机构人员编制过少问题。我局信访工作归口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综合处承担。目前,综合处仅有编制2名,同时承担着综合服务、政务信息、电子政务、维稳、安全等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入,信访工作难度明显加大,信访工作人员少、力量不足与信访工作量较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据了解,像我局这样信访与其他工作混岗的情况,其他部门也有。建议国家信访局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或规定,督促像我局这样的部门,进一步明确机构和编制,实现信访机构人员的专职化。

(二)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信访干部交流培训。我局信访部门人员少、任务重,信访干部一人兼任多项工作,尤其是一线信访干部休息、休假时间难以保证,学习、培训更难安排,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建议国家信访局统筹协调,为信访干部提供更多的学习交流和调查研究的机会,采取挂职锻炼、短期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培训,确保信访干部队伍的活力。

(三)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协同处置疑难信访问题。我局群众来信来访在量上均呈下降趋势,但涉法涉诉事项明显增多,有些事项已依法终结但上访人不服裁决依然坚持按信访途径提出诉求,且这类问题因粮食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造成重复访、缠访等情况,接访、转办、引导和劝返工作难度很大。建议国家信访局进一步加强指导,明确相关事项不予受理后的疏导、协调机制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区分,建立健全相关信访事项依法依规有效处置的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法定途径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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