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优化育人环境,现制定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门卫工作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盘查、询问,并做好验证、出入登记手续,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学院扰乱教学秩序。
2、严禁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的物品进入校内。
3、加强门卫、护校联防队、宿舍管理室及其它值班人员的管理,严格履行职责,执行规章制度。门卫、学生宿舍管理室保证一天24小时有人值班,并做好交接班登记。
4、学生上课期间凭辅导员假条经核实、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5、密切学院保卫处与阿什河派出所联系,要求师生发现不良现象及时向校保卫处或阿什河派出所汇报。(报警电话:院保卫处53778357;阿什河派出所:53767110)
6、辅导员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本班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班级的安全工作要做到天天讲,人人知。每月要有校医务室一次有关“安全教育”的专题班会。
7、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教职工不准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8、后勤事务管理中心要经常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情况要及时汇报,及时整修。
9、严禁学生把身体探出教学楼窗外,不准在走廊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上下楼梯时要相互避让,不得拥挤。
10、各处室、各分院要将实验室、语音室、微机室等本部门的贵重物品设专人保管,如发生丢失或损坏,追究当事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11、加强防火意识,学生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不准在宿舍、教室、校园内焚烧纸屑。禁止学生在寝室吸烟。
12、任何人不准将宠物带入校园。
13、不准任何学生擅自爬上电杆、树木、楼顶等。
14、学生在宿舍里不准私自更改电灯的线路,不准使用任何大功率用电器,不准在有电的电线上晒衣物。
15、上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时,体育教师必须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并做好准备活动和安全保护工作。
16、卫生大扫除及劳动必须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要求学生注意安全,严防伤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