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第2/2页)
14.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该查办的查办,该移交的移交。特别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败力度,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充当保护伞、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经营或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违纪违法问题。
15.坚决纠治"四风"。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密切关注、精准研判"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漠视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市局机关率先垂范,重点解决绩效考核减量增效、精文减会等问题。
16.开展专项整治。按照XX要求,深入开展政治上当"小矮人"、思想上打"小算盘"、工作上混"小日子"、法纪上耍"小聪明"、作风上搞"小动作""五小"问题专项整治,从小事小节抓起,以小切口推动队伍作风大转变。持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防止顽疾问题回潮反弹、死灰复燃。
17.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饮酒"六项规定"等铁规禁令,进一步健全完善正风肃纪、执法监督、干部轮岗交流、重要敏感岗位管理监督、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等制度机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规范公安工作和队伍运行。
五、严密监督制约,构建完善大监督格局
18.强化联动监督。进一步健全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党委抓总、权责明确、执行有力、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层层压实部门警种管理监督、综合部门职能监督、督察审计专门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责任,把日常监督融汇贯通,着力构建横向监督与条线监督相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与派驻监督责任相协调,旗帜鲜明地支持配合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19.紧盯重点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把"一把手"作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重中之重,重点监督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廉洁自律等情况。要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抓住政策制定、审批监督、执法等关键点,不断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规范化。
20.改进监督方式。围绕市局提出的"六个监督",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利用"大曝光"平台,对全市公安机关"四风"问题、履职不力、监管缺位、作风漂浮等问题进行内部公开曝光,接受公开监督和督促整改。
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
21.加强能力素质提升。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从严管党治警相关法规,各级"从严办"、政工、机关纪委、督察、审计等部门要不断加强政治、管理、监督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升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组织对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专业培训,进一步推动纪检委员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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