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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在市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座谈会上的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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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在市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座谈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党的XX大报告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准确把握从严监督管理和激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联系,在"防未病"上抓早抓小、在日常监管上多一份关爱、在"政治画像"上多一些包容、在定性量纪上多一些换位思考,让干部在廉洁上"守得住"、在干事上"放得开"、在成长中"进步快",更好地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严管厚爱"的内在统一性。

严管,就是按照既定的制度或标准严格加以管束。厚爱,就是深厚的关心和爱护。严管是厚爱的前提和基础,厚爱是严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严管"的同时强化"厚爱",就是为了让干部在廉洁自律上"管得住手脚"、在干事创业上"放得开手脚",两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缺一不可。一是缺少关心的严管会导致干部丧失活力。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只有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才能让干部始终在党的怀抱中感受到温暖,从而对党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感恩之情。缺少关心的严管就是"严而无度"、"一味从严",动辄动纪问责,过于"严苛"甚至"严酷"只会导致干部在干事创业时"畏畏缩缩"、"踟蹰不前",长此以往必然磨灭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二是缺少严管的关心会适得其反。《韩非子·六反》有云:"故母厚爱处,子多败,推爱也;父薄爱教笞,子多善,用严也。"这形象地说明了"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缺少严管的约束,对干部的关心将会走向一味从宽、以惯代管,把溺爱当关爱、纵容当宽容。无数违纪违法案例证明,一旦缺少严管的约束监督,权力就容易失控,进而导致干部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三是宽严相济才能促进干部担当作为。从严管理出凝聚力,真诚关爱出战斗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上,基层干部任务繁重,工作压力较大,适时送上组织的关心关爱,不仅能激发党员干部活力,也能够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二、 树立正确政绩观,摒弃"为办案而办案"的陈旧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树立正确政绩观,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正确政绩观体现在转变工作理念、改变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等各方面。一是在工作理念上要与时俱进,破除陈旧思维。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转变过去"为了严管而严管"、"为了办案而办案"的陈旧思想,摒弃简单办案、机械办案、经验办案等固有思维,着力在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上下功夫,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二是在工作方式上要注重抓早抓小,"防未病""治小病"。始终以啄木鸟精神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既让纪律规矩严起来,又让干部受教育,在党员干部"破纪"之初就被"当头棒喝",防止由"破纪"到"破法"。在日常监督检查方面,把工作重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将收送礼品、滥发钱物、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等"小问题"当成作风上的"大问题",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常态化"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防止违规违纪"小问题"累积成违法犯罪的"大问题"。三是在工作效率上要突出精准高效,体现组织温暖。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早分派、早调查、早处置、早反馈,尤其在换届考察、提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关键环节,要结合日常监督、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明确提出廉政鉴定意见,既严防干部"带病上岗",也不能让不实举报成为优秀干部评先表优、选拔任用道路上的"绊脚石"。同时,协助同级党委、督促下级党组织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让所有党员干部在平时就能感受到党组织的监督与关爱在身边,做到敢干事、能成事、不出事。

三、 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纪法体现着情理,情理寓于执纪执法中。坚持纪法情理融合,是守正创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一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纪检监察工作以惩恶扬善、伸张正义、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出发点。在日常执纪执法工作中,既要事实为先、证据为上,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又要把握纪理,精准科学判定行为是否违纪、违什么纪,有无从轻减轻、从重加重情形;还要把握法理,搞清楚违什么法、犯什么罪、有罪还是无罪、此罪还是彼罪、罪轻还是罪重,在事实之间、主客观之间、纪法情理之间综合考量事实、情节、态度、历史条件等因素合理定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加以处置,让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大胆为干部容错纠错。要认真落实《全省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严格区分无心与有意、无禁与有禁、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谋私的界限,综合考量纪法、事实两个定量,当事人态度这个变量,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让"躺平"式干部重新站起来,让"庸懒散"型干部看得见、有标杆,在全市营造想担当、能担当、敢担当的浓厚氛围,激发更多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三是坚持系统施治理念,既有执纪执法的"力度"更显关心关爱的"温度"。思想政治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要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通知》,善于帮助犯错误干部"卸包袱",定期开展暖心回访,扎实做好受处分人员安心、安身、安业等"后半篇"文章,助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要敢于搭建干部成长的"隐形阶梯",对处分影响期满表现优异的干部积极推荐、该用则用,帮助其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和热情。要勤于用好纪法"护身符",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加以澄清正名,联合公、检、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形成惩恶扬善、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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