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1
〔*〕市民政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委及民政系统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今年作为专项整治攻坚决战之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紧扣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及市委专项整治会议工作要求,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三大核心领域,刀刃向内、精准发力,全面推进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各项工作。7月2日,全市民政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以视频形式召开,对前期工作复盘总结、通报短板弱项,并对深化整治任务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现将全市民政系统集中整治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现存突出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自专项整治启动以来,市民政局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锚定"整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核心目标,统筹市县两级民政力量,联动纪检监察、财政、乡镇(街道)基层经办队伍,构建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整治工作体系,全面推动自查排查、整改落实、督导宣传一体推进,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层级责任,筑牢整治工作组织根基
1.强化理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全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专项整治首位,分层分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科室集中学习、县区民政系统视频培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全面从严治党、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论述,深入传达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民政部专项推进会、自治区党委及市委集中整治工作会议、自治区民政厅专项部署会议全部内容。深刻领会民政工作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明确专项整治是优化民政服务、践行正确政绩观、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引导全体干部破除"民政资金额度小、无重大廉政风险"麻痹思想,树立"小岗位连着大民生、微权力暗藏大风险"风险意识,杜绝纸面整改、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以整治小切口撬动民生大提升。
2.健全组织架构,压实分级责任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县区分管民政领导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班日常办公、线索归集、整改调度、督导检查四项核心职能。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线包抓、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县区民政局属地主抓的四级责任链条。全市近90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全市整治推进会,参会范围覆盖在家局领导、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组、机关各科室、专班工作人员、各县区分管领导、民政负责人及基层经办人员,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局长主持,同步压实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形成"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双向发力格局。同步印发全市民政领域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重点领域排查清单、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细化养老、救助、社会组织三大领域26项具体整治任务,逐项明确责任科室、完成时限、整改标准,确保整治任务不悬空、责任链条不断层。
3.坚持统筹调度,常态化推进部署
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复盘"工作机制,工作专班每周收集各县区排查整改数据,梳理堵点难点;每月印发工作通报,晾晒各县区问题排查数量、整改完成率、线索移交情况;每季度召开全市调度会,听取各县区整治进展汇报,分析共性突出问题。7月2日全市专项推进会结合阶段性整治成效,全面复盘前期工作,通报全市民政系统自查发现的共性、个性问题,针对推进迟缓、久拖不决、重复反弹问题现场研判,同步部署攻坚决战阶段重点任务,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完善,抓早抓小处置苗头性问题,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守住民生安全底线。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面自查自纠,精准摸排各类风险隐患
坚持靶向整治思路,围绕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组织三大民生核心板块,采取"县区全面自查+市级交叉抽查+专班实地核查+大数据比对"四维排查模式,实现风险隐患全域覆盖、不留死角。
1.养老服务领域:紧盯资金、运营、安全开展全面排查
聚焦近年新建养老项目运营、机构安全管理、服务质量、补贴资金拨付四大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自查。重点排查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点四类主体,核查运营补贴、适老化改造资金、高龄津贴、特困供养照料经费发放全流程,严查虚报床位、套取运营补贴、违规收取服务费用、安全设施缺位、服务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对全市所有新建养老项目运营台账、消防检查记录、财务凭证、老人入住档案逐一复核,建立养老机构隐患动态清零台账,对消防设施老化、日常探访制度落实不到位、资金拨付滞后等隐患立行立改,同步梳理养老领域廉政风险点,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
2.社会救助领域:紧盯资金全链条,守住兜底保障底线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为根本遵循,聚焦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救助资金拨付、审核、发放全链条开展穿透式排查。重点整治审核把关不严、优亲厚友、"人情保""关系保"、救助资金滞留、发放延误、动态核查不及时、死亡人员未及时停发救助金等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依托人社、医保、不动产、车辆管理等部门数据共享渠道,开展跨部门信息比对,自动筛查资产超标、重复享受救助、户籍信息异常等疑点数据,逐户上门核实整改。严格落实"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工作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应保未保、应退未退对象动态调整救助台账,确保救助资金精准直达困难群众手中。
3.社会组织领域:聚焦规范登记,整治行业乱象
针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整治"僵尸社会组织"长期不运营、党组织和工作覆盖不全、财务管理制度混乱、违规开展收费活动、超业务范围经营、登记材料弄虚作假等合规性问题。各县区逐一梳理社会组织底数,建立机构清单、问题清单,对长期无活动、无财务收支、不按时年报的僵尸机构分类处置,督促完成注销或整改;对内部治理不完善、党建覆盖缺失的社会组织,现场指导完善章程、搭建党组织架构,确保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运营活动全程合法合规。
(三)坚持查改同步,闭环销号管理,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全市民政系统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问题台账闭环管理体系,对所有自查、督查、群众信访发现问题统一分类归集,实行"一问题一台账、一整改一销号"管理模式。
一是分类分级处置问题。对台账内轻微苗头性、流程性问题,要求立行立改,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上报佐证材料;对资金发放、机构运营等复杂顽固性问题,设定1-3个月整改限期,由分管领导挂牌督办;对涉嫌违纪违法、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交属地纪检监察部门处置,坚决杜绝线索压件、隐瞒不报。
二是跟踪督办整改成效。市局专班定期下沉县区开展实地复核,对照问题台账逐项核查整改凭证、现场核验整改成果,对整改流于形式、虚假整改、整改后反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分管负责人,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三是举一反三系统治理。针对单一县区暴露出的共性问题,第一时间印发全市预警提示,组织各县区对照同类问题开展延伸自查,避免同类风险重复发生,以点带面实现全域治理提升。
(四)强化宣传培训,深化协同联动,构建长效监督格局
1.开展《社会救助法》分层宣讲培训
市县两级分层组织专题培训宣讲,面向基层乡镇、村社民政经办人员,系统讲解救助认定标准、审核流程、资金监管、纪律红线等实操要求,明晰基层岗位廉政风险;面向低保、特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众,通过社区宣传栏、入户走访、村级广播、线上公众号等渠道解读政策申请渠道、救助标准、监督举报途径,推动民政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直达基层末梢,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与监督意识。
2.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监督机制
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财政、审计、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线索移送常态化协作机制。联合财政部门开展民政专项资金专项审计,重点核查救助、养老补贴拨付流程;联合消防、市场监管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服务收费联合督查;对接纪检派驻组定期会商整治工作进展,共享问题线索,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督格局。
3.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在政务服务大厅、各养老机构、社区服务点公示民政领域不正之风举报电话、信箱,依托12345政务热线、信访接待窗口收集群众投诉线索,对群众反映的养老服务乱收费、低保审核不公、救助发放不及时等诉求优先核查、限时反馈,切实保障群众监督权利,以群众反馈检验整治工作实效。
二、集中整治工作存在的短板与突出问题
经过阶段性集中整治,全市民政领域作风与廉政风险得到有效遏制,但对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级民政部门及市委关于整治工作高标准要求,结合推进会通报情况,当前整治工作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部分领域顽瘴痼疾尚未彻底根除,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责任传导存在温差,基层整治力度层层递减
一是工作推进"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突出。市级层面部署调度、督导检查频次足、标准严,但部分县区民政部门存在重部署、轻落实倾向,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性不足,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自主深挖问题、主动排查风险意识薄弱;乡镇、村社基层经办人员普遍存在松懈麻痹思想,认为基层民政事小权轻,不存在腐败风险,自查自纠流于形式,存在"走过场式排查",部分问题依靠市级交叉抽查才被动发现。
二是少数干部存在松劲歇脚心态。今年作为整治攻坚决战之年,部分县区、科室干部出现疲劳厌战情绪,认为前期已经完成一轮自查整改,剩余风险隐患不多,存在"差不多、过得去"应付心态,对重复出现、隐蔽性较强的隐形变异问题不愿深挖细查,缺乏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
三是追责问责震慑力度不足。针对整治推进迟缓、问题久拖不决、整改反弹复发的单位,多以通报、约谈为主,刚性追责问责运用偏少,对失职失责经办人员惩戒力度偏弱,未形成强有力纪律震慑,部分单位整改主动性不足。
(二)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存,整治精准度有待提升
1.养老服务领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农村互助养老点、小型民办养老机构日常监管频次不足,机构运营台账记录不规范,老人服务探访制度落实打折扣;少数新建养老项目后期运营监管缺位,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涉老资金预警机制不够细化,仅能筛查大额异常发放,小额、分次套取补贴等隐蔽问题识别能力不足;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不彻底,部分机构消防、食品安全问题整改后存在反弹风险。
2.社会救助领域流程管控存在漏洞
基层救助审核存在人为主观干预风险,个别村社干部存在优亲厚友倾向;跨部门数据比对频次不足,季度比对难以实时动态监测救助对象财产、户籍变动,出现"应退未退"救助对象滞留领取补贴;救助资金拨付流程存在中间环节滞留,部分乡镇存在资金发放延误现象;信访反映的重复救助诉求根源排查不深,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3.社会组织规范化治理短板明显
僵尸社会组织清理处置进度缓慢,部分机构注销流程繁琐、推进滞后;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仍有盲区,小型民办非企业党组织搭建不及时;财务监管宽松软,部分社会组织财务账目混乱,捐赠资金、服务收费使用透明度不足,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超范围经营、违规收费等问题排查不够全面。
(三)长效机制建设不够完善,源头治理能力不足
一是制度修订更新滞后。针对整治排查发现的流程堵点、监管漏洞,制度完善工作进度偏慢,现有养老机构监管、救助资金管理、社会组织内控等制度条款较为笼统,缺乏细化实操细则,不能完全适配当前廉政风险防控需求。
二是资金预警数字化水平偏低。尚未搭建一体化民政智慧监管平台,资金拨付、对象动态管理仍以人工台账为主,大数据自动预警、风险智能识别功能缺失,依靠人工核查效率低、易遗漏。
三是整改"回头看"常态化机制不健全。当前整改销号完成后,缺乏定期复核、动态回访机制,部分已整改问题存在反弹回潮隐患,"查处-整改-反弹"循环问题未能从根源破解。
(四)队伍建设与督导质效存在短板
一是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乡镇、村级民政工作人员轮岗频繁,对《社会救助法》、养老补贴政策掌握不熟练,风险识别、规范经办能力不足,专题培训覆盖面、深度仍需拓展。
二是督导检查方式较为单一。现阶段督导多以查阅台账、现场查看为主,入户走访服务对象、暗访基层机构频次不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隐性问题挖掘不充分;市县两级督导分工不够清晰,存在重复检查或监管空白区域。
三是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均衡。偏远乡村、老年群体获取民政政策、监督渠道信息渠道有限,群众主动监督、线索举报积极性不高,依靠群众发现问题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深化集中整治工作打算
2026年是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之年,全市民政系统将以7月2日全市推进会部署要求为总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扛牢政治责任、精准靶向整治、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真督实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切实守护好群众民生福祉。
(一)压实政治责任链条,持续拧紧整治工作压力阀
1.持续提升政治站位,破除松懈麻痹思想
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定期组织全市民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民政领域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破除"无重大廉政风险"错误认知,牢固树立"民政工作为民"根本宗旨,杜绝形式主义、纸面整改,以"小问题、大提升"思维抓实抓细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市纪委监委派驻组全程监督,定期开展责任落实专项督查,对责任空转、推进不力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问责。
2.健全分级调度考核机制
优化"周调度、月通报、季复盘"机制,增加县区专项整治成效年度考核权重,将问题排查数量、整改完成率、线索移交、群众满意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提拔直接挂钩。针对整治推进迟缓、久拖不决、问题重复反弹的县区、科室,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失职失责人员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层层传导整治压力,破解基层"上热中温下冷"难题。
3.强化线索闭环处置管理
严格落实抓早抓小工作要求,完善苗头性问题线索筛查、登记、移交全流程制度,对自查、督查、信访、热线发现的各类风险线索分类建档,建立线索处置台账,明确处置时限,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凡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属地纪检监察部门,绝不压件、瞒报,持续释放从严整治强烈信号。
(二)聚焦三大重点领域,实施靶向攻坚清零行动
1.养老服务领域:全面筑牢安全、资金、运营三道防线
开展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攻坚行动,对全市所有养老机构、互助养老点、新建养老项目开展第二轮全覆盖复核。紧盯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规范开展常态化检查,建立隐患动态清零清单;完善涉老资金全流程监管,细化运营补贴、适老化改造、高龄津贴拨付预警机制,运用数据比对筛查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问题;健全新建养老项目运营绩效评价制度,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回头看",对整改反弹隐患限期清零,切实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社会救助领域:守住精准兜底保障底线
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法》落地实施,优化救助对象动态核查机制,提升跨部门数据比对频次,实现救助对象财产、户籍、就业信息月度比对,及时清退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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