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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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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调研报告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运行,确保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跃龙街道组织调研组赴相关村进行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跃龙街道地处宁海县中心城区,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总面积105平方公里,下辖15个社区、27个行政村、20个经济合作社,拥有常住人口20万,辖区内拥有工贸企业20000余家,其中工业规上企业78家,服务业限上企业126家,是一个既有老城区的历史底蕴,又有新城区的现代繁华,同时又包含社区与农村的综合性街道。近年来,跃龙街道在工作体量大、部分村社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的情况下,坚持以"和美跃龙"建设为载体,结合"三美宁海"、"三个年"、城乡环境大整治、V类水剿灭、大脚板抓落实等专项活动,着力于服务实体经济、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重大项目攻坚、社会秩序规范等中心工作,进一步推动街道经济平稳发展,社会稳定有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学习"36条"不到位。自2014年我县全面推行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以来,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学习三十六条的情况在各类会议记录中都有体现,但在与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个别谈话交流中发现,三十六条的学习浮于表面,对具体内容不甚了解,群众主动监督村干部意识普遍不高。

(二)少数村"五议决策法"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村级重大事项未严格按照"五议决策法"程序决策,仅有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未经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在与党员、村民代表个别谈话交流以及明查暗访中发现,由于"五议决策法"程序执行不到位,致使执行村务工作中存在不公正现象

(三)"三资"和财务管理有待规范。一是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村未能提供村集体资产台账,因长期未盘点村集体资产,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未及时记录,村主职干部对资产的情况底子不清。部分村集体资产收入未入账,如某村集体房屋租费由村老年协会收取后直接开支。二是集体资源处置不规范。部分村直接将山林、村集体房屋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未按照"五议决策法"程序决策,且个别村所签订合同未明确承包面积,甚至承租方长期未付承包款。三是集体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存在大额款项现金支付现象。如支付报刊费、工程材料费及人工费,以现金支付,未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结算。(2)存在现金坐支现象,现金收取后直接用于村支付。(3)存在虚列支出现象。(4)票据管理不够规范。①票据报销不规范,大部分报销票据存在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不全情况;部分票据只有审批人签字,且未执行联签审批制度。②附件不规范,如部分小工工资未附记工工帐,部分土地征用补偿支出未附征地协议。③购买的商品与开票单位实际提供的经营服务项目不符。如购买瓷砖、脚线,开具发票的单位是五金店。

(四)少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存在肢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现象。如某村工程分三年实施,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支出工程款,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二是存在村级工程以点工形式实施现象。如某改造工程总造价为超10万元,未承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由村方购买材料以点工形式实施。三是工程项目变更不规范。如工程由施工方中标承建,变更增加预算造价超10万元,变更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批准资料。四是未按合同约定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某工程按合同约定应扣留工程结算造价5%的质量保证金,但目前村方已全部支付工程款。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干部教育监管。一是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要加大对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及村级事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能真正成为引领新农村建设和强化基层民主建设的推动者、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宣传者。尤其要深入开展文书、出纳的专项培训,切实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努力做到会议记录规范、详细。二是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村务管理要将工作"细"于心、将市民感受"系"于心,尽可能多地从细节上着手,从细节上考虑,在重大实事工程推进过程中,要优化方案、细化施工,让村民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强化制度执行落实。一是要切实履行村干部周二联合办公制度。及时掌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各种利益诉求,推进党务、村务、财务的阳光操作。二是要严格执行《宁海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承租,严格实施"五议决策法"和公开招投标,签订规范合同。对不规范发包行为,及时纠错补救。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相关支出不按规定申报、票据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三是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和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对项目合同签订、项目保险、项目监理、项目变更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决算管理、档案管理等一系列环节加强管理和自查。

(三)强化村务决策监督。村监会要进一步强化履职能力,在党组织领导下切实担负起对村务的监管工作,要严格按照"36条"等相关规定,对村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权力行使,尤其是对资产资源的发包承租、工程建设中的工程款支付环节一定要严格把关,谨防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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