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研判会商制度
网络舆情研判会商制度
一、工作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把握信息发布主动权。
2.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依规科学处置,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3.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完善网上群众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工作机制
1.监测收集。加强对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传统媒体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舆情监测体系。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捕捉外界对中心工作的疑虑和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由中心办公室做好核实衔接,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
2.分析研判。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确定重大、较大、一般等舆情等级,准确判断回应价值。强化舆情风险评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3.舆情回复。根据分级负责原则归口办理,各股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处理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办理互联网信息、县长信箱等投诉的回复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舆情回应的相关要求,在确定回应日期(一般是5个工作日)内对外回复。对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予以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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