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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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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近年来,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并且当前社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就业渠道更加多元,工作形式日益灵活,外卖员、快递员、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迅速兴起,造成劳动争议形式更加复杂多样,处理难度加大,给劳动者维权和仲裁部门处理带来较大挑战,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机制,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
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提高实体建设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各类企业、乡镇(街道)和团体组织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实体化机构,引导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就近寻求调解,推动基层调解组织真正发挥作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基层调解网络。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理论水平。要加强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严把调解员选配关,积极吸纳律师、法律工作者、退休仲裁员等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充实调解员队伍,加强调解员日常管理,并广泛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基层调解员专业理论水平。
  三是强化经费支持,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调解仲裁部门开展调解仲裁工作没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办案补贴也没有落实到位。为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推动调解仲裁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办案补贴,不断增强基层调解工作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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