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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涉稳风险研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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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涉稳风险研判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涉疫情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动仗",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风险,切实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夯实基层基础,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工作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通过全面摸清我局涉疫情矛盾纠纷底数,及时准确评估矛盾纠纷风险,逐个时间落实化解、疏导、稳控措施,确保一般矛盾纠纷不出局,重大矛盾不出市,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实际工作中药努力实现"六个坚持不发生"的目标,即使坚决不发生涉疫纠纷引发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案事件、坚决不发生涉疫进市进省进京集访非访活动、坚决不发生涉疫纠纷网上舆情炒作事件、坚决不发生涉疫纠纷影响复工复产案事件、坚决不发生涉疫纠纷引发重大"民转刑"案件、坚决不发生涉疫纠纷引发规模性群体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

三、工作内容

一是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着力从涉疫防控重点地区、领域、人群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列出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化解。

二是合同纠纷方面。在建筑工程、商品房买卖等领域受疫情影响导致的合同纠纷;因企业停工停产等问题带来的合同纠纷;因疫情引发的国际商事纠纷、民商事纷。

四、组织机构

成立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方法步骤

要因地制宜,认真抓好涉疫矛盾纠纷源头防控、排查预警、多元化解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一)加强分析研判。对本系统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特点规律要进行深度研判分析,提前预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大风险点,尽快控制工作预案,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预防,最大限度把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在出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重大决策之前,要以法治的视角研究解决问题,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置程序,坚决杜绝朝令夕改,坚决防止乱开口子、造成攀比,严控风险交织叠加、聚合升级。

(二)全面深入排查。各科室、各部门要盯紧十一个具体工作内容,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地毯式"、"拉网式"滚动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一要细致走访摸排,广泛倾听呼声、了解诉求,深入排查涉疫情矛盾纠纷。二要广泛收集线索,充分利用好信访接待窗口、部门信访窗口等渠道平台,加强对涉疫情矛盾纠纷线索的排查梳理,及时行核实排查。

(三)建立规范台账。坚持"属地+涉事单位"共同管理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归口办理,明确涉及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会同属地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矛盾纠纷汇总、研判工作。要逐案逐人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一日一汇总,一事一研判,对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要制定专项专案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市委政法委综治维稳科备案。

(四)落实化解措施。对摸排调研处的各类矛盾问题,有事涉部门要逐一落实防控化解责任,制定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强的解决方案,逐人逐事化解,一件一件消除。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协调相关部门,实行"一案(类)一策",研究具体措施,必要时,通过领导包案攻坚,推动妥善解决,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交织、情况不升级。

(五)急处置。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分类落实处置措施。对有越级上访倾向的人员,要积极引导其通过合法方式反映诉求。对执意进市进省进京集访非访的人员,要加强法治教育和敲打震慑。对采取极端方式、过激行为反映诉求或煽动闹事、串联聚集的骨干人员,要坚决依法处理,严防其制造事端。对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等特殊人群要加强化动态管控,严防其铤而走险。对易引发舆论炒作的焦点问题,要严格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严防形成重大舆情危机。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引路石,纵深推进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住建局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扎实开展工作。各部门在7月1日前将6月份进展情况报告(主要做法、摸排情况、温控措施、处理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其负责本次专项行动领导和联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一并上报住建局信访科,之后每月进展情况报告于下个月1日前报送。

(二)加强制度落实,织密工作机制。一是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信息联通、推动力量整合;二是多方参与机制,大力支持和鼓励多方参与纠纷调出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和法学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专业优势,为有效调解纠纷提供新途径;三是"四定两包"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事件,建立台账,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定责任、包措施、包化解;四是请示报告制度,对拟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情况、重大问题的处理应对意见,要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

(三)加强督导考评,严肃追责问责。市委政法委将适时针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该排查没排查、该化解没化解、该报告没报告的部门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问责方式,及时督促纠正。对因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或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发生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另外,按照有关要求,为防止形成炒作热点,各部门要稳妥开展摸排化解,不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此次专项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专项行动不划分具体阶段,之后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确定是否延长,无通知按照原定日期执行。各部门要在6月26日前将6月份进展情况报告(主要做法、摸排情况、稳控措施、处理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上报住建局信访科,9月18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形成总结经验材料,上报住建局信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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