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履行好党建督查工作职责 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的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履行好党建督查工作职责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作为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重要位置的各级党政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关系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为了更好地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赋予了督促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职能,并成立了党建督查室,按照中央机构改革统一决策部署要求,广州市直机关工委也相应成立了党建督查室,目的是为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为此,我们就如何履行好党建督查职能,推动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促进机关党的建设上水平,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思考和积极探索。
一、提高对督促检查落实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明责、履责、尽责。机关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真正发挥职能作用"。这表明,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既是党组(党委)的政治责任,同时也是政治担当,是政治态度,也是政治立场,要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把机关党建落到实处。督促检查是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也是推行责任制的基础工作。有布置工作,有落实工作,就得有督促检查工作。通过督促检查可以使被督查者增强被督查内容的认识,增强对制度的执行自觉,有利于提升执行力,有利于压力层层传导,确保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是对各级党组(党委)的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和关心机关党的建设,他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失职失责情形的予以问责。可以说,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是党中央的政治要求。
(二)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党委)的刚性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同时,党章明确了党组(委)任务职责是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作出了明确问责和处分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这既是党内法定职责,也是党内法规刚性规定。
(三)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党委)加强党的领导的关键之举。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特别强调,广东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最根本在于坚持以党的领导,要始终把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当前,我们正处在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机关党的建设搞得好与不好,机关党员干部素质的高与低,服务水平的优与劣,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市委书记张硕辅同志强调,只要发挥好党建引领这个主心骨作用,才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更好地服务工作大局。党组(党委)要经常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做到机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因此要充分认识党建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二、在督促检查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从严治党的全面推进,各单位党组(党委)和各机关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抓机关党建的氛围日益浓厚,但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长效机制上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有的部门党组(党委)仍然对机关党建工作指导不够,要求不严格。有的单位未能将机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机关党建虚化弱化边缘化仍一定程度存在,政治机关的意识仍不够强。一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够好,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善于从政治上考虑问题,甚至把政治与业务工作割裂和对立起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不够高。突出表现在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老大难问题的举措还不够有效。对机关党建工作如何融入本单位中心、服务中心工作办法不多。甚至机关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部分党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较为根深蒂固,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是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执行能力不足。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指出,"党内法规不少,主要问题在于执行不力,有的是缺乏执行能力,有的是缺乏执行底气。要强化法规制度执行,不能打折扣"。目前,中央陆续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的出台,为党组(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工作指引,但仍有部分党组织在执行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条例执行,或出现执行偏差。从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情况来看,一些单位党组出现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突出问题,没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充分暴露了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执行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是以敢抓敢管的斗争精神督促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抓住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动真碰硬,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探索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但在实际中,有的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出现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依然存在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等问题,问责力度还不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的还不够实。从督查的力度来看,没有建立完善的责任查究机制,与安全生产、综合维稳相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责任追究,缺乏规范性的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追究办法,从而导致缺乏督查的底气。
四是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常态化督促检查。从督促检查的形式来看,在机构改革之前,没有建立专门的督查机构对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督促检查落实机关党的建设只是在中央巡视、市纪委监委来信反映、市委巡察中发现等。从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情况来看,一些单位党组出现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虚化、弱化,党的观念淡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规矩意识缺失。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敷衍应付。发生这一系列问题,一方面是党组(党委)政治意识淡漠,党建主体责任没有严格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另一方面是缺乏对党组(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常态化督促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抓好法规制度落实,必须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一些单位党组发生的问题充分说明要形成党建督促检查常态化,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督促整改落实,不能养痈遗患,以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是党务干部配备不足。《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人数较少的单位,独自一人承担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往往独力难支,而且存在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问题。一些人数多、并负责系统党建工作的单位,党务干部达不到配备比例。在一些机关,仍然存在把党务部门当作安排照顾性岗位的现象,总的来说,党务工作力量配备不足,党务干部的培养、提拔和使用不被重视的问题,直接影响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督促检查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建议
针对在督促检查市直机关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的问题,机关工委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思路,积极统筹谋划,探索从以下四个方面寻求突破,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理论武装,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一要强化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把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在真学真信真懂中坚定理想信念,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章程和党内各项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二要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体现对党的忠诚。切实提高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工委要加强对市直机关党的领导,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忠实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机关党建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为工作指南,以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主线,以落实责任为着力点,完善机关党建责任的长效常态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部门党组(党委)和党委部门负责人抓机关党建的责任机制。工委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沟通,积极协调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推进,落实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兼任的机关党组织书记的责任,紧盯"关键少数",认真做好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二是完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机制。继续实行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发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的机制作用,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实效以及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加强监督管理,对工作不力的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及时作出必要的谈话提醒甚至调整。三是完善党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的督导机制。工委、部门党委(党组)和市直机关党组织都要大力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督导和服务,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支部书记履好职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更加有效的服务,使党支部书记做到明责、履责、尽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最基层、最实处;积极推进支部书记公开承诺活动,压实机关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四是要统筹研究新形势下市直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职责分工,逐步理顺完善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分级落实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机关纪委共同落实监督责任的工作运行机制,避免因职责不清造成的工作扯皮和脱节问题。
(三)切实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队伍。党务干部是机关党建的关键力量,党务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直接关系党建工作的水平。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一要配足专职党务干部,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较高比例配足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配备机关纪委工作人员。二要着力选优配强。大力实施"头雁"工程,做好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的考察任免工作,选优配强机关党组织班子和"一把手",切实把那些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干部选配到机关党委(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的岗位上来。三要进一步健全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指导市直各机关落实分层培训,并开展基本知识测试,提升机关党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抓党建专业能力。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培训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代表,搭建"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市委系统培训中心"三方参与的机关党支部书记轮训平台,按示范班的规格,安排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实践锻炼等途径,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四要加强培养交流和使用。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重要阵地,有目的地挑选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或业务骨干到党务工作岗位上实践锻炼。要健全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轮岗交流的机制,让干部得到多方面多岗位的锻炼。五要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较好的工作保障。统筹研究机关党建的工作经费,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四)加强督促检查,形成督查合力。一是市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市直机关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能力水平,履行好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职责,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近期通过调查研究,初步制定了《广州市直机关工委党建督查工作规范方案(征求意见稿)》,作为我们开展党建督查工作的依据。下一步,我们继续通过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和完善党建督查办法,不断改进督促检查方式方法,把督查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材料、平时掌握情况等方式,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下发提醒函或督查函,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每年将督察情况综合上报市委。党建督查室要通过多渠道和方式广泛收集了解掌握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一方面从工委内部收集掌握发现,在各部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台账记录、各单位和各机关党组织上报的材料、基层评议机关活动发现的问题中整理分析研判;另一方面从工委外部收集掌握发现,和有关单位密切合作,针对机关党建责任落实情况,机关党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与市纪委信访室、市委巡察办,市委督查室对接,充分利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领导督办件、12345热线等渠道收集问题,建立督查台账,督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