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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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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根据《歙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为推进《歙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攻坚年行动方案》的落实,促进我县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县人大常委会3月份成立了调研组,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组采取了深入乡镇、村了解实情、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状况及特点

2021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线,在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方面取得新的成就。纵向比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有了长足发展,2021年消灭了33个1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全县182个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3765.56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上的村20个。横向比我县202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仍处于省、市落后位置。今年一季度,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额1579.9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97%,未达到时序进度。村均经营性收入2万元以下的有5个乡镇,还有56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2万元以下。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总量偏低。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量3年来每年都在3000万元左右徘徊。2021年,我县徽城镇七川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138.61万元,居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第一。同期,徽州区广惠村高达2600万元,黟县西递、宏村门票分红也达2000多万元。2021年我县村均经营性收入首次突破20万元达到20.69万元,但仅为全市村均的50%,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9.78万元的村有161个。

(二)结构失衡。2021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百万元以上只有3个村,20万元以下的村142个,占78%。全年村集体一次性经营收入1492.55万元,占39.64%;可持续收入2273万元,占60.36%,收入笔数多,数额小,而且稳定性不高。

(三)来源单一。全县大部分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还是停留在村集体公房出租,山场、园地发包等传统方式,缺少新渠道、新途径、新业态,没有新的增长点。2021年涉及24个乡镇50个村的集体经营性收入出现严重下滑,仅为297.48万元。

二、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环境不优。客观上我县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过程中,大部分乡村对集体资产分得比较彻底;乡村集体企业均已改制。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环境改变了,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被淡化了。目前,全县五分之一的村几乎没有可以利用的资源和资产;少数村也存在处置村集体资产程序不规范,产权不明晰等情况。另一方面不具区位优势的部分村集体土地、山林和集体房产利用价值低,交通不便,开发成本高,见效周期长,难以带来即期收入。随着城镇化发展,目前我县村多基数大,村域人口规模不平衡。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县182个行政村中常住人口千人以下的有68个村占40.48%,其中常住人口500人以下近20个行政村,且常住人口中大多数为60岁以上的老人。而实际情况更为严重,村庄空心化、村民老龄化、人口数量减少趋势在不断加快。杞梓里镇最具代表性:全镇16个村其中"三无"村(无资源、无资产、无资金)3个,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下有11个村占68.75%,其中500人以下的村4个占25%。霞坑镇石潭村户籍人口4500多人,在疫情防控入户逐人核酸检测中,实际在家只有800多人仅占17.78%,其中60岁以上的600余人占在家人口的75%。乡村振兴任重道远,村集体经济发展同样面临严峻的形势。

(二)"堡垒作用"不强。一是少数村两委干部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站位不高,动能不足。停留在"要我发展",而不是"我要发展"。只满足应付日常的工作,对本村的发展优势把握不够全面,无法根据本村特点制定出相应发展集体经济的对策。二是"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缺乏敢想敢为的勇气和魄力,瞻前顾后,认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有风险,不敢担当,等政策、靠帮扶、要钱物。考核时想方设法应付完成任务。三是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规划。少数村两委班子成员缺乏远见,只考虑当前利益,"守住家业",集体资产一包了之,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虚高。

(三)发展氛围不浓。现在村民个人发家致富的愿望十分强烈。不少村民集体意识十分淡薄,参与发展集体经济的热情不高。少数农村党员、能人不愿意参选村两委干部,也不愿意参与发展集体经济,还担风险。乡镇统筹协调能力不强,缺少系统谋划,存在"年初下目标,年底抓统计"的问题。少数干部未能真正把发展村集体经济当作本职工作用心用力去对待。少数县直涉农部门缺少主动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识,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金融部门在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上步子不快,对村集体经营性项目信贷的投放力度不大。

(四)发展手段不多。党中央十分重视农村发展问题,大力提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中央层面往往给予指导性、原则性、方向性的指导,但在乡镇村更需要的是有力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目前尚未出台与发展集体经济相关的配套法律,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优惠措施不多,扶持政策不足,规范指导不够。各地做法也是各显神通,执行标准各取所需。目前我县乡镇、村虽然都已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振兴公司、强村公司等经济组织,实际上绝大部分村未能进行有效的运营。乡村干部普遍缺乏市场经济手段和实际的运营能力。另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在我县还缺乏有效探索。

三、对我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和建议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巩固执政基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我县农村基层党建的"书记工程"。为全力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头雁"效应。182个村党组织书记就是"领头雁"。首先,要加强素质和能力培训。要增强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尤其急迫的是要尽快提高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实际工作能力。采取走出去学和请进来教等各种有针对性方式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培训。把村党组织书记按黄山市集体经济发展的七种模式分类别进行重点培训,做到分类指导。其次,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在全面掌握本村的资源禀赋、发展潜力和优势基础上,吃透上级发展村集体经济政策,制定和完善符合本村实际的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任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一村一策",并强力组织实施。

(二)拓宽增收渠道,实行多元发展。发展村集体经济没有立竿见影的妙方,也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除了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凡是有利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式都鼓励大胆尝试。

1.挖掘现有资源的潜力。盘活现有的资源是发展村集体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指导各村切实摸清家底,根据村集体的仓库、塘库、宅基地等资产的利用程度,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引入资金、合作开发、租赁开发等方式使现有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推广万二村直播拍卖闲置农房经营使用权方式,变闲置资源为有效资产,在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同时,增加村集体收入。充分挖掘农村自然山水资源、农业产业资源、人文历史资源等可利用资源,着力培育新的村集体经济增长点。县政府要尽快出台我县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抵押、作价入股、转让等权能,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动能和活力。

2.实施产业"造血"的定力。建立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壮大歙茶、中药、养殖、林特等特色产业,着力补齐产前、产中、产后单家独户做不了、做不好的短板。在土地流转、基地建设、品种改良、管护管理、农产品精深加工、营销宣传、品牌打造、冷链物流仓储等方面,因地制宜,精心谋划、论证、入库、争取实施一批项目。培育和引进经营主体,开展撂荒田地整治,推广"大托管"、"股份合作"等模式,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县农业和农村局要切实建好项目库,并统筹协调确保经济弱村每年至少有一个农业产业项目落地,不断地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积极稳妥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在农业产业发展壮大中吸引人、留住人,带动农民增收、增强村集体的"造血"功能。

3.激发财政资金撬活力。据县财政局统计自2017年至2021年,我县已累计安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专项资金高达5613万元,对全县113个村进行了重点扶持,村均达到49.67万元。加上2022年拟下达20个重点村1180万元支持资金,这样受扶持村达133个,占全部行政村的78%,村均达56.21万元。要对上述已经实施的113个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摸清多年来实施项目投入的资金产生了多大效益,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发挥了多大的作用等情况,总结财政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厘清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思路和重点,使财政投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4.增强勇于探索乡村运营的动力。强村公司是我县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县农业和农村局要根据不同村有效地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在农特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精深加工、仓储、物流服务,承接物业管理与涉农小型工程等业态进行探索和尝试,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的渠道。认真研究及时指导解决运营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总结好做法,提炼好经验,出台强村公司规范管理指导意见,为公司经营划红线、立规矩、树标尺,着力防范"质量、安全、廉政"三大风险。

(三)完善保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需要浓厚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合力,更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

1.加强结对帮扶。明确每年考核后十位的经济弱村帮扶工作的县领导、县直单位和帮扶人员,提级办理乡村层面难以解决的重难点问题,在推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过程中做好指导督促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完善强村带弱村,抱团发展的运行机制,使强村更强,弱村得到带动。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有"三农"情怀的企业家开展村企共建行动,把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愿帮扶与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村企共同发展。

2.强化资源整合。县财政及涉农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和资金支持,探索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协调推进,合力发展"的原则,各涉农单位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将优惠政策优先向发展村集体经济倾斜。如徽投集团在资源开发利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给村集体更多的发展空间。在高速、高铁重大项目、皖浙一号线和新安江生态廊道、徽州天路等项目建设中,优先考虑到乡村集体资源的优势,互利共赢,实现村集体稳步增收。金融部门要规范做好"强村贷",切实满足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信贷要求。

3.完善考核办法。针对考核中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报酬与村集体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树立发展村集体经济就是尽职,干不好就是失职的导向。校准"尺度",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强化村"两委"班子集体意识,促进村"两委"班子团结,明确非正常离任等其他情况的处理方式,进一步激励村两委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提高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严格"三资"监管。继续完善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操作运行,逐步实现"三资"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网格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及时化。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把握政策导向、实施精准指导。发展村集体经济,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竭泽而渔,揠苗助长。需要立足当前做一些艰苦细致的基础性的工作,要兼顾长远、深谋远虑。比如在合适的时机对乡村区域规模进行适当调整,可以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要尽快成立县级村集体经济攻坚工作专班,调整、充实县集体经济办的人员、力量并高效运转。完善村"三资"运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我县发展村集体经济长远发展之策,重点在长效机制和发展模式上下功夫。全面吃透中央和省、市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政策和精神,了解兄弟区县的动态和进展,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并结合我县的实际,给予乡镇、村精准的指导和帮助。明确目标导向,强化村集体收入预期管控。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实现我县"村村有提升,收入双倍增"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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