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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载体建设及劳动力状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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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载体建设及劳动力状况调研报告

六盘水市就业局

2019年9月5日

为进一步掌握六盘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就业载体基本情况,厘清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就业容量和发展思路,更好的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市就业局、市生态移民局组成联合调研组,通过调查基础数据、实地走访调研,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全市68个贫困乡、615个贫困村共规划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78个,计划搬迁29150户11614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570户80540人,占搬迁总人数的69.35%;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580户35602人,占搬迁总人数的30.65%;自然村寨整体搬迁752个,共12677户52866人,占搬迁总人数的45.52%。截至2019年3月底,全市已搬迁入住77010人,占"十三五"期间计划搬迁人口116142人的66.31%。

(一)县区安置点情况。六枝特区计划建设安置点12个,搬迁4194户1659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40户11076人,占搬迁人数的66.73%。盘州市计划建设安置点33个,搬迁7564户2949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537户21906人,占搬迁人数的74.28%。水城县计划建设安置点24个,搬迁15305户6084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654户41551人,占搬迁人数的68.29%。钟山区计划建设7个,搬迁1679户721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31户5584人,占搬迁人数的77.35%。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计划建设安置点2个,搬迁408户199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8户423人,占搬迁人数的21.21%。

(二)安置点地域分布和规模。从地域分布看:县城安置点19个,搬迁72244人,占搬迁总人数的62.2%;集镇安置点26个,搬迁26870人,占搬迁总人数的23.14%;农村及其他安置点33个,搬迁17028人,占搬迁总人数的14.66%。按规模看:200户以下的安置点有42个,200~500户的有20个,500~1000户的有8个,1000户以上的有8个。

二、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载体建设情况

就业载体主要包括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周边已创办的各类扶贫车间、扶贫工厂、扶贫基地、就业创业基地,以及带动就业情况较好的各类生产加工服务主体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截至2019年4月,全市已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载体85个。其中,扶贫车间20个、企业及扶贫工厂43个、就业扶贫基地11个、其它实体11个,本地兴建企业实体52个、外地招商企业33个。

(一)就业载体覆盖程度。85个就业载体覆盖2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覆盖率为35.90%。分布在安置相对集中的城镇及其周边交通便利的区域。

从县区覆盖情况看:六枝特区8个就业载体覆盖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覆盖率33.33%;盘州市31个就业载体覆盖1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覆盖率33.33%;水城县32个就业载体覆盖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覆盖率41.18%;钟山区11个就业载体覆盖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覆盖率33.33%;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个就业载体覆盖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覆盖率50%。

从覆盖安置点规模看:就业载体覆盖500户以下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2个,500户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现就业载体全覆盖。

(二)就业载体的行业分布情况。85个就业载体涉及行业主要包括:电子产业14个、建材新能源新材料6个、鞋服加工20个、食品餐饮12个、种植养殖14个、铝产业4个、采矿业3个、观光旅游3个、机械设备加工4个、零售1个、包装2个、劳务输出派遣1个、物管1个。其中,六枝特区以服装生产加工为主,盘州市以种植养殖和电子产业为主,水城县以鞋服加工、电子产业、铝产业、采矿业为主,钟山区以食品餐饮和服装生产为主,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鞋服加工为主。

(三)就业载体带动就业情况。85个就业载体带动就业14618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1112人,仅占7.6%。部分就业载体虽然带动就业人数多,但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人数较少。例如:建设在盘州市两河安置点1公里处的天刺力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带动就业116人,其中仅有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1人;水城经开区贵州十九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带动就业149人,其中只有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1人;六枝岩脚的琳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就业800人,其中没有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劳动力结构及培训就业现状

(一)劳动力结构。全市已搬迁的77010人中,16周岁以上劳动年龄人数为54224人,其中正常劳动力38278人、不具备劳动能力15946人(在校生10385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1147人、残疾人929人、其他原因不具备劳动能力3485人)。

按劳动年龄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正常劳动力中,16~24周岁9216人,占正常劳动力的24.08%;25~34周岁8743人,占22.84%;35~45周岁10304人,占26.92%;45周岁以上10015人,占26.16%。由此可见,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中16~45周岁的占73.84%,以青壮年为主。

从文化程度来看,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正常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18412人,占正常劳动力的48.10%;初中文化程度17146人,占44.79%;高中文化程度1710人,占4.4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010人,占2.64%。由此可见,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初中及小学文化程度的占92.89%,总体文化程度偏低。

从性别结构来看,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正常劳动力中,男性20993人,占正常劳动力的54.84%;女性17285人,占45.16%。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的男女比例为1.21:1。

(二)培训情况。近年来,围绕地方产业发展、周边企业用工、群众培训意愿等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4219人次,主要开展物业管理、育婴师、家政服务、手绣、护林、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8337人,培训后就业率58.63%。

(三)就业情况。截至2019年3月底,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16407户30079人(其中创业48人),实现"一户一人"以上就业。

按就业区域分,县内就业17091人,占56.82%;县外省内就业3013人,占10.02%;省外就业9975人,占33.16%。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县内就业为主。

按就业渠道分,扶贫车间吸纳就业537人,占1.79%;返乡创业带动就业583人,占1.94%;有组织劳务输出就业682人,占2.27%;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793人,占2.64%;单位就业3880人,占12.9%;灵活就业12990人,占43.19%;扶贫基地吸纳就业199人,占0.66%;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吸纳就业293人,占0.97%;其他方式就业10122人,占33.65%。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灵活就业为主,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带动就业不够明显。

按就业类别分,服务业就业6666人,占22.16%;建筑业就业4787人,占15.91%;制造业就业7444人,占24.75%,其他11182人,占37.18%。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业以服务业和制造业为主。

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未实现就业8199人。从年龄和文化程度来看,主要集中在年龄偏小和偏大的群体中,以16~24周岁及45周岁以上人员为主,分别为3289人和2116人,分别占40.11%和25.81%。文化程度以初中和小学及以下为主,分别为3296人和3934人,分别占40.20%和47.98%,劳动力文化程度偏低。全市未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中有就业愿望的人数为4158人,占50.71%,整体就业愿望不强。

四、存在的问题

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周边的就业载体建设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仍然没有较好发挥出就地、就近吸纳搬迁群众的作用,促进搬迁群众实现充分就业及高质量就业面临着很多困难。

(一)缺乏整体规划且未实现全覆盖。各县(市、特区、区)没有根据搬迁点的实际情况制定整体的产业发展规划,就业载体大部分是安置点周边原有的产业,只有一部分鞋服加工和电子生产类等产业是搬迁安置后引进的。同时,就业载体的覆盖率较低,绝大多数只覆盖了城镇500户以上的安置点,乡村安置点缺乏就业载体支撑。

(二)吸纳搬迁群众就业能力不足。本次调研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周边就业载体虽然解决了1.4万余人的就业,但搬迁群众占比不到10%。究其原因,一是缺乏适合搬迁群众的就业岗位,二是就业载体整体工资水平偏低,对搬迁群众缺乏吸引力。

(三)指导扶持力度不够。就业载体的引进培育主要以经济开发区或产业园区为主,还未形成引进、培育、扶持、指导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就业载体的扶持政策包括厂房使用或场租减免的招商引资政策、农业项目扶持政策、就业扶贫车间(基地)吸纳就业培训政策等等,涉及多个部门,政策合力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搬迁群众就业质量不高。从本次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具备就业能力的搬迁群众就业率为78.58%,搬迁家庭整体实现"一户一就业",搬迁群众的就业总体保持稳定。但是,搬迁群众的整体文化技能素质偏低,就业形式以灵活就业和其他就业为主(指从事农业生产、或外出就业但因流动性较强无法掌握具体务工地点和收入的就业),这部分群众虽然从统计层面上实现就业,但收入不稳定,就业稳定性较差,介于就业和失业的边沿。

(五)未就业搬迁群众就业帮扶难度较大。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中,具备就业能力而未就业的占21.42%,这部分群体中有就业意愿的又只占一半,就业积极性不高,从年龄结构看,16~24周岁的未就业人员有3289人,占40.11%,这部分群体恰恰是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必须加大力度进行就业帮扶。

五、工作建议

(一)统筹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布局。为从根本上解决安置点的后续发展,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各县(市、特区、区)政府应立足当地安置点的劳动力结构、企业规模、产业布局等实际情况,制定安置点产业发展的整体规划,科学合理地布局产业,形成配套产业链,在保证一定规模安置点产业布局的同时,兼顾人数较多的乡镇、村安置点。

(二)充分开发适合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就业岗位。引导就业载体针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充分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开发群众就业意愿较强、对文化技能要求较低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物流配送、建筑加工等行业的就业岗位,精准匹配就业人员和岗位,同等条件优先聘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

(三)加强对就业载体的指导扶持力度。由市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召集相关部门梳理汇总扶持就业载体发展的政策,发挥招商引资、引进培育易地扶贫点产业的政策效应。各县(市、特区、区)政府应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对引进培育就业载体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支持就业载体发展壮大,增强它们吸纳搬迁群众就业的能力。

(四)不断提升搬迁群众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的水平。做好岗位储备,确保有充足的就业岗位能满足搬迁群众的就业需求。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动态掌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状况,积极应对搬迁群众的失业风险。为搬迁群众"量身定做"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对搬迁到城镇、已经完全脱离农业的"新市民"要下大力气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培训,切忌"大水漫灌"式的培训。结合安置点的实际情况,有序引导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分层次、分需求的培训。

(五)切实做好未就业搬迁群众帮扶工作。提高安置点就业服务能力,全面掌握未就业人员的真实情况,对有就业意愿的,实行定期销号制度,确保就业帮扶到位。积极动员年龄偏低的辍学青年参加职业教育,增强就业能力。设置城镇低保人员过渡期,避免出现就业即"脱保",造成实际收入减少,影响他们主动就业的积极性。针对年龄偏大的未就业搬迁群众开发公益专岗,促使其就地、就近、多渠道就业,实现从农民向市民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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