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近期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警示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精准研判当前城镇燃气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刚才,专班办公室的同志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几个成员单位也结合自身职责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我都同意。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协同作战,推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排查相关企业及场所17069家,发现并记录在案的安全隐患6978个,已完成整改6969个,整改完成率达到99.87%。这一数据表明,我们的工作是有力的,燃气安全形势总体保持了平稳可控的态势。
但是,成绩面前,我们绝不能有丝毫的沾沾自喜和麻痹松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99.87%的整改率,并不代表百分之百的安全。那尚未完成整改的0.13%,哪怕只有一个隐患,一旦引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就将是百分之百的。当前,我市燃气安全领域深层次、根源性的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风险和挑战不容忽视。时值盛夏,七、八月份历来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高温酷暑天气导致管线设施运行压力增大,暑期旅游、餐饮消费进入旺季,用气量激增,人员流动频繁,这些因素交织叠加,使得燃气安全防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眼睛瞪得大大的"警觉性,以超常的决心和更有力的举措,把燃气安全这项人命关天的大事抓细、抓实、抓到位。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对当前燃气安全严峻性的认识
安全工作,发现不了问题是最大的问题。我们必须敢于直面问题,善于分析问题,才能有效解决问题。从全国范围看,燃气安全事故警钟长鸣。今年上半年,虽然全国层面的官方统计数据尚未完整发布,但从各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可以窥见一斑。湖南、江西、湖北、河南等地相继曝光了多起燃气领域典型违法案例,涉及非法储存运输、第三方施工破坏、使用不合格燃气具、燃气公司未履行入户安检职责等多种情形。湖北省甚至专门发布了城镇燃气领域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彰显了依法严惩的坚定决心。这些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故,就是我们自己深刻的教训。
反观我市,情况同样不容乐观。通过前期的排查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浮出水面,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结构性风险依然存在。我市部分区域,特别是老旧小区,燃气管网老化、腐蚀问题突出,"带病运行"现象尚未彻底根除。根据国家住建部2026年1月加快推进全国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管道更新改造是"硬骨头",也是必须啃下的"硬骨头"。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投资大、施工难度高,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大挑战。
二是一些顽固性问题反复出现。城镇燃气领域的"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网、问题管、问题环境"这"六个问题",在我市不同程度地存在。"黑气"窝点屡禁不绝,非法充装、运输行为隐蔽性强、流动性大;部分餐饮场所、夜市摊点使用的"问题瓶""问题阀"像一颗颗流动的炸弹;用户端软管老化、私拉乱接、缺乏熄火保护装置等"问题管"和"问题环境"更是量大面广,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
三是一些重点场所安全基础薄弱。商住混合体、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民宿农家乐等场所,人员密集、用气环境复杂,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部分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悬空,对安全检查敷衍了事,甚至拒绝整改,这些都构成了巨大的安全风险。
四是一些新业态新风险亟待监管。随着城市发展,一些涉及燃气的装修、改造工程,特别是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事件时有发生。湖南湘江新区近期就处罚了一起施工单位未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而进行施工作业的案例。这警示我们,对于此类风险的监管必须前置,防范必须做在前面。
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我市燃气安全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整治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保民生、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压实责任链条构建齐抓共管协同治理新格局
燃气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多个环节,覆盖千家万户,任何一个环节"掉链子",都可能导致"满盘皆输"。必须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织密织牢责任网络,不留白、不悬空。
一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住建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检查的核心作用,不仅要管好市政燃气管网,更要指导和监督燃气企业落实对用户端的安全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好燃气具、计量器具、气瓶等产品的质量关,从生产、流通领域清除不合格产品,要像查处峡江县某杂货铺销售不合格商用燃气灶和调压器案一样,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行为。商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等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用气安全规范。应急、消防部门要强化应急准备和救援能力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公安部门要发挥"利剑"作用,对涉及燃气的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黑气"利益链条,予以毁灭性打击。城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占压燃气管线、非法运输燃气等行为的查处。教育、卫健、民政、文广旅等部门要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院",将燃气安全管理融入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文旅场所的日常管理之中。
二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这是不可动摇的法定原则。必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从气源采购、充装、配送到用户安检的全过程追溯和管控制度。特别是入户安检和随瓶安检,绝不能走过场,必须做到"户户到、瓶瓶检",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闭环管理。对于高风险用户,要坚决执行"先检查、后通气"的硬性规定,把风险消除在供气之前。
三要引导落实用户安全用气责任。燃气安全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事,更是关系到每个家庭、每个公民自身安全的大事。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让"安全用气、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要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燃气泄漏后如何处置、如何选择合格燃气具、如何正确使用等基本常识。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重点攻坚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治本控源实效
当前,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攻坚克难、巩固提升的关键阶段。我们要把力量聚焦到最关键的环节、最突出的问题上,采取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的措施,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要在源头管控上实现新突破。要以雷霆之势,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安、市场监管、城管、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采取"四不两直"、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黑气"窝点、非法充装点、无证经营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要深挖幕后,严惩违法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和幕后操控人,对充当"保护伞"或执法"放水"的公职人员,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是要在隐患清零上拿出硬举措。要全面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对排查出的老化、腐蚀、占压等问题管网,要按照"一点一策"原则,加快更新改造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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