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制度汇编33万字(第19/37页)
6.加强物资仓库的科学化管理。合理控制仓库储备量,减少储备时间,确保有效期内的使用。对积压不用的物资要根据具体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账务调整。保管员对仓库物资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无虫、无鼠、无霉烂,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
7.健立健全并管好物资账。分别设置固定资产账、低值易耗账、材料账、分类账、明细账。会计同保管员要分工协作,务使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8.对某些季节性使用的物资,要定期发出及时收回,私人不得借用公物。
六、医疗收费管理制度
1.财务科是医院医疗收费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对所有医疗收费项目的管理。
2.财务科设物价员,各科室设兼职物价员(各病区一般为护士长,检查科室为科主任),负责物价管理工作。
3.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准超标准收费和另立项目乱收费。对规定偏低的不合理收费项目需要调整的,科室提出调整意见,报财务科汇总,经有关会议研究后,专题报市物价局批复后执行。
4.财务科对各项医疗收费实行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发现问题随时处理纠正。
5.接受上级对物价价格的检查和群众的监督,并设立群众投诉箱和投诉电话,对投诉信和投诉电话及时给予答复。
七、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按规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只能有一个基本账户,不允许多设。
2.按规定范围办理银行存款的收入,如上级拨入、门诊、住院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资金等。
3.按照规定范围办理银行存款的支付。如:药品材料款、设备款、基建用款等。
4.坚持收支两条线,业务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5.在结算业务中凡超过支票起点的,可尽量用支票转账。
6.要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簿,每日每笔认真核算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经常结出银行存款余额,防止开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7.要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与银行核对账目,严防错账、乱账。
严禁出租和出借账户。
八、债权债务结算制度
1、完善往来款的清查,建立健全往来款核算的账簿记录,及时处理债权债务。
2、严格控制债权债务款项的发生,一般的债权须经有关部门签发,重大者须经院领导审批签字,同时要取得债务单位和个人的合法依据。一般的债务由财务科与有关部门处理。重大者由领导签发或制定合同,办理正式手续。不得受理与本单位无关的债权债务业务。
3、各项往来款项,应及时进行清理结算,防止发生任何呆账。
4、凡预借的差旅费等,须在返回后三日内结算。
5、债权债务要有专人清理结算,专管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记好往来账,以人设户,及时清理,对重大的处理困难的要及时报告科主任或院领导。
九、内部牵制制度
要求凡办理一项经济业务,必须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掌管,加强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牵制,防止单独作业的舞弊行为,组织分工为:
1、收款处、住院处办理收、退款均纳入业务收入日报表,每日终了作日结,报账人员逐一与现金数、收入日报表核对,相符后交财务部。
2、出纳人员凭日报表核对无误后,签收盖章,并逐日逐月按顺序登记入账。
3、药品、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物资,由采购人员按计划办理采购手续,保管人员验收无误后,出具入库单,连同发票交财务科,经财务科长、分管院长、院长审签后,出纳人员根据制定的付款规定付款。
4、工资发放由工资核算人员编造工资单,审核无误后,经部主任批准,出纳人员办理付款。
5、差旅费、夜餐费、临时工资等支付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和财务部主任批准后,方可付款。
6、出纳人员办理付款时,必须经分管院领导,财务部主任和审核人员签章后执行,否则,追究有关经济责任。
7、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对所有凭证逐笔核对无误后盖章入账(输入微机)。
8、印鉴必须分开管理,出纳人员支付款时财务部主任负责签发本人印章。
十、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票据管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票据在领用、保管、使用及注销等环节的管理制度,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
一、专人购买制度
各种发票、收据等原始凭据,由财务科票据管理员统一购买,统一管理。定期到市财政局有关部门购买,并把每次购买票据的时间、本数、启讫号等登记于票据专用帐簿。
二、专人保管制度
为了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收款处、住院处设专人负责票据的领用和发放。定期到财务科票据管理员处领取票据,核对无误后在账簿上签字,已明确票据的转移。收款处、住院处管理人员按有关内容进行登记,做好票据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三、使用登记制度
收款员领用发票时,核对清楚后在登记簿上签名,使用时把发票号输入微机,每天使用多少,按发票存根及启止号装订成册。报表人员每天按收款人员报来的发票存根及款项进行核实查对,无误后按启止号进行登记销号,防止缺页、空号现象,按时上交发票存根。票据保管员按使用时间顺序,保管好已使用过的票据存根。
以上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否则按财务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十一、门诊挂号工作制度
一、门诊病人一律实行先挂号后诊病的原则,凡未挂号者各诊室概不接诊。
二、挂号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认真负责,态度和蔼热情,讲文明礼貌,做好本职工作。
三、挂号室应在正常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尽量减少排长队现象。
四、挂号人员对所挂号的病人应问清楚何科,何级医师,尽量满足病人要求并在门诊病历首页上填写清楚年、月、日、姓名、年龄、性别、住址等。
五、对急、危、重病人、外宾、港澳侨胞应予优先挂号,专家门诊按物价规定标准收取挂号费和诊疗费。
六、挂号诊病当日有效,如同时就诊两个科或转科的病员,须重新挂号。会诊病员不再挂号。
七、每天的挂号收入款,必须当天清点上交财务科。
十二、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一、门诊收费处在财务科统一领导下负责门诊各种检查、治疗项目和处方单的收款工作。
二、严格按照微机收费系统的收费标准收费,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现金收付的款项必须实行一式三联收据,一联交科室,一联交病人,一联留底,如有作废单据,必须三联齐全,并加盖"作废"章。
四、收付现金时,必须实行唱收唱付,钱款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收到病人大额钞票应先放在台面,等微机打出发票,退足余额后,方可收入抽屉。
五、严格工作流程,按照处方准确录入微机,退款手续必须齐全。
六、收费收据,不准涂改,不得毁坏,不得跨号,不得缺页。收据存根必须妥善保存,按时上交。
七、严格按原则办事,POSS机只准消费,不准提现。
八、现金收入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所收现金于当日下午交存银行(银行上门收款),不得拖延或私自挪用。
九、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开足收费窗口,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负责非正常班的值班收费员要按时交接班,保证各科急诊及时收费。
十三、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一、住院收费处在财务科统一领导下负责住院病人病历首页眉栏填写,收取病人入院押金、病人出院结算等工作。
二、现金收付的款项必须实行一式三联收据,一联交病人,一联留底,一联交财务科,如有作废单据,必须三联齐全,并加盖"作废"章,认真填写病历首页,不得缺项。
三、收付现金时,必须实行唱收、唱付,钱款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收到病人大额钞票,应先放在台面,待微机打出发票,退足余额后,方可收人抽屉。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账款相符,现金当面点清。
五、一切记帐单、收费收据,不准涂改,不得毁坏,不得跨号,不得缺页,未用收据必须妥善保存。
六、严格按原则办事,POSS机只准消费,不准提现,严禁记人情帐,盖人情章。
七、每天的现金收人,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所收现金于当日下午交存银行(银行上门收款),不得拖延或私自挪用。每半年盘点一次"在院病人应收款"。
八、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开足收费窗口,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
九、保管好住院病人的发票存根,并按时上交财务科。
十四、经管科工作制度
1.在院办公会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成本核算工作。
2.负责制定、完善全院成本核算实施细则和激励分配细则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3.根据成本核算需要,核查和计算基础数据,保证成本核算信息质量。
4.建立健全全院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收支账,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方案,一视同仁。
5.定期开展全院及各科室成本分析,提出降低成本的合理建议,促使全院有效节约,并合理利用资源。
6.按照医院制定的激励分配细则,按时完成全院奖金的计算与分配工作。
7.按《档案法》及有关的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成本核算档案。
8.积极做好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节审计科工作制度
1.审计科在院办公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2.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依法审计,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3.根据院领导指示及本单位具体情况,拟订审计工作计划,报经医院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按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国家财政法规和有关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修缮项目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及效益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计。
5.审计终了,对所审内容进行评价,提出审计建议,提交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6.审计事项终结,整理资料,及时归档,按规定管理。
7.配合审计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审计,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8.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审计任务。
第十二节设备管理科工作制度
一、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纪委、设备科、财务科、审计科等科室责人及相关科室专家组成。
二、遵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医院的规章制度对医院的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三、负责确定医院医疗设备的年度采购计划、医院招标项目的制定与实施、大额固定资产的报废审批、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考核、审议医疗设备管理办法等工作。
四、定期组织安排设备管理检查,督导设备科开展日常工作,并作出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五、不定期召开医疗设备管理分析会,对医疗设备使用与管理做出评价,提出指导性的改进意见。
六、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设备专业委员会会议,研究医疗设备管理问题,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医疗设备科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器械、材料的采购、管理、调配、保养、维修工作及计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医院发展需要,负责制定装备规划,汇编和审查,全院各科室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三、建立大型、精密、贵重医疗仪器设备总帐,各使用科室分户帐和医疗仪器管理制度。
四、全面承担医疗设备维护检修任务,坚持下送、下修、下收制度,建立巡视检修登记,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正常运转与使用。
五、保证全院通讯设施顺利畅通。
六、负责建立万元以上设备技术档案,其中万元档案每年向院综合档案移交归档立卷。
三、医疗器械计划采购制度
医疗设备、专科器械及各类卫生材料,应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地编制采购计划,合理安排经费,及时组织货源,确保临床需要。
一、大型设备的购置应根据医院全年规划,资金安排,逐项报批后,分期分批购置。
二、专科器械及卫生材料的计划制定,应参考上年实用基数,结合年度预算,合理增减,并每月根据库存及实际需要分次购置。采购计划应报医疗设备科科长批准。
三、按计划要在熟悉所订购产品的性能、质量后方可签定订货合同。
四、本地采购与外地采购,以本地采购为主,尽量减少外出。外地采购以函购为主,尽量为国家节约人力财力。
五、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市场规定,不走后门,不以物易物,不套购物资,不吃请受礼、受贿,各种业务提成回扣等一律交公。
六、要全面掌握采购业务,不断拓宽知识面,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积极开辟合法的采购渠道。要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确保各类器械、材科优质,价廉及时应。
七、对各类器械材料的采购,应以质量第一为原则,尤其一次性产品要严格手续,确保使用合法、合格产品,保证临床工作的开展及病人的生命安全。对新产品在确有三证的前提下,经少量试用合格后,方可大批量购置,切忌盲大量采购,以免造成积压浪费。
八、对专业性较强,确需要使用科室自行出面购置的品种,应经医疗设备科长或院长批准后方可委托代为购置,代购人员严把质量关及价格关。
四、设备、用量大的材料、试剂公开招标规章制度
一、万元以上的设备、用量大的耗材、试剂购置采取市场调研,设备、材料、试剂性能和价格考察,进行详细论证,公开竞标,保证购进设备、材料的先进性、实用性,价格合理性及售后服务的严谨性,保证采购过程的公正性。
二、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要求出具证明投标文件是合格且中标后能够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复印件:①营业执照②生产许可证③经营许可证④注册证。
三、投标人应完整的写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总值,提供与招标有关的一切技术参数、数据和资料,详细介绍所提供的仪器设备及材料。对于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过程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院长、分管院长、财务、审计、纪检、医疗器械设备管理科及相关临床科室的正、副主任组成设备招标评审小组。
五、招标之后,买方经综合考虑公布中标人,原则上以最低的价格为中标主要条件,同时考虑品牌、性能和售后服务。
五、大型医疗设备效益分析制度
为使我院大型医疗设备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临床、科研、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大型医疗设备系指人民币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美元价值在万元以上的设备。
二、大型设备购置前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和适宜性可行性论证,选购成本低、质量好、效益高的机型。
三、努力提高大型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效益作用。凡使用率达不到标准的科室,不允许再购置新设备。
六、器械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在物资入库前做好验收工作,入库后要妥善保管、保证供应、压缩库存、备足货源、防止积压。
二、仓库物品摆放按照分区分类,做到货位固定,库房要保持干燥,清洁卫生,空气流通,并禁止吸烟。
三、下发物资完毕后,及时出帐,并核对实物,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根据各种器械或材料的不同物理、化学属性及不同要求,分别分类存放,防止因保存方法不当而使其变性变质,造成浪费。
五、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腐工作,防范灾难性事故的发生。要做到制度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六、发放物资要严格遵守先进先出的发放原则。
七、购入的医疗器械、材料,应当对"三证一照"及品名、规格型号、厂家、经销商、出厂日期、消毒日期、失效日期、外包装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以备待查。
八、库存物资未经院长批准一律不准外借。
七、医疗器械、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发放制度
一、每月20日前,由使用科室将所需物资计划报交仓库。
二、仓库保管员接到计划后,根据仓库具体情况,制定仓库发放计划。
三、采购员根据仓库计划,制订采购计划。
四、在采购一次性物资时,要严格核对供货公司的资质,从供方目录再比对价格。首次采购数量以临床所需的最小量为度,然后可以加大采购量,最大采购量常规为保证一个月的使用。
五、物资就位时,库房管理员会同验收人严格验收,首先检查物资包装是否有损,并详细登记品名规格、数量、供货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注册证号等。不合格产品一律拒绝进入仓库。
六、对检查无误的器械、材料登记入库。入库时根据验收单、发票进行入库、输入计算机并传送到仓库会计的微机系统。由会计审核并打印入库单。
七、科室领用时器械、材料时应凭会计打印的出库单,交由仓库保管员发放,发放时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对不同的部门,注意不同的领用量,保证临床第一线为主,对与常规有较大出入的领用,要领用者说明情况,避免物品积压。
八、对于没有计划又系特殊急需者需经科长批准后发放。低值易耗品采取以旧换新的办法,新增品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放。
八、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购入的医疗设备应由设备科、使用科室、厂家或代理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并签字。
二、验收合格要建账建卡,建立技术档案,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
三、对大型、贵重医疗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建卡建档,有操作规程及使用和维护记录。
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对有故障的设备及时维修。
六、严格报损报废标准、程序,建立各类资料。
七、每年度对医院医疗设备进行盘点,做到账账、帐卡、账物相符。根据实际进行调配。
九、医疗设备验收制度
一、首先进行外包装检查,如有破损,应做好记录,必要时,应进行拍照。如供方人员不在场,应及时通知供方,协商处理意见。
二、医疗设备验收时,由供方代表、设备科有关人员、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要有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等人员参加。
三、对于贵重进口设备,应请商检部门进行商检。
四、验收时,根据定货合同,核对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根据装箱单所订附件逐一清点,测试其各项性能,有的还需要通过临床应用鉴定。验收后,认真填写验收报告,保修证等,把技术资料收集好存档,如使用科室需要,则复印相关资料。
五、设备一经验收合格,马上制订操作规程,确定主管科室、责任人;办理相关帐目手续和设备管理资料,责成使用科室抓紧投入使用。
六、如验收不合格,应马上将出现的问题通知供方,速派人维修或退换货。造成经济损失或有违背合用的情况,应索赔。
十、医疗设备操作培训制度
一、新引进设备特别是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操作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熟悉操作后才能正式上岗操作、使用仪器。
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学习途径:到生产厂家培训学习;到已有同类仪器的兄弟单位学习;向验收维修人员学习;仔细阅读说明书自学等。
三、使用人员在熟悉操作后,必须及时制定出操作规程日常保养计划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贵重仪器设备一般要求专人管理、专人操作。因工作需要必须移交他人操作时,应该由原操作人员负责教会使用并移交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五、擅自操作仪器或有章不循造成仪器故障或医疗事故者,责任自负,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六、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设备使用者执行操作规程及日常保养情况。
十一、医疗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并遵守操作规程。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未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二、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建立使用登记本及维修卡,使用人须对开机时间、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并签字。
三、价值十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设备须取得"三证"后才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上岗证"方能进行操作。
四、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耗材及附件的保管领用、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等。管理者工作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五、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大,同时挂上"待修"标记牌并报修。设备必须在状态正常时方能使用。
六、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按规定顺序停机,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七、对临床诊疗工作影响较大的设备发生故障时,科室负责人应及时报告设备科,并通知相关部门,设备科及时报告院领导,以免造成诊疗工作上的被动。
八、使用科室要妥善保管、爱护医疗设备并使其发挥最大的作用。如有人为损坏、丢失或私自外借等,要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十二、医疗设备资源共享制度
一、资源共享制度
1、凡属我院的医疗设备,必须采取资源共享的原则,由重点使用科室专人保管,其他科室使用时暂借,必要时由设备保管人随机操作,用毕立即归还原科室。
2、功能检查方面的设备,面向全院,临床科室除部分专用设备外,一律属资源共享范畴。
3、凡属资源共享的设备,医疗设备科可根据各科室使用率和使用要求随时调入或调并做好移交手续。
4、坚持互助协作、相互支持的原则,提高设备使用率,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二、执行资源共享制度的措施
1、凡属资源共享的设备必须执行该制度,由医疗设备科监督实施。
2、对视设备为本科私有的个别科室,经说服拒不执行该制度,医疗设备科有权将设备调出。
3、设备使用科室,无权将设备私自转让其他科室长期使用。调整时,必须经过设备科同意并办理移交手续。
4、设备借出时,必须教会使用人正确使用,使用人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遇有操作不当或其他人为损坏应追查人的责任。
5、医疗设备科就根据各使用科室病员情况,合理配备医疗设备,避免重复引进,促进资源共享,提高设备使用率。
十三、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一、设备报废的原则
1、已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不能修复或无使用价值者。
2、主要结构陈旧、性能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使用价值者。
3、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事故危险,且不宜修复改装者。
4、严重浪费能源,造成严重公害,因事故或灾害造成严重损坏又修理费过高,无修复价值者。
二、报废的实施办法
1、固定资产报废应先由仪器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
2、对提出报废申请的设备,需经维修部门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不能修复者才予报废。
3、办理完报废手续后,由设备科开列清单报财务部门注销账目。
4、低值易耗品损坏由仓库发货时管理掌握,办理报废时应缴纳废品。
三、废品的处理
1、已报废的医疗设备有保留价值者,留作教学、拆零修配用。
2、医用消耗废旧材料及包装材料回收后,尽量利用或售给废品站。
3、传染性、污染性的废旧物品和材料,应做焚毁处理。
十四、医疗设备、器材赔偿制度
一、由于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设备损坏,尚能修复,不影响使用,按照一般事故处理。赔偿修复费的20%-50%。
二、由于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设备损坏,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赔偿设备折旧后价值的20%-50%。
三、由于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损坏,尚能修复,不影响使用,按一般事故处理,赔偿修复费的20%-5O%。
四、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设备损坏,不能修复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赔偿设备折旧后价值的50%-100%,严重者还要给予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由于管理不善,丢失设备,新品赔偿原价,旧品按使用年限折旧后价值赔偿,丢失高值设备,除赔偿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六、小型器材,由于管理不善丢失者,新品赔偿原价,旧品按使用年限折旧后照价赔偿。如损坏,根据损坏后程度确定赔偿比例。
七、万元以上设备损坏、丢失,要报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审批。
八、各类设备发生损坏后,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如实反应情况,如果推诿扯皮,隐瞒不报,从严追究责任。
九、设备发生损坏后,一律由维修人员维修,其他人员擅自维修造成进一步损坏,由损坏人按设备折旧后价值赔偿。
十五、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一、大型精密仪器(万元以上)均应建立技术档案,设备科要有专人管理(或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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