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副局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讲稿
公安局副局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讲稿
同志们:
今天,按照局党委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围绕"树立正确政绩观"这个主题,和分管部门以及所在支部的同志们交流一些思考和体会。这次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对我们公安机关而言,意义尤为重大。政绩观不是空洞的理论,而是我们每天执法办案、处突维稳、服务群众的行动指南。它决定了我们手中的权力为谁而用,我们的汗水为谁而流,我们的业绩为谁而树。今天,我想结合大家的工作实际,谈谈心、提提神、紧紧弦。
一、高度警醒,深刻认识政绩观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政绩观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对于我们公安队伍而言,这个问题更加关乎根本、关乎全局、关乎血脉。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政绩观是决定公安事业兴衰成败的"总开关"
政绩观犹如一座大厦的总开关,一旦拨错方向,整座大厦都可能瞬间陷入黑暗,甚至面临崩塌的危险。错误的政绩观,是公安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总根源。有的同志为了追求破案率、打击数等"显绩",可能会搞"指标化"办案,甚至弄虚作假、屈打成招,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群众的信任;有的为了打造所谓的"亮点工程",可能会热衷于建一些华而不实的指挥中心、买一些用不上的高精尖设备,浪费的是宝贵的警务资源;还有的为了个人升迁,可能会"报喜不报忧",对辖区内潜在的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最终酿成大祸。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反面典型,其堕落轨迹往往始于政绩观的偏差,从追求虚假政绩开始,一步步滑向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深渊。政绩观一旦扭曲,权力就会脱缰,初心就会蒙尘,公安事业就会偏航。
(二)政绩观是检验公安民警忠诚本色的"试金石"
公安姓党,是公安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对党忠诚,是公安队伍最鲜明的政治品格。而如何检验这份忠诚?政绩观就是一块成色十足的"试金石"。树政绩,是为一己之私利,还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是为个人的"官帽子",还是为群众的"钱袋子"和"安全感"?这道选择题,拷问的是每一名党员民警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立场。正确的政绩观,本质上就是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它要求我们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异化为谋取个人名利、捞取政治资本的工具。我们创造的每一份业绩,都应该书写在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忠诚答卷上。
(三)当前学习教育是砥砺初心使命的"正时之需"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向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奋进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审时度势,于今年年初在全党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当前,国际国内环境复杂严峻,各类风险挑战交织叠加,对公安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更高要求。我们面临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重了。在这样的背景下,每一名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政绩观正不正,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能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否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这次学习教育,就是一次集体的思想洗礼、一次深刻的党性锤炼、一次有力的工作动员,旨在引导我们全体民警校准思想航向、调整行为坐标,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公安工作在新征程上开好局、起好步。
二、深学细悟,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总要求是"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这十六个字,逻辑严密、内涵丰富,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核心是"立党为公",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
"立党为公",回答的是"为谁树政绩"的根本问题。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除了国家、社会、民族、人民的利益,我们党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纪律部队,公安机关的每一项工作、每一次行动,都必须旗帜鲜明地体现党的意志、贯彻党的部署、维护党的权威。在法制、反恐、内保、特勤这些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政权安全的前沿阵地,讲"立党为公",就是要把"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刻在心上、融入血脉,坚定不移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目标是"为民造福",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这句话振聋发聩,为我们指明了政绩的价值归宿。公安工作的政绩,不在于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不在于报表上的数字有多亮眼,而在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实实在在的提升。焦裕禄、谷文昌、廖俊波等党的优秀干部,他们之所以被人民永远铭记,正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全部心血都倾注在了为民造干实事上。对我们公安工作而言,"为民造福"就是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是倾心调解好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是高效办结群众申请的每一个行政许可,是每一次执勤处突中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全力守护。离开了"为民造福"这个根本,任何政绩都将失去意义,甚至走向人民的反面。
(三)路径是"科学决策",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
"科学决策",回答的是"怎样树政绩"的方法问题。公安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极强,很多决策都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来不得半点马虎。科学决策的前提是调查研究,是实事求是。不了解真实情况,拍脑袋决策、凭经验办事,必然导致蛮干、瞎干,甚至好心办坏事。在信息化、大数据时代,我们更要警惕"数据决策""键盘决策"的倾向。数据是重要的决策参考,但冰冷的数据代替不了火热的民情,代替不了对复杂案情的深入剖析,代替不了对一线风险的精准感知。无论是制定一个执法规范性文件,还是策划一次反恐演练,或是部署一项安保任务,都必须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把规律把握住,确保我们的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四)关键是"真抓实干",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一切宏伟蓝图、正确决策,最终都要靠"真抓实干"来变为现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号召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这正是对我们所有党员干部的时代要求。公安工作尤其需要实干精神。安全感是干出来的,稳定是守出来的,群众满意是跑出来的。坐在办公室里等不来国泰民安,靠花拳绣腿也防不住风险挑战。我们分管的法制、反恐、内保、特勤工作,哪一项不是硬仗?哪一项不需要钉钉子精神?真抓实干,就是要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接着一件办,直面问题不回避,攻坚克难不退缩,把岗位当作战位,把职业当成事业,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出平安的果实。
三、对标对表,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法制、反恐、内保、特勤工作全过程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我们分管的具体业务工作中。
(一)法制工作要树立"公平正义"的政绩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的"法官"和"教师",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龙头。法制工作的政绩观,绝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案件审核数、复议诉讼维持率等数字指标。这些数字固然重要,但它们只是表象。真正的政绩,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才是法制工作的灵魂。
为此,一是要从追求"不败诉"向追求"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转变。有些案件,我们虽然在法律程序上赢了官司,但群众的怨气没有化解,矛盾依然存在,这不能算真正的成功。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重要目标,多做释法说理、协调化解的工作,真正做到定分止争。二是要从"被动审核"向"主动服务"转变。法制部门不能只当"事后诸葛亮",要更多地发挥"事前智囊团"的作用。要加强对一线执法办案的源头指导和过程监督,把功夫下在平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高质量的法制服务,提升全局的执法质效。三是要从"单纯把关"向"培育引领"转变。真正的政绩是带出一支执法素养过硬的队伍。要通过精准的执法指引、高质量的案例教学、常态化的执法培训,让每一位一线民警都成为懂法、守法、善用法的行家里手。法制工作的最高政绩,是全局执法质量的整体跃升和执法公信力的持续增强。
(二)反恐工作要树立"防患未然"的政绩观,追求看不见的平安才是最大的平安
反恐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它的特殊性在于,最大的成功往往是"无声"的。暴恐案件一旦发生,无论我们处置得多么英勇、多么迅速,对社会造成的创伤和恐慌都是巨大的。因此,反恐工作的政绩,不在于处置了多少起案件,而在于成功预防了多少起图谋。看不见的平安,才是最大的平安;无事的战绩,才是最高的战绩。
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情报预警和源头治理上。要发扬"于无声处听惊雷"的钻研精神,下大力气加强情报体系建设,提升线索核查、分析研判、精准预警的能力,真正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二是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反恐情报工作周期长、见效慢,可能我们今天经营的一条线索,要到几年后才能发挥作用。不能因为短期看不到成绩就急功近利,必须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三是要坚持"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反恐不是"大水漫灌",而是"精准滴灌"。要严格依法办事,精准识别和打击极少数暴恐分子,同时团结教育争取大多数,避免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反恐工作的政绩,体现在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宏大画卷之中。
(三)内保工作要树立"万无一失"的政绩观,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守护神"
内保工作守护的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重点单位和重大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内保工作的政绩,同样体现在"万无一失"的绝对安全上。电厂、水厂、银行、医院、学校......这些地方不出事,就是内保工作的最大成绩。
要树立这样的政绩观,就必须克服"重发案、轻防范"的错误倾向。不能等到出了事才去破案追责,必须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上。一是要当好"诊断师"。要变"上门检查"为"上门服务",主动帮助重点单位开展风险评估,查找人防、物防、技防上的短板漏洞,开出精准的"药方"。二是要当好"教练员"。要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他们自我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我们的政绩,不是我们自己做了多少,而是通过我们的指导,让所有重点单位的安保能力都强了起来。三是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安全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的加油站。必须保持高度警觉,把日常的巡查、指导、监督工作做细做实,确保绝对安全。内保工作的政绩,就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稳定环境。
(四)特勤工作要树立"安全与无扰"相统一的政绩观,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安全效果的有机统一
特勤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事关国家形象和政治大局。特勤工作的政绩,毫无疑问首先是"绝对安全"。但仅仅做到安全是不够的,还必须追求安全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果为了确保绝对安全,就大动干戈、层层加码,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那也不是成功的警卫,不是正确的政绩观。
为此,一是要在"精准"上下功夫。要运用科学的理念和方法,对警卫任务进行精准的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人一策""一事一策"的个性化安保方案。该严的必须严,不该严的绝不升级加码,用最少的警力、最小的社会成本,实现最佳的安保效果。二是要在"无感"上做文章。要更多地运用科技手段和隐蔽力量,推行"无感安检""无感警卫",让安保工作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既保证安全,又体现亲民、便民、利民。三是要在"文明"上树形象。特勤队伍是展示公安形象的"窗口"。每一位特勤民警的言行举止、精神风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要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勤,以过硬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特勤工作的最高政绩,是在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展现大国风范、赢得民心拥护。
四、从严从实,对大家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久久为功。在这里,我再提几点希望和要求,与同志们共勉。
(一)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更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
公安工作是一场接力赛,许多工作需要长期坚持、持续发力。特别是我们从事的法制、反恐、内保、特勤工作,很多都是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我们可能做了大量工作,但成效并不在自己任期内显现。这就需要我们具备"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甘当铺路石,乐做栽树人。但"功成不必在我"绝不是不作为的"挡箭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