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海环保问题督查整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涉海环保问题督查整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涉海环保问题督查整改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针对近期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涉海突出问题,分析当前我们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务实的作风,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蓝色家园。抓好涉海环保问题整改,不仅是一项紧迫的生态任务,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明确总体要求,以更高站位扛起整改政治责任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积极进展。截至2025年底,我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稳定在85%以上,成功打造了〔*〕湾、〔*〕湾等一批省级"美丽海湾"典型案例。累计排查出的上千个入海排污口,超过80%已完成分类整治。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值得充分肯定。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成绩属于过去,问题就在眼前,挑战依然严峻。从近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来看,我市涉海环保领域的一些深层次、顽固性问题依然突出,整改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漏洞。有的地方对海洋生态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的惯性思维依然存在;有的部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存在盲区和真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部分区域的非法围填海、水产养殖污染、岸线生态功能退化等,整改进程缓慢,甚至出现反弹现象;部分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和过程监管不严,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了新的风险隐患。这些问题,每一个都直指我们的工作要害,反映出我们的整改工作还远未到可以松口气、歇歇脚的时候。
尤其进入2026年,我们面临的内外环境更趋复杂,整改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也提到了新的高度。从国际看,国际海事组织(IMO)关于船舶排放控制、压载水管理、水下噪声等一系列新规修正案已于今年陆续生效,对我们的港口管理、航运业发展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环保合规要求。从国内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强化了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治理理念,特别是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规范》,对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整治提出了全流程、精细化的管理标准。这都意味着,我们过去一些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整治模式已经行不通了,必须转向更加科学、系统、长效的治理轨道。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全面贯彻落实好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攻坚。此次督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就是我们的"军令状"和"任务书"。我们必须杜绝任何模糊认识和侥幸心理,对清单上的每一个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判,深挖问题根源,制定精准、可操作的整改方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能量化、可考核,每一个整改结果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要坚持陆海统筹,系统治理。海洋污染的根子在陆地。抓好涉海环保问题整改,必须跳出海洋看海洋,树立"一盘棋"思想。要以入海排污口整治为关键抓手,倒逼陆域污染源头的治理。生态环境部门要牵头,会同住建、农业、水利等部门,对所有入海河流、排污管道进行全流域、全链条的溯源排查,切实斩断陆源污染物进入海洋的通道。要强化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的完善,形成覆盖全面的港区污染防治网络。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督察整改不能满足于一时一地的"销号",更要着眼于常态长效的机制建设。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全面审视我市在海洋生态保护领域的法规体系、规划布局、监管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快补齐制度短板。要将成功的整改经验转化为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要将新兴的监管技术固化为常态化的工作手段,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从根本上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压实各方责任,健全考核机制,以更强担当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整改工作的成败,关键在于责任是否落实,机制是否健全。我们必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奖惩分明、动真碰硬"的考核机制,确保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
第一,明晰责任链条,构建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一是要坚决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沿海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涉海环保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你们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本辖区内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靠前指挥,现场办公。要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具体到每一个乡镇(街道)、每一个园区、每一个责任人,建立清晰的整改台账,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要全面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根据"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履职尽责。市生态环境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作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对围填海项目、海岸线开发利用进行最严格的管控和监督。市农业农村局要重点抓好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市交通运输局和海事局要加强对港口、船舶污染物的监管。市住建局要加快推进沿海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提质增效。各部门之间要打破信息壁垒,加强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要严格督促企业环保责任。企业是污染防治的实施主体,必须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要督促涉海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整改期间偷排漏排、超标排污、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同时,要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二,创新管理手段,引入智慧高效的整改技术支撑。面对日益复杂的海洋环境问题,我们必须向科技要答案、向创新要效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武装我们的监管队伍。
一是要加快"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要充分整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资源,构建覆盖我市重点海湾、重点岸线和重点污染源的"空天地海"一体化智慧监管体系。要学习借鉴〔*〕市"智巡海湾"系统的成功经验,该系统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将海湾巡查效率提升了10倍,成本降低了50%。我们要力争在年内实现对主要入海排污口、规模化养殖区和重点涉海工程的可视化、智能化、常态化监控和预警。
二是要探索"数字孪生"海湾应用。数字孪生技术为我们精细化管理海洋环境提供了新的可能。我们要选择1-2个生态敏感、开发活动频繁的海湾作为试点,探索构建"数字孪生"海湾管理平台。通过整合各类实时监测数据和历史数据,模拟污染物扩散路径、评估不同开发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预测赤潮等生态灾害风险,从而为我们的环境决策、应急响应和生态修复提供更加科学、前瞻的依据。
三是要推广绿色低碳修复技术。在开展海岸线、海湾生态修复过程中,要摒弃过去单纯依靠工程措施的传统做法,更多地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要大力推进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这些生态系统不仅能净化海水、保护堤岸,更是重要的海洋碳汇,即"蓝碳"。通过发展"蓝碳"经济,可以有效提升我们海洋生态系统的综合价值,实现生态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同增效。
第三,健全考核体系,树立从严从实的整改工作导向。严格的考核是推动工作落实最有效的"指挥棒"和"风向标"。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管用的绩效考核体系,真正考出压力、评出实效。
一是要实现考核指标的全面量化。考核不能停留在"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的表面,必须聚焦整改的实际成效。市整改办要牵头,尽快制定出台《〔*〕市涉海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细则中要明确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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