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七一前夕慰问困难党员的通知
2022年七一前夕慰问困难党员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在建党101周年到来之际,为继续做好党内关怀帮扶,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向党员送去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现将2022年"七一"前夕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一)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工委管辖的党龄50周年以上的离退休老党员(荣获"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的老党员);
(二)党组织关系在工委管理的,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因重大疾病、各种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
二、慰问对象报送
(一)党龄50周年以上的离退休老党员由工委统一汇总慰问名单;
(二)困难党员由各单位向工委报送,原则上不能与2022年春节期间慰问对象重复,不能与2022年《市级困难党员名册》里的慰问对象重复。
三、慰问经费和形式
市直属机关工委将从管理的党费中安排专项慰问资金,对市直机关所有党龄50周年以上的离退休老党员和经审核确定后的部分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慰问。由各基层党组织提供单位账号,工委将慰问金以转账形式打入单位账号,各党组织代表工委进行上门慰问(选择部分对象由市领导、市委组织部领导及市直属机关工委领导上门进行慰问)。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走访慰问活动。各党组织要对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结合实际,认真筛选慰问对象,严格做好把关工作,做到既有代表性,又有典型性,真正发挥"雪中送炭"的作用。
(二)尽快上报慰问对象信息。请认真准确填写《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登记表》(附件),于2022年6月5日前发至邮箱XXXXX@163.com,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后确定市直属机关工委2022年"七一"前夕慰问名单,工委按程序将慰问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三)各机关党委可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慰问方案,所需资金可从返还党费中开支。慰问名单报工委备案。
(四)要认真做好慰问活动的信息反馈工作,综合运用文字简报、信息报道、新闻图片等多种形式,及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XX机关党建网》的信息平台予以宣传。
未尽事宜,请与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XX,XXXXXXXXX。
附件
市直机关2022年"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登记表(样式)
填报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2021年6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家庭
人口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家庭住址
困难情形
联系人和
联系电话
1
王小二
男
1960.10
1984.07
4
1000
市广东路X号X小区X幢X号
(请概括描述造成困难的原因)
XXX
1390779XXXX
2
3
4
5
注:此表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送工委组织部(电子邮箱:XXXX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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