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帮扶工作督导制度
对口帮扶工作督导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市《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深对办字〔2018〕32号)和《关于做好新一轮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干部选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19〕6号)等文件要求,以走在前列、勇当尖兵的标准督促XX选派的驻县(市、区)工作组人员、驻村工作队队长(以下简称"派驻干部")切实履行帮扶工作管理职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特制定深河对口帮扶工作督导制度。
一、督导目标和原则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摘帽四个不摘"要求,即"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紧紧围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这一总目标,全面贯彻深河两市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督导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落实、帮扶举措的实施力度、驻村干部纪律工作作风和扶贫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规范等为重点,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狠抓帮扶责任落实,发挥监督引导作用,强化纪律作风,确保XX对口帮扶XX工作全面落实、顺利推进。
二、督导对象
XX选派的派驻干部,包括深河指挥部、各县(区)工作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
三、督导重点
(一)新老派驻干部压茬交接方面。新老派驻干部压茬交接一个月左右,新老选派干部务必做到无缝衔接、思想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传好接力棒,保持工作连续性,巩固好成果,传递好经验,做好书面交接清单,确保新一批选派干部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二)考勤纪律、请假制度执行方面。严格考勤制度,派驻干部要严格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驻村干部要"在岗、在村、驻村、住村",因事离开派驻地域或村必须书面请假。工作组组长请假,2天以上的,必须报市对口帮扶指挥部同意;工作组成员请假,2天以上的,必须报工作组同意。驻村工作队长请假,1天以内的,须报村党组织同意,2-3天的,须报镇(街)党委书记同意,3天以上的,须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所在驻县工作组批准。
(三)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管理、确保帮扶成效方面。
重点防范驻村工作队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方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
金、索要财物、吃拿卡要以及违规处置扶贫物资,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风险,确保所有扶贫资金真正用于贫困群众。重点检查帮扶项目是否落地实施,是否如期推进,是否达到项目目标。重点检查帮扶是否取得成效,贫困户信息是否与系统一致,帮扶成果是否真实,村集体和贫困户收入是否属实,贫困户是否满意,主要解决"真脱贫"的问题。
(四)作风纪律、担当作为方面。重点防范派驻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浮拖、等靠要、推诿扯皮、不严不实、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风险,确保派驻干部以优良作风推动脱贫攻坚高效实施。督促派驻干部要自觉遵守各项廉洁纪律,做到XX市委要求的"四个不准",即不准收受驻点村群众的任何财务,不准接受基层单位的宴请,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或帮扶单位支出的任何费用,不准挪用帮扶资金,同时严守深河指挥部要求的"六个不准",既不准违反请休假制度、不准赌博、不准酗酒、不准夜不归宿、不准搞不团结、不准熬日子不干活。
四、督导安排及方式
深河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各组成立督导组,XX市委副秘书长、深河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姚首强同志担任督导组长,统筹负责督导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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