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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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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全面推进全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筹考核主体和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和导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发挥传统优势项目、认真落实发展新战略定位、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加快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委)

三、考核评价内容

设置重大专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高从严管党治党水平等指标;同时,设置加分、扣分因素。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依照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每年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2020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内容、权重设置情况见附件)

四、考核评价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考核。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党建工作日常考核,并对责任目标和考核加扣分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委党建办加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被考核单位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对于履职不及时、不到位的党委(党组),由市委党建办或考核单位派发意见书或督办单,收到意见书或督办单的单位应当按要求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

(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通过党建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党建实绩考核占90%,满意度评价占10%。满意度评价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党建实绩考核,由市委党建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照相应考核标准核实评分;对于牵头考核项目较少的考核单位,相应项目的考核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报送自查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考核单位核实评分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市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满意度评价"一般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进行,各县(市、区)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对照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并在年度考核会议上对党委(党组)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评议。

(三)情况汇总。对县(市、区)党(工)委的考核,满分为200分;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的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每年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对各项指标权重予以明确。各考核单位根据上述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结合日常工作掌握平时情况,提供牵头考核项目得分和考核意见。市委党建办对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加权汇总。

五、加分、扣分因素

(一)加分因素。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成效特别显著,受到中央、省委、市委表彰的,或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以及以现场会等形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经验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加1-3分。

(二)扣分因素。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不力,被中央、省委、市委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网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等情形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扣1-3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估方法。加分项目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申报、各考核单位汇总初审,扣分项目由考核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初审情况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评估认定后统一运用。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办奖惩等,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考核单位分别承担相应指标的具体考核工作。市委党建办结合综合考核情况和加分、扣分因素,形成综合考核结果,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严格等次评定。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前3名、市直单位前10名的,确定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后2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150分以下,以及市直单位后5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75分以下的,确定为党建工作"未达标单位";其他单位确定为党建工作"达标单位

(三)严肃考核纪律。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做到实事求是、积极配合、严守纪律。对考核中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在考评总分中直接扣减5-10分,直至取消评先资格,并根据严重程度,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以考核定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同时,县(市、区)党建考核后3位的、市直单位党建考核后10位的,绩效考核等次不得确定为先进单位。

(二)以考核看优劣。考核结果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推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市、区)党建综合考核排名末位的,其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市直单位党建综合考核排名后3位的,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三)以考核评政绩。在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中,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责令整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相关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四)以考核促整改。对于考核中检查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将其列为次年重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报市委党建办。

本办法自2020年起实施,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2.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

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重大专项

(15分)

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15分)

强化组织领导

抓好责任落实

(2分)

1.加强组织领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列入党建责任制并严格考核情况(0.5分);

2.结合实际制定并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安排情况(0.5分);

3.鼓励基层党委强化创新,树立工作到支部导向和实践导向,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情况(0.5分);

4.加强协调、督导力量,建立问题台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工作督导全程纪实(0.5分)。

组织部

组织日常学习

强化思想教育

(4分)

1.系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规范性文件、解释答复等党内法规情况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情况(1分);

2.党员领导同志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学习情况(1分);

3.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直观学习和场景教学,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思想性和感染力情况(1分);

4.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别党组织明确工作要求,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特殊情况,通过送学上门,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覆盖面、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情况(1分)。

组织部

重大专项

(15分)

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15分)

围绕"四个合格"

发挥表率作用

(3分)

1.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安排部署情况(1分);

2."四个合格"标准优秀党员载体活动推进开展情况(1分);

3."四个合格"先进典型选树情况(1分)。

组织部

落实基本制度

查找解决问题

(3.5分)

1."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1分);

2.深入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反腐倡廉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等方面问题情况;党支部查找解决日常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团结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问题情况(1分);

3.针对查找问题,建立台账、整改落实情况(1分);

4.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党性体检"情况(0.5分)。

组织部

开展"五查五促"

凝聚发展合力

(2.5分)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五查五促"有机融合,做到共同推进,一体谋划布局、一体组织实施情况(0.5分);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情况(0.5分);

3.建立"五查五促"工作台帐,将查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改善民生防范风险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落实情况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1.5分)。

组织部

思想建设

(35分)

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工作

(5分)

集中学习

(1分)

组织党员、干部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提出学习具体方案和措施(1分)。

市委宣传部

主题宣传

(1分)

结合本县(市、区)"学讲话、读党报、为XX添彩"活动,积极向媒体推荐展示本县(市、区)先进典型(1分)。

市委宣传部

基层党校培训

(1分)

各基层党校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习培训内容,全年办班不少于12期,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不低于总课时70%,其中党性教育不低于20%(1分)。

市委宣传部

基层宣讲

(2分)

精心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报告团,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理论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基层一线延伸(1分)。

市委宣传部

理论武装

工作

(11分)

党委中心组学习

(3分)

1.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述学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与追责问责相挂钩,有体现《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的规范的学习制度(1分);

2.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学习省、市党代会精神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活动有主要领导批示、有集体学习研讨记录、有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强的发展思路和对策(1.5分);

3.学好用好通俗理论读物《全面从严治党面对面》(0.5分)。

市委宣传部

思想建设

(35分)

理论武装

工作

(11分)

"科学理论进基层"集中宣讲、菜单式宣讲(1分)

以"文艺搭台、理论唱戏"的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百姓宣讲直通车"宣讲巡演,积极探索形式新颖、接地气的理论宣传新载体(1分)。

市委宣传部

加强党员党史

知识教育

(2分)

1.有党史工作机构或明确专人负责党史工作,制定年度党员党史知识宣传教育计划(0.5分);

2.重视党史场馆建设,创新党史宣传载体,组织开展党史教育活动(1分);

3.完成党史工作专题,按时上报有关资料(0.5分)。

市委党史

研究室

贯彻落实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

(3分)

1.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出台的意识形态工作党内法规,做到熟知应会,知晓率高(1分);

2.对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风险预警和管控,落实市委提出的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保持社会稳定"两个责任",确保不发生持续性负面舆论炒作热点,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确保XX不形成各种特定群体和重大事件的发源地策源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1分);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委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干部考核(1分)。

市委宣传部

思想建设

(35分)

理论武装

工作

(11分)

基层党校规范化建设暨党员教育工作

(2分)

1.基层党校规范化建设,基层党校硬件设施完备,标识标牌规范,制度健全上墙,档案整理规范,研究制定党员年度、季度教育培训计划(1分);

2.组织开展"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微型党课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书记"微宣讲"并录制上报视频光盘,组织开展微型党课比赛,组织开展"双万"暨送党课下基层活动(1分)。

市委宣传部

新闻发布和重大舆情

处置工作

(6分)

建立新闻宣传机制

(2分)

1.按照全国宣传工作会议提出的党政齐抓共管构建大宣传格局要求,设立有健全的与市委宣传部工作对接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分);

2.每年在重点的中央级(10篇以上)、省级(30篇以上)媒体(含重点新闻网站和涉外媒体)刊发具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树立本地形象、扩大对外影响(1分)。

市委宣传部

对外宣传

(2分)

1.建立完善的新闻发言人和信息发布机制,按照有关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各类重要党政信息的对外发布、传播(1分);

2.定期研究谋划制作各类外宣品,包括专题记录片、形象专版、外宣书籍、外宣光盘、外宣特色产品等(1分)。

市委宣传部

重大舆情处置

(2分)

1.面对本地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问题,能够快速反应,动员各方力量实施线上线下引导与处置(1分);

2.重大舆情爆发时,能通过应急预案和有效手段引导处置,快速化解矛盾,切实避免持续炒作和舆情升级(1分)。

市委宣传部

思想建设

(35分)

精神文明

建设工作

(6分)

典型宣传

(2分)

1.注重对本地区先进党员干部的学习宣传,有具体措施及学习宣传方案(1分);

2.利用传统有效的新闻宣传及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手段同时,注重利用电影、电视剧、话剧、歌曲、动漫、微信、微电影等进行多样化宣传(1分)。

市委宣传部

主题活动

(2分)

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积极推进文明河南建设系列主题活动(2分)。

市委宣传部

志愿者服务工作

(2分)

1.各市、县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到贫困村分包贫困户进行扶贫结对帮扶活动;各城市区广泛开展党员双报到(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到承包社区报到、党员个人到所居住社区报到),双服务(党员参加社区志愿服务队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工作(1分);

2.组建有党员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人均参与时长年平均不少于25小时(1分)。

市委宣传部

网络管理和网络宣传

工作

(7分)

网络正面宣传

(2分)

1.大力组织宣传党中央治国理政实践成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网上宣传形成声势、形成影响(0.5分);

2.组织开展网上理论传播工程,强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网上宣传,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宣传,积极传播网上正能量(0.5分);

3.组织开展"四有"中国好网民工程,持续推进好网民的培育工作,引导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0.5分);

4.网络正面宣传有实效有典型有经验(0.5分)。

市委宣传部

思想建设

(35分)

网络管理和网络宣传

工作

(7分)

网评队伍建设

(2分)

1.建设一支具有一定规模、政治强、作风好、能打硬仗、听党指挥的强大网评队伍(0.5分);

2.加强网评队伍的管理和骨干网评员的培育,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实战应对能力(0.5分);

3.建立激励保障措施,对网评员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加强人文关怀和精神激励(0.5分);

4.推动网评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网评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和资金支持(0.5分)。

市委宣传部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

(2分)

1.实行领导负责制,有专人负责,制定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预案(0.5分);

2.完善舆情监测报送机制,提高重大舆情发现能力、预警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涉及本区域的网络舆情(0.5分);

3.有较强的网上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能力,注重网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研判,针对错误思潮和观点,能够做到旗帜鲜明、有理有据开展斗争(0.5分);

4.对本区域所属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排查和审核,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类不良信息,维护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0.5分)。

市委宣传部

属地网络管理工作

(1分)

1.制定本地区党委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网络平台管理办法,针对党委和政府网站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开展网络安全检查(0.5分);

2.开展属地网络媒体登记备案工作,加强与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群体的沟通交流,引导其正面发声(0.5分)。

市委宣传部

组织建设

(60分)

巩固提升党建工作

(15分)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3.5分)

1.县(市、区)党(工)委分工文件中明确专职副书记履行好"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职责(1分);

2.逐级制定基层党建"三个清单"并建立工作台账(0.5分);

3.建立党委常委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并督促党委常委到联系点指导工作(1分);

4.乡镇(街道)党(工)委至少明确4人专职抓党建工作,并落实岗位补贴(1分)。

组织部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7.5分)

1.道路沿线、村级组织阵地有醒目党建宣传标语,党建氛围浓厚(0.5分);

2.落实村干部挂牌值班制度(1分);

3.每村建成3-7人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0.5分);

4.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1分);

5."四议两公开""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规范(0.5分);

6.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全面平稳完成(1分);

7.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回头看"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扎实推进(1分);

8.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重点村、难点村进行综合施治(1分);

9.县乡党委书记每人至少带头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内容授课1次(1分)。

组织部

落实经费阵地保障

(4分)

1.县(市)、区财政分别列支1000万、500万元专项经费(1分);

2.每村每年三项经费合计不低于10万元(1分);

3.社区工作经费按不低于每户10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0.5分);

4.提高村干部工作报酬、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0.5分);

5.实现村级组织阵地清零目标(1分)。

组织部

组织建设

(60分)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效(5分)

整顿软弱涣散基层

党组织(1分)

重点整顿建档立卡贫困村中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有台账、有成效(1分)。

组织部

此项指标适用于市、县考核

发展壮大村级

集体经济

(3分)

1.做好省级、市级、县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设,有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1分);

2.每月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1分);

3.出台资金管理办法(0.5分);

4.有产出、见效益(0.5分)。

组织部

注重发挥驻村

第一书记作用

(1分)

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建强基层党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四项制度、办好惠民实事情况(1分)。

组织部

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成效(5分)

组织体系科学化

(1分)

1.树立城市区域化大党建理念,构建城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工作体系,深化街道"大党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完善共驻共建机制(0.5分);

2.加强新兴领域党建,综合运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园区(商圈)党工委、国有企业党建联席会等平台,扩大城市基层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0.5分)。

组织部

此项指标适用于城市区考核

队伍建设规范化

(1分)

1.建强干部队伍,加大从街道、机关选拔、下派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力度(0.5分);

2.建立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探索将辖区内各领域在管、流动、在职党员纳入有效管理的新办法(0.5分)。

组织部

运行机制标准化

(1分)

1.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5个1"工作机制有效运用(0.5分);

2.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党建工作例会、居民民主评议"两委"干部等制度(0.5分)。

组织部

组织建设

(60分)

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成效(5分)

作用发挥具体化

(1分)

1.通过推广应用"三社联动"等方式,不断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水平(0.5分);

2.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在商圈、楼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引导党员亮身份、做贡献(0.5分)。

组织部

此项指标适用于城市区考核

工作保障制度化

(1分)

1.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报酬标准,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正职、副职、一般工作人员工作报酬标准参照2016年1月1日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70%、160%、150%执行(0.5分);

2.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0.5分)。

组织部

党代表联络工作

(3分)

乡镇党代会年会制

(1分)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实施意见》,做好乡镇党代会年会的推广普及工作(1分)。

组织部

无乡镇的城市区不考核此项

党代表任期制

(1分)

创新党代表工作室建立模式,打造2-3个示范型党代表工作室;建立关于党代表任期、权责、履职、保障方面的制度,开展党代表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办理工作(1分)。

组织部

无乡镇的城市区此项考核内容分值为1.5分

"两代表一委员"

管理工作

(1分)

1.对换届后新当选的"两代表一委员"进行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0.5分);

2.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严格落实人大代表选举政协委员协商提名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不出现把控不严、风气不正、监督不力等突出问题(0.5分)。

组织部

无乡镇的城市区此项考核内容分值为1.5分

党员日常

教育管理

(5分)

发展党员工作

(1.5分)

1.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0.5分);

2.按照党员发展总要求,加强发展党员计划指导,确保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目标落实到位(0.5分);

3.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党员质量(0.5分)。

组织部

组织建设

(60分)

党员日常

教育管理

(5分)

党员日常管理

(2分)

1.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根据党员评议结果,处置不合格党员(0.5分);

2.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管理(0.5分);

3.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完善党员信息库建设(0.5分);

4.党费管理有专人负责,及时收缴党费,党费支出符合规定要求,党费账目清晰规范,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进行公开(0.5分)。

组织部

党员教育培训

(1.5分)

1.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情况,对农村、社区、两新组织新发展党员和流动党员有效培训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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